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九月九日】
二零二三年九月九日,(吉林省报道)二零二三年二月十日,长春法轮功学员徐颜华被长春市净月区彩宇大街派出所警察绑架。近日得知,她被非法判刑五年,罚金一万元。细节未知。
修大法 全家复得欢乐
徐颜华,一九五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出生,今年72岁,退休职工,家住吉林省磐石市红旗岭镇。
徐颜华修炼法轮功前,有多种疾病缠身,如心脏病、神经衰弱、颈椎病等等,经常上医院开药,打针,住医院。离婚的丈夫曾经把徐颜华推倒在水泥地上,导致她坐骨和头部严重摔伤。
一九九五年的冬天,徐颜华在上班路上,在雪地上又一次摔倒,后脊胸骨两处骨折。当时已不能上班,整天躺在床上,疼痛难忍,还要照顾两个上学的孩子,度日如年。
就在她痛苦的挣扎中,一九九六年,徐颜华有幸遇到了法轮大法,经过一段时间的学法炼功,一身的疾病不知不觉中都好了。她修炼二十七年了,没吃过药,打过针,住过医院,单位发的医疗卡从没用过,给国家节省了大量的医疗费。
在大法修炼中,徐颜华按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遇事为别人着想。修炼前,徐颜华准备和离婚的丈夫上法院讨说法,要回孩子上学的费用,赔偿把徐颜华摔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修炼后,这些想法没有了,得失恩怨看淡了,能善待周围的一切。
修炼前,在上班的路上摔伤,按《劳动法》,工伤部份是应该报工伤的,单位怕影响奖金,不给报,徐颜华心里放不下,总想上领导那找;修炼大法后,徐颜华也不想找了。长工资不去争了,工作中任劳任怨。并且把修炼前从单位拿家的东西,又都送回单位(如:电烙铁、木门)。
一九九七年,两个孩子女儿考入大学,儿子王鹏考入技工学校。王鹏毕业后,到吉林化纤厂工作,入厂不久,就被评为标兵,谁有困难,他经常帮助别人。一家人又恢复了往日的欢乐。
与儿子被绑架和构陷
二零二二年五月,徐颜华被长春市净月区彩宇大街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日,长春净月彩宇大街派出所副所长曹辉带一个警察到徐颜华的儿子王鹏家找徐颜华,没找到她,却以徐颜华的儿子王鹏修炼法轮功为借口非法抄家,并叫来另外两个警察将王鹏的家里翻得一片狼藉(见下图),将家里的法轮功书籍、电脑、手机等抢走,并将王鹏夫妇和另一位法轮功学员绑架。随后,王鹏被非法刑事拘留,非法关押在长春市公安监管中心(苇子沟看守所)。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王鹏被宽城区法院以疫情为由到看守所非法开庭。后,王鹏被冤判一年六个月。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日,徐颜华再次被长春市净月区彩宇大街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一日,徐颜华被劫入看守所非法关押。
此后,徐颜华被净月区公检法暗箱操作迫害,近日得知,徐颜华被非法判刑五年,罚金一万元。
一家人多年遭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首恶江泽民开始迫害法轮功,制造的铺天盖地的谎言,世人深受其害。一九九九年的三月份,徐颜华的儿子王鹏的单位的领导找他谈话,问要工作,还是要法轮功,给一个月的选择时间。她的儿子经过认真思考,在大法中受益,毅然选择了修炼法轮功。就这样,他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单位非法开除了。紧接着就是一次一次的被非法抓捕、关押。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一日,王鹏在吉林省桦甸市公安局被非法关押不到一个月,被警察使用了“背剑”酷刑迫害,当徐颜华见到儿子王鹏的时候,儿子已经绝食半个月,她已认不出是她的孩子。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警察勒索了徐颜华八千元钱,她的儿子才被放回。
二零零五年三月,王鹏又被绑架迫害。所谓的案卷被转到长春第一汽车厂检察院时,徐颜华找到检察长,告诉他我的儿子没有犯法,修炼法轮功在哪里都做一个好人,对社会,对家庭都好。检察长说:我知道,但是我说了不算。
所谓的案卷转到长春市绿园区法院,徐颜华去找庭长,告诉他,我儿子修炼法轮功做好人,没有犯法。要求法庭庭长主持公正,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法庭庭长说:我说了不算啊。言外之意,政法委“610”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直接操控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五年三月,王鹏被长春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四大队李兴涛为首的十余个警察绑架时,警察私自闯民宅,非法抄家,徐颜华被非法逼迫签字、按手印,抢走家里的大量私人财产。王鹏遭受了刑讯逼供,连续五天五夜不让睡觉,致使王鹏的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在公安局关押折磨了二十多天后,王鹏被非法关押在长春铁北第一看守所。在那里,王鹏与几位法轮功学员共同绝食,抵制迫害,被恶徒野蛮灌食,一根管子从鼻子插入胃里,灌凉的浓盐水。更为残忍的是恶徒给王鹏穿上一种刑具——约束衣。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王鹏被长春市绿园区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后在四平石岭监狱遭受迫害。徐颜华前去探望儿子,狱警不但不让接见,还刁难,威胁她。
大概在二零零七年,王鹏还在狱中被非法关押,一天早上,公安局又到徐颜华的原住地来抓她(她已经搬走),她的亲属居住在那儿。他们拉下电闸,然后在门外蹲着,等家人一开门,就闯进来一帮警察。
如今,因为坚持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徐颜华被长春市公检法暗箱操作迫害,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十多年来,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