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二日】
张平,男,汉族,中共党员,一九六零年五月出生,自二零零七年三月任中共牡丹江市西安区委政法委书记,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任中共牡丹江西安区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他对当地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案例一:高一喜被绑架、酷刑致死,疑被活体摘除器官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县级)年仅四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高一喜与妻子于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半夜被警察从家中绑架,警方一直不让家属看望高一喜。四月三十日相关人员告知家属高一喜已经死亡,在火葬场,不让家属看遗体,却要家属签字解剖、火化,在家属不同意解剖的情况下声称“解剖”了。
自从七月二十一日牡丹江国保、看守所、驻检等多人到高一喜家向家属宣读七天强行火化高一喜遗体后,高一喜家属要求再次尸检,并请到法医和律师。八月十一日,牡丹江市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主任田瑞生给律师打电话,让高一喜家属把请法医的钱和差旅费交给他。家属觉得不应该把钱交给田瑞生,田瑞生应当回避。八月十二日,田瑞生说再不见钱就视为放弃,限期火化。
高一喜妻子孙凤霞一直被非法关押、胁迫,日前被取保候审。八月十二日,孙凤霞和女儿高美心上办案单位去取家里的钥匙,各种卡等物品。孙凤霞和高美心找尹航要被牡丹江市国保支队长李学军四月十九日闯进高一喜家抢走数万元自家卖房的现金,尹航说不给了。
高一喜和妻子孙凤霞是在四月十九日半夜一起被警察从家中绑架的。警方一直不让家属看望高一喜,直到四月三十日才告知家属高一喜已经死亡。警察不许高一喜的女儿看遗体,直到女孩下跪哀求,才反扳着她的手臂让她见一见父亲遗容,总共不到两分钟。高一喜的遗体双目圆睁,紧握双拳,双腕铐痕明显,且身体已经僵硬,胸部鼓起,腹部特别瘪,头部有淤青,小腿有六个明显的针眼。
高一喜的死亡事件存在诸多疑点。家属要求真相,警方不但不给,还把孙凤霞当成人质作为火化高一喜遗体的筹码。
案例二:女医生被绑架、冤判四年半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晚上近十点,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王丽嬿和另一老年学员在牡丹江市西安区月牙湖附近小区,被先锋公安分局圆明社区警务室副队长吕洪峰等共五人绑架到圆明社区警务室,两人被绑架时手里有四块揭露江泽民累累罪恶的真相展板和三个真相电话。王丽嬿被送到牡丹江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那位老年法轮功学员出现病业状态,被家人接回。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牡丹江市西安法院刘辉审判长诬判王丽嬿四年零六个月,二零一七年一月四日,家属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并要求公开庭审,接手此案的法官吴德刚一直回避家属和律师,非法秘密维持原判。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四日上午,看守所通知家属说,王丽嬿的行李已经打包了,下午一点半允许家属会见,三月十五日将她送往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这是自王丽嬿被绑架以来第一次让家属会见。
案例三:牡丹江法轮功学员李鸿森被枉判三年、劫持到齐齐哈尔监狱
李鸿森,男,家住牡丹江市东安区东长安街绿苑一区。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李鸿森曾经因为向最高检察院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被牡丹江公安局长安分局警察李文忠绑架,并被非法拘留五天。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李鸿森被牡丹江市先锋公安分局立新社区警务队(管辖西安区)警察张大伟等绑架,被非法抄家,家中的法轮功书籍和手机被警察抢劫走。同时被绑架的还有家住东大小区的法轮功学员林福海。
李鸿森和林福海遭立新社区警务队非法刑事拘留,原因是两人将教人向善的“法轮大法好”字喷到墙上。后来,李鸿森和林福海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市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李鸿森在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被非法庭审。家属去找法院,明确要请律师做无罪辩护,法院阻止家属请律师辩护,并威胁说,找律师会加重对他判刑。
李鸿森被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冤判三年,被劫持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监狱五监区迫害。
案例四:法轮功学员尹万志、闫凤华被非法秘密判刑
海林市法轮功学员闫风华、牡丹江拉古法轮功学员尹万志,分别于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日,被牡丹江铁路公安处绑架,关押在牡丹江看守所。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日,西安区法院刑庭常晓辉和刘辉,书记员常美玉,及西安区检察院公诉人邓丽丹,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秘密开庭,枉判四年。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九日,西安区法院人员刘辉,口头通知尹万志、闫凤华的家人,说尹万志、闫凤华被判刑四年,并说送监时也不会通知家人。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