【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据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九日大陆消息,福建省漳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建华,以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50万元。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官方通报龚建华涉嫌严重违法,主动投案,被查。二零二二年五月,官方通报其严重违法,被开除公职。
龚建华,汉族,江西省南昌县人,一九六二年六月生,于二零零二年十二月至二零零四年二月,任南昌市政法委书记,他积极组织、指使、操纵公检法人员迫害法轮功学员,对发生在南昌市的数十位法轮功学员的被绑架、关押、酷刑折磨,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其任职期间,法轮功学员兰虎、万里骥被迫害含冤离世。
以下是龚建华任职南昌市政法委书记期间,南昌市公检法人员对法轮功学员残酷迫害的部分事实:
一、纠集刑事犯人假托“艺术团”诽谤法轮大法
龚建华任职南昌市政法委书记期间,曾组织以监狱服刑犯人为主的所谓“法制艺术团”,在各地巡回演出,其中含有诋毁法轮大法的节目(表演者:徐莹)。
该“艺术团”主要到学校、工厂等场所进行演出,还窜到福建省一带演出行骗。这种恶毒的造假诽谤行为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毒害了一些不明真相的民众。
二、兰虎被迫害致死、万里骥被迫害含冤离世
1、兰虎,男,30岁,佘族人,九江市庐山区物价局公务员。兰虎被非法判十一年重刑,在被关押到南昌市监狱仅仅68天后,就于二零零三年二月九日在南昌市监狱被迫害致死。当时家属对兰虎的去世表示强烈的质疑和愤懑。
法轮功学员兰虎
2、万里骥,男,34岁,南昌市公安局特警、东湖大队公安警察。万里骥三次被强行送看守所、洗脑班反复折磨迫害,近五年里身心长期遭受迫害摧残,二零零四年二月九日含冤去世。家中的老母亲、妻子和幼女哀伤艰难度日。
法轮功学员万里骥
三、江兰英等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牢狱摧残
1、江兰英,女,36岁,家住南昌市青山路。二零零二年,江兰英遭南昌市青山路派出所绑架,后来被非法判刑五年。从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七年,江兰英遭受了五年的牢狱酷刑折磨。江兰英一直绝食抵制迫害,在长征医院(监狱医院)遭野蛮灌食,骨瘦如柴,其母恳求接她回家治疗,医院负责人却说:这是上面(“六一零”、政法委)定的,我们无权放人……
法轮功学员江兰英
2、刘兆琴,女,46岁,南昌洪都集团附属医院医师。二零零二年,刘兆琴遭南昌市洪都公安分局绑架,后来被非法判刑五年。从二零零二年以后的几年中,刘兆琴在江西省女子监狱遭摧残,被关禁闭四年、被剥夺每周一次去超市购物的权利、被剥夺订菜的权利,还被强制观看诽谤法轮功的电视、进行强制洗脑。
3、黑龙江省鹤岗市的男性法轮功学员许纪亭,二零零二年在南昌市西湖区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七年,一直被关押在南昌监狱四监区,每天被强迫干十多个小时的奴工劳役活,被关禁闭室遭毒打。
四、陈建等多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
1、陈建,男,32岁,南昌县人,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五日被南昌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日本该是他出狱的日子,可他单位所在地的南昌县八一村派出所,在没经过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直接把他转押到南昌市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2、万文娟,女,南昌市罗家镇江南材料厂职工,34岁。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九日被送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3、周冬梅,女,52岁。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日被南昌市西湖公安分局南站派出所绑架,后被非法劳教。
4、陈庆云,男,39岁;熊剑辉,男,40岁,南昌罐头啤酒厂工人;肖远光,男,39岁,江西省林业技工学校讲师;吴慧贤,男,25岁;赵金发,男,37岁,南昌县尤口乡农民。这五名法轮功学员都于二零零三年被关押于南昌市劳教所迫害。
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龚建华最终被判刑十五年,交罚款550万元,是他诽谤法轮功、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所遭到的报应。期盼那些仍参与迫害的中共各级人员,能从中吸取教训,切莫丧失残存的理智与良知,立即停止犯罪,悔罪改过,给自己留下一个未来。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