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九月六日】
近两年,自中共政法系统开始所谓的“整顿”以来,官场“倒查三十年”,诸多中共各级政府部门、政法委、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官员被查。据悉,辽宁省又有八名官员以违法罪行为名被查、被开除公职、被判刑等。这些还只是遭报人员数量的冰山一角。除遭“整顿”外,染疫死亡的也很多。
这些人均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记录,应了一句古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没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而被查等还只是报应的开始,真正的报应会与其罪恶相符。
辽宁省本溪市桓仁县原县委书记、县长孙旭东被查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本溪市政协主席孙旭东涉嫌严重违纪,被查。
孙旭东,男,汉族,一九六零年十二月出生,辽宁桓仁县人,曾任桓仁满族自治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二零零二年一月,任桓仁满族自治县委副书记、县长;二零零六年八月,任桓仁满族自治县委书记;二零零九年三月,任本溪市副市级干部、桓仁满族自治县委书记;二零一零年八月,任本溪市常委、秘书长。
二零零零年至二零一零年,十年多的时间里,正是孙旭东任桓仁县的副县长、代县长、县长、到县委书记的快速提升的时候,也是他积极追随中共恶党党魁江泽民流氓集团残酷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最邪恶的十年。期间,孙旭东追随中共迫害,对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负有领导责任,以下是部份案例。
◎杨志忠,男,50多岁,辽宁省桓仁县林业局大法弟子,一九九九年后多次被非法抓捕、拘留,劳教二年,在本溪市教养院戒毒所遭到酷刑和洗脑迫害。杨志忠出狱后一直做桓仁县的大法资料工作,来往于桓仁和本溪之间。二零零三年非典期间被邪恶抓捕,非法判重刑,在劳改队里被酷刑和洗脑迫害,身心受到极度摧残,骨瘦如柴,奄奄一息,被接回家后,于二零零六年一月含冤去世。
◎李晶,女,70多岁,辽宁省桓仁县某小学退休教师,大法弟子。二零零零年春,去北京证实法,被警察抓捕后送回当地非法拘留,关洗脑班,并遭学校扣发退休金等一系列迫害,身心受到极度摧残,于二零零六年一月含冤去世。
◎韩喜忠,男,50多岁,辽宁省桓仁县二户来镇小恩卜村大法弟子。二零零零年春和本村十多名大法弟子去北京证实法,途中被警察抓捕,送回当地刑拘,遭到警察“五马分尸”的酷刑两天两宿,后被非法劳教两年,关在本溪市教养院戒毒所迫害,被酷刑和洗脑折磨,身心受到极度的摧残,回家后,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含冤去世。
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局原局长胡冰被开除公职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二日,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局原局长胡冰被开除公职。
胡冰,一九七一年八月出生。主要履历:二零一五年任大连市沙河口区政府副区长、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公安分局局长;辽宁省经侦总队总队长;辽宁省公安厅刑侦局局长。期间,胡冰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下面是部份迫害事实: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大连市沙河口区锦绣派出所的警察上门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李华福,并抢劫法轮功师父的法像多个、抢劫一套个人修炼所用大法经书,还有圆坐垫四个等物品,并将李华福劫持到拘留所,行政拘留十五天。十一月二十五日李华福被放回,但派出所没有对当事人交代绑架及拘留原因,并且拒绝退还被非法抢劫的物品。
◎二零一六年三月八日,沙河口区锦绣派出所警察绑架了锦绣小区内的七名法轮功学员。杨淑玉,还有一位杨姓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大连市看守所。另几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大连市戒毒所(现已回家)。绑架原因是参与诉江,此次绑架是锦绣派出所和大连市国保大队共同参与的迫害。
◎二零一六年三月八日晚五点,锦绣派出所警察四人,到杨淑玉家问:你是不是诉江了,杨淑玉回答:是。警察说要把她带到派出所调查,然后,他们就开始非法抄家,共抢走:电脑二台、打印机二台、大法书四十多本。第二天,即三月九日,杨淑玉被送到大连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并被非法批捕。杨淑玉的家人和亲属十分着急,女儿苏杨尚不知情。
辽宁省委组织部原副巡视员彭益民遭恶报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二日,辽宁省委组织部原副巡视员彭益民丢官遭恶报。
彭益民,赤峰市喀喇沁旗人,一九五六年出生。主要履历:一九九八年至二零零二年期间,任抚顺市委副书记,历任抚顺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市长。期间,彭益民追随中共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下面是部份迫害事实:
◎抚顺市法轮功学员冀龙,男,50岁左右。一九九九年九月份进京,十月份被捕被非法判刑五年,被关押在沈阳第二监狱。
◎抚顺市法轮功学员粱淑娟(冀龙的妻子),50岁左右,因拒绝上电视污蔑大法,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关押在沈阳第二监狱。
