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揭露迫害 » 屡遭酷刑迫害 抚顺市七旬王彩云再遭枉判
屡遭酷刑迫害 抚顺市七旬王彩云再遭枉判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八日】

辽宁省抚顺市七旬法轮功学员王彩云老太,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一日,被抚顺市东洲区法院再次非法开庭。据悉,王彩云被非法判刑八个月。

王彩云老太,70岁,原抚顺市龙凤矿工人,她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修炼大法前,她身患头痛、眩晕、耳鸣、腰疼、脑供血不足、心脏病等多种病症,特别是眩晕发作起来,睡觉都得慢慢地一点一点地躺下,稍微不注意,就天旋地转。她辗转几家大医院都没能治好。

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八日,王彩云有缘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在不知不觉中,折磨她多年的病症奇迹般地消失了,全家都处在欢乐幸福之中。王彩云感恩法轮大法。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七日,王彩云在抚顺市东洲区茨沟大集赶集讲法轮功真相,被抚顺市公安局东洲分局龙凤派出所警察绑架。在龙凤派出所,警察杨迪、包恒鑫在王彩云兜里搜出一张护身符传单,问新上任的所长刘盾怎么处理?刘盾说,属于本辖区管辖,同意受案。办案人程浩、王特、马浩天、孙源磊、杨迪、赵斌、谷琪强参与非法提审、抄家等。王彩云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

二零二三年三月四日,王彩云在抚顺市东洲区赶集,又被警察绑架,说两年内受过行政处罚,提起刑事诉讼。办案警察找社区作证,社区负责人回答:该人是我社区,现实表现不详。据悉,这次是被抚顺市公安局东洲分局国保队长张爱群和副队长张哲盯梢绑架。王彩云非法关押到抚顺(南沟)看守所。

公检法相互勾结、构陷,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二日,王彩云被抚顺市东洲区法院非法开庭。法庭上,律师、家属辩护人做了无罪辩护,表示王彩云做好人,在践行中国宪法法律,是守法者,没有违反任何法律。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一日下午,在抚顺看守所,王彩云再次被抚顺市东洲区法院非法开庭。因上次开庭证据被推翻,抚顺市东洲区检察院公诉人杨坤再次拿出所谓“证据”,公安机关提供证据,称“徐大为”就是抄家现场见证人。为徐大为“作证”的还是抚顺市公安局东洲分局东洲派出所警察蒋立强、郑旺,解释说录影仪(就是视频里)没有“徐大为”,是因为拍摄的视角不同,没有照进去。

律师当场推翻,提请法庭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同时律师告知公诉人提出新证据,有没有法官要求、公诉人书面申请?公诉人说有,法官一直没有出示。同时,法官没有告诉律师和家属辩护人公诉人提出新证据,是上次开庭后,公诉人自己私下补充证据,没有是法律效力。律师说,在检察院办案过程中,检察院有两次退侦权力,你那时没有退侦补充,开庭后,私下补充证据,这是违法行为。

据悉,王彩云被非法判刑八个月。

此前,王彩云因坚持信仰,多次绑架、非法关押,曾两次被非法劳教,在劳教所遭受酷刑折磨。以下是王彩云遭中共邪党迫害的部分经历:

进京为法轮功鸣冤,两次被非法关押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三日,王彩云和儿子周波进京为法轮功鸣冤。刚进信访局的大门,就有人走过来问:你们是干什么的?母子俩说是向国家和政府说明法轮功的真实情况来的。

话音刚落,又过来一个女人对王彩云和周波破口大骂,并强迫到墙根蹲着,叫来车,将王彩云和周波劫往抚顺驻京办事处非法关押。七月二十七日,王彩云和周波被劫回抚顺非法拘留十五天,并勒索王彩云三个月工资共二千多元钱。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王彩云和儿子周波再次来到北京。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三日,王彩云在北京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遭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恶警绑架到北京丰台看守所迫害。在看守所,王彩云抵制迫害,警察就叫来两个男犯人一边一个,一只手强行将王彩云胳膊往后背,另一只手往后拽头发,并用手铐将她双手反背紧紧铐住,又给她戴上脚镣,关到牢房里。


酷刑示意图:背铐、脚镣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八日,王彩云又被劫持到抚顺驻京办事处非法关押,后被抚顺市公安局东洲分局东洲派出所劫回抚顺,被劫往抚顺看守所,由于看守所满员,王彩云又被劫持到抚顺女子自强学校(现在的抚顺戒毒所)非法关押迫害二十多天。

周波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天安门广场打横幅被绑架,先后被非法关押在丰台区看守所、北京市看守所、东城区看守所迫害。期间,周波被刑讯逼供,遭拳打脚踢,甚至用铜棍毒打。周波被非法判刑四年,先后被非法关押到天河监狱、锦州监狱入监队、凌源第一监狱迫害。

被非法劳教三年,在抚顺武家堡教养院遭受迫害

二零零一年一月,王彩云被非法劳教三年,非法关押到抚顺武家堡教养院,在精神上和肉体上的遭到双重迫害。王彩云每天都被警察唆使来的、政府派来的“转化”人员谩骂、羞辱,强迫听、看污蔑法轮功的东西。没完没了的各种精神折磨,警察看王彩云还是不“转化”,就对王彩云施以罚站、罚蹲、“放飞机”、不让睡觉等残酷折磨。

