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揭露迫害 » 四川南充市法轮功学员张秀珍遭两年冤狱折磨
四川南充市法轮功学员张秀珍遭两年冤狱折磨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八月十日】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日,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法轮功学员张秀珍二零二一年一月被高坪区国保警察绑架,后被高坪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被劫持到成都女子监狱,期间遭受了各种折磨,于今年一月出狱回家。

以下是张秀珍自述在狱中遭迫害的事实:

我在一个事业单位工作。二零零七年,我因患结肠癌而走入大法修炼。丈夫是县城供销社主任,他因我修炼法轮大法,以送我去洗脑班或举报等威胁逼我离婚,离婚时他用多种手段,逼迫我放弃儿子的抚养权。我一人住。

我遭到的迫害有: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五日被刑事拘留一次;二零一二年又被非法拘留;二零一六年,我与另一同修出去发真相资料被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一年半;二零一九年,当地国安警察说政府官员收到的信是我写的寄的,他们也没有任何证据只是猜测,又将我非法拘留十四天;二零二零年二月八日晚六点,我被高坪区国保警察绑架、抄家,后被非法判刑两年。

十多年来,中共人员经常对我上门骚扰,非法抄家不止十次,至今“610”还雇人骑电瓶车、开小车跟踪监视我。法轮功学员因信仰真、善、忍被中共迫害而失去了自由,整个国家都成了大监狱。

一、再次被国保警察绑架构陷

二零二零年二月八日晚六点几分。一女人来我家敲门,听到敲门的次数及声音较轻,我以为是同修,就开了门,结果是三个高坪区国保警察。这也充分证明警察对我的监视行为无处不在。高坪区国保大队副大队长陈周军拿出工作证就说我被举报了,他们是来搜查的。另外两人是高坪国保大队大队长李运梅(女)和女警袁方芳,他们三人在我家乱搜,把家中四十几本大法书、师父的法像、真相日历、贴在门上的年画,全抢走了,陈周军拿着两封信,说两封信是我写的。当晚我被绑架到南充高坪区国保大队非法审问,警察说有人举报江东小区几个资料是我发的,说是在监控里看到的,用手机拼合剪接的画面强加说是我发的。当晚在我家也没抄到任何资料。我给她们讲了一晚真相,他们根本就不听。因是疫情期间,警察让我签了一份取保候审资料放我回了家。

之后,警察就经常把我叫到高坪区国保大队,编造事情恐吓我,逼迫我在他们编造的材料上签字。后来他们采取另一手段,骗家人说给我消案,多次让家人把他们带入我家非法抄家。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七日上午,警察把我劫持到南充市看守所,强迫拍照、采双手指纹及双脚趾纹等。警察袁方芳说:你还发《九评》了。以此来达到构陷我的目的。在南充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个月,检察院对我非法起诉,七个月后,检察院的起诉书上又多了七个资料,说是在我家抄到的,真是任意编造,最后法院对我非法判刑两年。出狱后听家人说,开庭那天有一警察遭报出了车祸,所以那天开庭晚了。

二、在看守所遭受的迫害

一进看守所,狱警逼我三天背熟监规,我不背,白天被罚站,晚上走班——看守所因人多为患睡不下,就二十四小时轮班睡,每组少则二、三个人,多则六、七个人,在过道走来走去,观察睡在床上的人的情况,三、四个小时后再换下一组人员走。一次,狱警龚超抽查我背监规,我拒绝背,结果罚我停买零食,晚上走班一周,三天中午吃白饭不准吃菜。

在看守所,我想给法官与检察院张萧和高坪国保写真相信,要纸笔他们不给,说就是写了也不交。为了不让我讲真相,不准任何人跟我说话,否则就罚她们吃白饭或不准睡觉走晚班。同监号的人都觉得警察的行径很无理、很可悲。

