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三日,四川广汉市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广汉市公安局金雁派出所所长、二级警长周飞鹰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0万元。周飞鹰在狱中说:“曾经是逮人的,现在被人逮。”周飞鹰真的很可悲,他并不知道,这是他参与绑架构陷法轮功学员的因果报应。
周飞鹰任金雁派出所所长期间,执行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灭绝政策,多次指挥绑架骚扰法轮功学员,是当地迫害法轮功的主要执行人。
周飞鹰,男,汉族,一九七八年十一月生,四川广汉人,一九九八年十月至二零零五年八月,在广汉市公安局工作;二零零五年八月至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历任广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四中队副中队长、基础中队中队长;二零零八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二年九月,历任广汉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大队长;二零一二年九月至二零二二年四月,任广汉市公安局金雁派出所所长、二级警长。二零二二年四月,周飞鹰被查。
周飞鹰部分恶行:
1、骚扰7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史有琼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有广汉市北外乡菜蔬社社区治保主任小苏和金雁派出所的一男警和一女警,到7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侯君琼家骚扰,还给照了像。此前四月十二日,小苏带领金雁派出所的警察到7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史有琼家骚扰,还诱骗史有琼的老伴到另一房间里签字。
2、骚扰德阳广汉市杨小华,殴打其子
二零一八年八月七日上午十时许,广汉市金雁派出所的曾令科等三个警察及广汉北京路社区人员陈传金等五人,到法轮功学员杨小华工作点骚扰她,当时杨小华不在场,杨小华的儿子在招待所的值班室,其儿要求没穿警服的警察出示手续,警察把自己的警察证一亮,杨小华的儿子刚想接过看,紧接着三个警察把其儿子按在招待所的长椅上,出手用拳打击其儿的头部,用脚踢其儿的腿部,杨小华的儿子冲出招待所的门口,大喊:“警察打人了!”警察才住手。杨小华回来,这五人说来看看杨小华,杨小华被非法照相,杨小华的儿子为被打之事打电话到广汉“六一零”,被告知因为是同级无法管,杨小华的儿子到广汉公安局要求验伤,杨小华的儿子又打电话到12389,被告知一星期后答复,一周后电话答复:被打时无人看到,无法作证。
3、绑架法轮功学员陈建华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四日晚上九点三十分左右,广汉市金雁派出所警察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将广汉法轮功学员陈建华带走,并抄走《转法轮》一本、各种经书20多本、旧周刊10多本、护身符卡片20多张。于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六日下午六点三十放回家中。
4、绑架法轮功学员罗仁明、邓德蓉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一日上午十点过,广汉市城西派出所三警察和金雁派出所一警察闯到诉江法轮功学员罗仁明家非法搜查,并把罗仁明、邓德蓉和他们一岁多的孙女一起劫持到城西派出所,一人一间办公室就诉江事由进行询问,叫签名,按手印。一小时后才放他们回家。十二月九日罗仁明被城西派出所警察绑架至广汉拘留所非法关押5天,说是“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27条”。十二月十四日罗仁明已回家。
愿所有还在参与迫害者以此为戒,停止迫害,改邪归正,并及早将功赎罪,在恶报的天惩中给自己留下生路。否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迫害者们的将是最可怕的结局,这也是我们最不愿看到的。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