刑示意图:“坐飞机”

被非法劳教两年,在辽宁马三家教养院遭受迫害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王彩云去看望八十多岁的父亲,被龙凤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南沟拘留所迫害;十一月二十九日,王彩云被龙凤派出所警察劫持到辽宁马三家教养院三大队(专门迫害法轮功的)三分队非法劳教两年。

刚到马三家教养院的第二天,恶警将王彩云推进“小黑屋”(专门用于迫害法轮功的放杂物仓库),用手铐把王彩云两只手用力分别向左右抻开,铐在两张床的上铺床头上,一只手高一只手低,身体被扭曲的抻成十字形—“抻刑”,又用电棍电王彩云。她被抻了一个多小时,双手已经被手铐勒青,双臂不能活动。她又被逼迫罚坐小板凳(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被迫整天坐小板凳)。

此后不到一个月,一天王彩云正在被罚坐小板凳,被叫到东岗严管区(被楼梯分割的两个区域,东边叫东岗,是严管区;西边叫西岗),被强迫写“三书”。 王彩云不写,就被恶警按到桌子上,拽头发、打嘴巴子,又用电棍连打带电。王彩云被折磨得天旋地转、头重脚轻、站立不稳,浑身直哆嗦。恶警按住王彩云的头,拽着她的手在事先准备好的“三书”强行按手签字及按手印。


中共酷刑示意图:电击、棒打、踩踢

王彩云被送回西岗后,她找了一支笔和纸,写了严正声明,声明被强行按手签名及按手印不算数,坚决否认。恶警看到严正声明后,象发了疯似的又对王彩云一顿连踢带打,薅头发、打嘴巴子,并将她腿踢伤。王彩云腿被踢伤后走路都困难,上下楼都得让别人扶着。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大概过了两个月后,恶警让王彩云背“三十条”,不背就用电棍电嘴,然后把她关进让人恐怖的“小黑屋”,象上次那样将她抻在床上,然后锁上门走了。

二零零九年十月,马三家要对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攻坚”,完成“上级”给定的“转化”指标,还专门调来二十个专门“攻坚”打人的男恶警,如果有不“转化”的,就调到东岗迫害。这种迫害一直持续两个多月了。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上午,王彩云被叫到东岗写“三书”,王彩云不写,三个恶警上来对她就是一顿打,还将王彩云穿的棉衣、棉鞋扒掉,强迫她站在窗户边,打开窗户冻她,过一会,又开始毒打。恶警还把王彩云按在地上,强迫她坐在冰冷的地上。十二月的东北天气非常寒冷,王彩云穿着单衣,光着脚,冻得直哆嗦。

第二天早上,王彩云又被叫去东岗,又被强行扒下棉衣继续冻。恶警用纸壳做了一个牌子写上骂师父的话,挂在王彩云脖子上,嘴里还骂着很下流的话,又拿来一个MP3塞到王彩云耳朵里,让她听骂师父骂大法的话。

第三天早上,两个恶警拿来手铐,同样扒下王彩云穿的棉衣和棉鞋,把她一只手铐在这边床上,另一只手铐在那张床上,三个恶警在床的另一头拼命的往外拉床抻王彩云,疼的王彩云拼命大叫,浑身大汗淋漓,拉累了停下手,问王彩云写不写三书,不写就又开始抻,疼得王彩云撕心裂肺。


酷刑演示:抻铐(“喷气式”)

传播法轮功真相 再遭迫害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日,王彩云和儿子周波在搭连、茨沟地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遭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抚顺市公安局东洲分局龙凤派出所警察绑架,周波被关在小笼子里不能动。当晚,王彩云和儿子周波被劫持到抚顺看守所,王彩云以绝食的方式抵制迫害,三十七天后被放回家。

儿子周波关押迫害三十七天后,又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八日,周波被劫入沈阳监狱,同年四月十八日又被劫入本溪溪湖监狱继续迫害。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五日,王彩云在东洲区搭连赶集讲法轮功真相时,被抚顺市公安局东洲分局龙凤派出所警察绑架、家被抄,龙凤派出所正、副所长都参与了此次绑架,并对王彩云作出监视居住决定,时间从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开始。二零二一年四月,王彩云又被构陷到了检察院。

现今已经七旬的王彩云因坚持信仰法轮大法、向民众传播法轮大法好的真相,再次被非法判刑八个月。

相关信息:

抚顺市东洲区法院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东安街18号(邮编113003)
电话:024-57567494
院长:尹宪科 18641311202
主审法官:张扬

抚顺市东洲区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浑河南路东段1号(邮编113003)
电话:024-54628089
检察长:崔微024-54670281
公诉人:杨琨024-54628028

抚顺市公安局东洲分局龙凤派出所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茨沟街19号(邮编113004)
电话:024-54629058152、024-54629058
所长:刘盾 024-54629051
办案警察:杨迪、包恒鑫、程浩、王特、马浩天、孙源磊、赵斌、谷琪强

抚顺市公安局东洲分局东洲派出所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阿金路44-2号楼(邮编113004)
所长:赵刚
办案警察:代启恒18742069817、蒋立强、郑旺、霍德

抚顺市公安局东洲分局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崇德街14号(邮编113004)
电话:024-54629077
局长:线全军13941369889、15504931241

国保大队
队长:张爱群
副队长:张哲

(明慧网)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