在看守所,我曾失去知觉晕倒两次,第一次左边脸磕乌青,可能有3分钟左右才醒过来,连续一个多月头晕,天天还要擦送饭菜的窗口三次,吃不下饭,狱警就强行写不吃药后果自负的声明,还让那些犯人作证签字,后来狱警李江霞等四、五人强行给我灌药。本监号不归她管,她还真是邪。第二次昏倒时正在排队,及时被人接住没受伤,但医生检查说象我这种情况如果超过七、八分钟就没命了。谢谢师尊慈悲保护。我不打育苗,狱警杨军派六人把我抬去,按住我的脚手强行打。目的是监狱必须收打过育苗的。否则不收。

在看守所,我们每天被迫长时间蹲在地面,叠毛巾方块,每周叠军队被子形状,若叠不方也要罚吃白饭或走班,上厕所多一人也要罚,不留神踩了铺在厕所外门口边的毛巾也被罚,看守所烂规矩太多,被罚是家常便饭。有一在押人员被释放时还有七十多个罚班没走完。

我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里面接近一年,因长期遭精神迫害,不准炼功发正念,被无辜罚吃白饭走班等造成身体虚弱,出现头晕,心脏供血不足,全身乏力、头重脚轻等症状。

三、被非法判刑两年

二零二一年,南充市高坪区法院对我非法庭审。当天庭内有法官谭文玲、公诉人张萧、两名陪审员、法庭强行指定的辩护律师,还有我的三位家人,无其他人。在法庭上,我义正词严讲:《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国家明确规定的十四个邪教组织中没有法轮功,这个规定在南充本地的晚报上也登过等等。但法官不让我说,把法锤敲得当当响。

最后法庭对我非法判刑两年。我认为自己信仰真、善、忍没有违法,不应被非法判刑,就提起上诉。上诉书里,我写了法轮功是高德佛法,弘传全世界都受到好评,我信仰真、善、忍合法,拥有法轮功书籍合法,要求无罪释放。我写了十几页,请看守所警察递交给法院。监号狱警不给递交,说想上诉不能写法轮功的事。后来家人在外面给我请了律师。

两个月后,南充市中级法院来了一个女法官与一个女书记员,问时,我给她们讲述了大法的美好,《宪法》第三十五条: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六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官方认定的十四个邪教中没有法轮功,还讲述了高坪国保对我的构陷是编造的。中院法官回去一个月后,连庭都没开,律师写的辩护书还没交上去,判决书已送达,维持非法原判。高坪区法院还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强行在我银行存单上抢去五千元,美其名曰“罚款”;而且还冻结我的银行存单半年。中共对法轮功学员从来就没讲过法律。我真实感受颇深。

四、在监狱所遭受的迫害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我被南充市看守所狱警劫持到龙泉驿女子监狱。听警察说当天还有四川其它地方的法轮功学员共七人被送监,非法关押在不同的监区。我被关入人称的“魔鬼三监区”。

据悉,二零一七年该监区一狱警暴力“转化”法轮功学员陈碧慧时,曾叫嚣自己不怕报应,结果三个月后该狱警在颈部位置拉了一条长口子,听说她患了喉癌。该狱警遭报后就再也不管法轮功学员了。

酷刑演示:码坐酷刑演示:罚坐小板凳

我到“魔鬼三监区”后,被马上隔离在一个房间里,被两名犯人包夹,一人是成都当地大毒贩、判死缓的杨冬梅,另一人是成都当地练全能教的俞开穗(音),她们强制我必须换囚服,上厕所要说侮辱人格的报告词,不说就不让上厕所。之后每天强制我看诽谤法轮功的书、光碟洗脑,写心得,我不写,不放弃信仰,每天被长时间罚站,从早上七点左右站到晚上十一点左右,不准动或换姿势,或罚蹲、坐在离地只有二三厘米高的矮小胶凳子上,双脚并拢,双手放在膝盖上,不准动或换姿势,她们叫软打整,过不多久人就会撑不住昏倒,老年人还会出现骨折。不“转化”夏天不让洗漱或几天才让洗漱一次。我脚上长了冻疮,走路都不行一走一歪,狱警还是强迫我罚站、罚蹲、或罚坐小凳,说不写“转化”书不给上冻疮药。