◎抚顺市法轮功学员刘明杰,36岁、抚顺市望花区,二零零零年十月三日,因在公园粘贴法轮功真相传单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关押在沈阳第二监狱。
黄刚、胡卫东、胡国舰、李莹、姜国芳、王国英等六名抚顺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六日在抚顺市新华街被绑架,并以做资料为名,分别被非法判刑十五年、七年、十年、十年、七年、三年半。
◎抚顺市法轮功学员窦振洋,男,50岁左右,因给市长打电话,要回被无理关押的妻子王国英,市长为了达到长期关押窦振洋的目的制造震惊中外的伪案“颠覆列车”,窦振洋被无辜判无期徒刑,被关押在凌源监狱。
◎抚顺市法轮功学员王红军,男,29岁(王国英弟弟),因伪案“颠覆列车”被非法判有期徒刑十三年。
◎二零零二年前后,辽宁省抚顺市大法弟子魏在鑫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二年前后,抚顺市大法弟子梁素云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一年前后,抚顺大法弟子单勇智、武占瑞、唐铁荣被迫害致死。
沈阳市公安局二级警务专员赵明被查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五日,沈阳市公安局二级警务专员赵明被查。
赵明,满族,辽宁盖县人,一九六四年十月出生。主要履历:二零一二年五月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任沈阳铁路公安局沈阳公安处处长、党委书记;二零一八年九月至二零二一年一月,任沈阳铁路公安局沈阳公安处处长、党委书记、一级高级警长。期间,赵明追随中共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下面是部份迫害事实: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九日,沈阳市法轮功学员于春生副教授乘火车时被沈阳北站派出所非法抓捕、被劫持到沈阳铁路公安处看守所非法关押。被构陷至沈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沈阳铁路运输检察院于七月三日下达非法逮捕通知书。后来被转到于洪区检察院。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日,沈阳市大法弟子刘元胜在丹东宽甸火车站返回沈阳时,被宽甸火车站站前派出所警察非法搜查出二本大法书,被沈阳铁路公安处丹东分段治安大队绑架,关押在丹东拘留所。后被构陷到沈河区法院,后来被非法判刑六年。
辽宁省民政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方守义被开除公职
二零二三年六月九日,辽宁省民政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方守义被开除公职。
方守义,辽宁辽阳人, 一九六三年十一月出生。主要履历: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任辽宁省铁岭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二零一七年一月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任辽宁省铁岭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方守义追随中共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下面是部份迫害事实: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下午三点多,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三江口镇法轮功学员郑士奎被绑架。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八日,隋淑云遭绑架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一日,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两家子镇法轮功学员隋淑云被昌图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八日,辽宁省昌图县两家子农场法轮功学员刘桂芹(78岁)因讲真相被绑架,后被构陷到检察院。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五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张淑霞,因坚持对法轮大法的信仰,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开庭后被冤判三年,上诉后,中级法院维持原判决。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下午六点多,辽宁省昌图县通江口镇法轮功学员张佩环和儿子被昌图县公安局副局长杨玉平及通江口镇派出所四至五个警察被绑架。
辽宁营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王立群被开除公职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日,辽宁省纪委监委对营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王立群严重违法,被开除公职。
王立群,男,汉族,一九五五年二月生。主要履历:曾任沈阳市地方税务局于洪分局党组书记、局长,营口市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大石桥市委副书记、市长;二零一零年九月至二零一三年一月,任营口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二零一三年一月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任营口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期间,王立群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下面是部份迫害事实:
◎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八日,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法院,秘密对七名法轮功学员判刑。这次非法审判是在鲅鱼圈“610”(中共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设立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的授意下秘密进行的。家属于两周后的八月十二日才得到消息,为七名法轮功学员辩护的律师和家属都没有得到任何的通知。这七名法轮功学员和被非法判刑的年数分别是:董冰,七年;毕世军,七年;孙丽,五年;沈广海,五年;余志红,三年;王志远,一年六个月;滕文闵,三年缓刑五年。
辽宁省营口市原市委副书记李和忠被开除公职
二零二三年三月,辽宁省营口市原市委副书记李和忠因严重违法,被开除公职。
李和忠,一九六八年八月出生,贯籍隶属辽宁省。主要履历:曾任共青团辽宁省委副书记、营口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兼营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营口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期间,李和忠追随中共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下面是部份迫害事实:
◎陈文多,营口市中学数学教师,因坚持信仰真、善、忍二十多年来,长期遭到中共不法人员迫害:被绑架、抄家、拘留、罚款、开除公职,被迫流离失所,非法劳教、判刑,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鲅鱼圈国保大队警察惠怀旗伙同另外一人,找到开锁的,撬开陈文多住处房门,私闯民宅,把家里翻的一片狼藉,然后又在楼下蹲坑,将陈文多绑架。被非法关押期间,陈文多血压高达260,但鲅鱼圈看守所仍不放人,后又被非法判刑三年,在大连监狱被灌不明药物,被迫害的出现心脏骤停、心律不齐等症状。二零二零年十一月,陈文多出现心衰症状,呼吸困难,于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三日含冤离世,年仅52岁。
◎吴瑞亭、朱瑞敏夫妇:因修炼法轮功,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一日下午一点左右,朱瑞敏夫妇在街上讲真相被国安特务跟踪、绑架、非法抄家,并非法判朱瑞敏和丈夫吴瑞亭各四年徒刑,丈夫走脱,被迫流离失所,又被扣发退休金,八十一岁的吴瑞亭于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九日晚含冤离世。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二日,朱瑞敏教师被绑架到沈阳大北监狱迫害。更邪恶的是从二零一六年七月份她所在单位西市区文教局听从邪党西市区纪委命令,停发朱瑞敏的工资,并通知家属说,要扣回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以后的工资,开除她的公职。
◎群体被迫害:二零一二年,法轮功学员郭延达被非法判刑十年、纪德光被非法判刑五年、乌时卫被非法判刑五年、矫桂珍被非法判刑四年。同时被绑架的还有蒋东凯(已故)等近十人,他们都被绑架,有的被非法抄家,被非法勒索钱财,被非法拘禁。
辽宁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周朝东被开除公职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辽宁省纪委监委对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委网信办原副主任周朝东严重违法,被开除公职。
周朝东,男,汉族,一九六八年七月生,辽宁营口市盖州人。主要履历:二零零九年四月至二零一四年九月,任营口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零一七年十二月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任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二零二二年六月被免职。期间,周朝东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下面是部份迫害事实: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三月七日报道,辽宁省营口市个体企业老板胡艳敏女士,65岁,因修炼法轮大法,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被警察绑架,后被营口市老边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胡艳敏于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结束七年冤狱。她不但遭牢狱迫害,还遭中共经济迫害,被扣发七年养老金,约达16万多。
结语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恶有报是天理。苍天有眼,迫害佛法,迫害修炼人,罪大无比,必遭天谴!在此奉告那些还在追随迫害法轮功的各级官员、特别是政法人员,赶快悬崖勒马,不要当中共恶党的陪葬品和替罪羊,不要在不归路上往前走。不但害了你自己,也祸及你的家人。前车之鉴太多了。全国遭报的官员,特别是政法人员数万人不止,重判的、疾病死亡的、各种灾祸死亡的。赶快清醒过来吧。抛弃中共,选择光明,给自己留一条后路。给家人留一个美好的未来。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