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法轮大法在长春记者站报导)
曝光涉嫌参与迫害广东茂名电白法轮功学员李钧的单位和人员
一、直接参与迫害李钧的单位和人员:
1、茂名市电白区公安分局电白坡心镇派出所
办案人员1:冯卫强 13927562901;(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李钧)
办案人员2:曾庆鸿 。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李钧)
办案人员3:邹继胜 13929736133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李钧)
办案人员4:李伟剑;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李钧)
电白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周日建;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李钧)
副大队长:庞艺勇;(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李钧)
国保副队长:陈勃,13902517683(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电白区公安分局刑技术中队二级主管:陈权,(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李钧)
见证人:李敬成,(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李钧)
朱皇光 13929706566(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李钧)。
电白公安分局网络警察冯卫强、杨宝全、曾庆鸿、麦维、朱伯壹。
电白区看守所警察:徐华。
二、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
对李钧非法起诉的检察官:蔡林辉;
茂南区检察院检察长:麦海泓。
副检察长:罗广森13509929038(非法起诉构陷、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副检察长:李杰13922033039。
(消息来源: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