一个偶然机遇,我看到杨东梅和俞开穗晚上在我吃的菜里放不明药物,接着我出现记忆下降症状,做这样忘那样,后来出狱回家后,仍然说话说着就不知该说什么。幸有师尊保护,最后使我走过了磨难。

在监狱里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感染了新冠病毒时,法轮功学员甘雪梅在她所在监号给其他犯人讲真相,教她们念九字真言。监狱狱警罚她晚上八点钟左右睡在床上不准动,甘雪梅不“转化”,被包夹雄新折磨的血压迅速升到180,还强迫她吃降压药。

监狱还实行株连政策,把三至六人连在一起组成互监组,互相监督检举,谁有什么事其他几人就会受牵连被扣分,影响减刑。若是法轮功学员不“转化”,犯人每个月都被扣分,她们受中共毒害洗脑欺骗就会骂大法,骂学员。狱警不许大法修炼人讲真相,连传统文化都不许讲,周善会是七十六岁左右的法轮功学员,给犯人讲了一些她记忆中的传统文化,狱警把她弄回到包夹处洗脑一个月,天天站、蹲、坐,重写污蔑法轮功的揭批书才算完。老人本来就瘦弱的躯体变得更加瘦弱。

监狱每周星期二下午强制所有人去听教育科科长廖琼芳的胡言乱语。狱警、包夹犯人想尽各种残忍手段,强制法轮功学员写、念污蔑法轮功的揭批书,教育科科长廖琼芳录像,想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甚至每年的政治考试都要出一道污蔑法轮功的题毒害里面其他人员。

在我出狱前两个月左右,包夹们在议论,有一个叫张正平的法轮功学员,被折磨得神志不清,由于她不写“转化书”,监区狱警副监区长用海椒水直接喷在她脸上,当时张正平就叫喊起来,但包夹不让她叫,把她头用衣物包上,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才让她洗,令她脸、鼻、眼、口肿了很长时间,致使她后来看到穿着警察制服的人就立刻躲到厕所不敢出来。有良心的人都说警察变态。

示意图:中共监狱中的奴工迫害示意图:中共监狱中的奴工迫害

监狱大量的榨取服刑人员的奴工劳动价值,每天早上六点多起床,每餐吃饭时间只有几分钟,老年人和有病的就更困难。七点开工到十二点,下午一点到七点多,晚上有开不完的各种会和所谓“学习”,直到十点才让睡觉。没有完成定额任务的还得写认识上交,直到十一点多才能睡觉。里面打汽车坐垫、制作电子产品零件、搓牙签大小的制品,出口到国外。当时我也在搓象牙签大小的制品,我本来晕倒才缓解过来,眼睛要一上一下的看着这样小的棒就更加晕,我没完成强加的任务,被迫抄监规、扫大饭厅七天,晚上十点半才准洗漱休息。监狱里每个监区每年创造的价值是百万、千万不等,而每个监区最多只有四百多人。据说里面警察平均除了年工资十几万,还有年奖金十几万。

狱警的命令规定不管对错必须无条件执行,否则就将受到惩处,减不了刑。其实,减刑也难,两年以下刑期的就没有减刑的机会,要本人在一年后挣够两个“表扬”,写好认罪悔罪书及各种“学习”、劳动好的表现材料等,交给相关警察,过一段时间,先由监区警察当面验收检查,回答不让她们满意的也过不了,过关后,再由监狱相关警察当面提问验收检查,过关后,再到检察院过关,最后再由法院验收检查、决定减不减刑,减多少,这样层层拖下去至少要一年。

出狱时,监狱还强制当事人签署监狱打印好的各种要求,其中有一条就是:不准泄露监狱里面的情况,否则就是违法将受法律制裁。

我被看守所及监狱非法关押期间,都不准我家人接见,剥夺了家属探视权。在出狱路上,我向迫害法轮功的狱警葛藩薇说:我严正声明,在监狱所说所写不符合大法的言行是全部作废,因为那不是我本愿写的,是强制逼迫下写的。

 

(明慧网)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