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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82岁退休女教师车瑞春遭诬判入狱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昆明市82岁的法轮功学员车瑞春,二零二一年十月被绑架,后被取保候审。今年三月昆明市西山区法院非法对车瑞春开庭,并枉判两年,车瑞春上诉,昆明市中院不作为,非法维持冤判,七月份,车瑞春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继续非法关押。

车瑞春一九四一年六月四日出生,她是昆明市第十四中学退休教师,家住昆明市西山区丹霞路白马小区。

赠送真相画册遭绑架、抄家

二零二一年十月三日上午十一时,车瑞春老太在昆明市西山区近华浦路和顺巷农贸市场给一个摊主赠送了一本法轮功真相画册,摊主欣然接受,非常喜欢。之后,车瑞春就到市场对面的沃尔玛超市去买面包,结果在沃尔玛的楼下通道被便衣绑架。

车老太被绑架到大观楼派出所,之后,大观楼派出所警察到她家中非法抄家,在没有出示搜查证的情况下,非法查抄她的房间,将车老太的私人物品抄走,没有当面清点,而是直接就装到袋子里,抄走后也没有给她扣押物品清单。在车老太的强烈要求下,这些人才留下了她供在房间的李洪志师父法像和一本《转法轮》。但是这伙人之后又在车老太和她老伴都不在家、家中无人的情况下,私自闯入家中将李洪志师父法像和《转法轮》书抢走,还抢走了她的电话本。

在大观楼派出所被非法审讯后,车瑞春又被送到盘龙区新新华医院体检,因身体原因被取保候审,车老太家人交了一千元的保证金,深夜十二点多,她被家人接回家,回家路上,家人告诉车老太警察说她被取保候审,时间为一年,警察说一年后就退还保证金。

非法监视居住并起诉构陷

二零二二年十月三日,取保候审一年期满,大观楼派出所并未解除取保候审并退还一千元保证金,车瑞春和家属就到派出所询问,警察一直以疫情、工作忙为借口,拒不退还保证金,也没有解除取保候审。西山分局在取保候审期满后立即对车瑞春改为非法监视居住,并将构陷她的案子移送到西山区检察院。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车瑞春看到了盖有昆明市西山公安分局印章的所谓“邪教鉴定意见”通知书,一个没有鉴定资质的西山公安分局将车老太家中搜去的法轮功书籍和资料等鉴定为所谓邪教宣传品。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六日,西山区检察院两人、大观楼派出所两个警察到车瑞春家中对她非法讯问。四人均为出示工作证件,询问才开始,检察院人员还没有对所谓“案件”进行了解,就将车老太定义为“犯罪”,问她炼法轮功多久了,还说(炼功)肯定是犯法的,并说她如果不犯罪,他们肯定不会来找她。这明显违反讯问法定程序。之后一个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拿出一份文件,要车瑞春签字,她拿过文件看,提问栏中写有“你是否否定公安西山分局的鉴定意见通知书”,车老太念出声来,再看回答栏,已写有一个“否”字。她当即问,这个问题未问过我,怎么会写有“否”这个回答。工作人员从她手中将文件抢走,也不说签名的事了,匆匆就走了。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西山区检察院西检刑诉[2023]Z5号起诉书对车瑞春非法起诉,检察官苏静。三月二十日,车老太就检察院的违法行为向案件审判的法官朱丹丹写了书面情况,但未得到任何回复。

非法开庭、枉判两年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西山区法院对车瑞春非法开庭,法庭上,她指出法庭不是公开开庭,不许人旁听,她提出质疑,但是法官朱丹丹不理。车瑞春要求公诉人苏静回避,作为本案检察官,苏静没有对公安侦查阶段的一系列违法行为进行纠正,相反还继续构陷她到法院,而且在起诉书中,有多处与事实不符的情况,包括到家中询问中的违法行为(见上),因此车瑞春要求苏静回避,法官仍然不理。

车瑞春老人说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自己的行为无罪,要求法庭当庭出示自己在市场上赠送的法轮功画册,宣读画册中的内容并公开展示,被法官无理拒绝。她要求在场的人说出自己发的这份画册到底跟构陷自己的罪名有什么关联,自己发画册到底对谁有什么伤害了?在场无人能回答。

