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八日,张镭,男,一九六零年五月出生。其主要履历:二零零八年十月至二零一一年六月任牡丹江市西安区区委副书记、区长;二零一一年六月至今任牡丹江市西安区区委书记。
张镭作为西安区主要官员,对该区发生的迫害法轮功学员事件负有领导责任。以下是部份迫害事件:
法轮功学员张宏艺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时年72岁的西安区法轮功学员张宏艺因给路人讲真相,被西宛小学四名小学生诬告,被先锋分局(西安区)警察绑架、抄家。因看守所拒收,老人被放回家。同年八月十二日,西安区检察院将张宏艺非法起诉到西安区法院。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九日,牡丹江西安区法院的刘晖将张宏艺骗到法院,告知她已被判刑三年,遂将其绑架到张宏艺看守所,因她血压高被拒收后又被绑架到公安医院。二零一一年十月一日,张宏艺被劫持到哈尔滨女子监狱。
西安区法轮功学员高一喜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晚九点三十分左右,西安区法轮功学员高一喜与孙凤霞夫妇开车回到家中,车刚一停还没等下车就被牡丹江西安分局先锋分局立新警务大队副大队长吕洪峰等人绑架,并遭非法抄家。十天后,高一喜被迫害致死,年仅45岁。
四月三十日,警察告知家属高一喜已经死亡,在火葬场,不让家属看遗体,却要家属签字解剖、火化。警察不许高一喜的女儿看遗体,直到女孩下跪哀求,才反扳着她的手臂让她见一见父亲遗容,总共不到两分钟。高一喜的遗体双目圆睁,紧握双拳,双腕铐痕明显,且身体已经僵硬,胸部鼓起,腹部特别瘪,头部有淤青,小腿有六个明显的针眼。高一喜的死亡事件存在诸多疑点。
法轮功学员王丽嬿被冤判四年半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晚上近十点,法轮功学员王丽嬿和另一老年学员在牡丹江市西安区月牙湖附近小区被先锋公安分局圆明社区警务室副队长吕洪峰等共五人绑架,两人被绑架时手里有四块揭露江泽民累累罪恶的真相展板。王丽嬿被送到牡丹江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那位老年法轮功学员出现病业状态,被家人接回。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牡丹江市西安法院刘辉审判长诬判王丽嬿四年零六个月,二零一七年一月四日,家属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并要求公开庭审,接手此案的法官吴德刚一直回避家属和律师,非法秘密维持原判。
法轮功学员李鸿森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法轮功学员李鸿森被先锋公安分局立新社区警务队(管辖西安区)警察张大伟等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市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李鸿森被西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监狱五监区迫害。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