同时车瑞春还表示所谓的“鉴定意见书”本身就是违法的,鉴定机构不具备鉴定资质,其鉴定内容和结果均是非法构陷,从家中非法搜走的作为所谓“证据”的法轮功书籍和资料是合法的,而且都是教人修心向善的,这些是自己的私人物品,要求归还。但是车瑞春的这些合法诉求都遭到法官的无理拒绝。

仅仅一个月后,四月二十一日,西山区法院就做出了(2023)云0112刑初109号非法判决,对车瑞春非法判刑两年,罚金三千元,同时非法没收从车老太家中搜走的法轮功书籍和资料,由扣押机关处理。审判长朱丹丹,陪审员孟美丽、杨海燕,书记员温晓兰。

上诉后 昆明市中院维持冤判

车瑞春不服西山区法院一审的非法判决,上诉到昆明市中级法院,在上诉状中,她要求撤销一审的非法判决,改判自己无罪,对自己做出国家赔偿并依法追究该案办案人员的犯罪责任。车老太指出了一审存在的严重问题,同时从法律和事实的角度阐述了自己被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的罪名而被庭审、判刑是非法的。同时车瑞春还在给市中院的上诉补充材料中详细描述了被法庭拒绝出示的证据——自己发的法轮功画册的内容。

车瑞春写道:“画册中共有四个故事,故事一是一家三口感染中共病毒后,在病情日趋严重、危及生命的时刻炼法轮功,奇迹般的痊愈了;故事二是一个面容被病毒严重损毁的男青年通过阅读《转法轮》、炼法轮功面容恢复如初;故事三是一个女青年在得重病躺在医院病床上感到生命要到尽头之时,奋力喊了一声‘法轮大法好’,生命得救了;故事四是一个天天逃学难于狱警的小孩通过与法轮功学员一起安锅后,变得听话懂事,再也不逃学了。车老太说这些故事都与法轮功有关,但结果都是好事,这个画册作为本案定案的重要证据却不敢在法庭上出示,就是因为这个证据不但不能证明自己犯罪,相反还证明了法轮功的正,于国于民只有利,没有害。”

面对车瑞春的上诉,昆明市中级法院仍然罔顾事实与法律,在今年六月二日做出了(2023)云01刑终388号刑事裁定,维持冤判。审判长:牛克辉,审判员:赵勇、李湘云,书记员:安德珍。

申诉未递交 车瑞春就被强制送监狱

接到非法裁定后,车老太写了要递交给昆明市中级法院的申诉,要求撤销昆明市中级法院做出的(2023)云01刑终388号刑事裁定,再审本案,依法改判申诉人无罪。

在申诉中,车瑞春指出一审庭审违法,自己的行为没有触犯《刑法》第三百条,对自己定罪处罚是错误适用法律。然而车瑞春老太的这份申诉还没有来得及亲自交到昆明市中级法院,今年七月二十五日,她就被警察从家中强行绑架直接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关押。在这之前一个月,派出所警察曾几次将她绑架到医院做体检,并曾预谋将她先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因体检不合格,看守所不收。

养老金被停发

二零二三年七月,车瑞春老人被送到监狱的当月,云南省社保局就通知她单位要她退还从二零二一年十月到二零二三年七月份领取的养老金的70%,共93100元,(也即每月只发给车瑞春养老金的30%作所谓生活费),从二零二三年八月起,社保彻底停发了车瑞春的养老金。

相关责单位及责任人:
大观楼派出所
地址 :昆明市西山区大观路272号
邮编:650118
电话 :0871-65392536 0871-65366110
所长:唐云捷
刑侦副所长:陈睿
办案警察:于龙 电话18787532982

西山区检察院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昆州路1700号
邮编:650118
检察长:欧灵军
副检察长:旷莒丹
副检察长:丁志忠
副检察长:马祥芬
第二检察部负责人:龙蕊
本案检察官:苏静

西山区法院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兴苑路1132号
邮编:650199
院长:杨越
副院长:张绍辉、孟阳、张芳
本案审判人员:
审判长:朱丹丹
陪审员:孟美丽、杨海燕
书记员:温晓兰

昆明市中级法院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485号
邮编:650228
院长:尹波
副院长:王锋、付永江、赵锐
为昆明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立案一庭庭长:杨晓萍
政治部副主任:刘欣
本案审判人员:
审判长:牛克辉
审判员:赵勇、李湘云
书记员:安德珍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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