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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姜桂秀被诬判、家人依法申诉 相关部门不作为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日】

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日,山东招远市65岁的法轮功学员姜桂秀,二零二二年五月被国保入室绑架、非法抄家并构陷,二零二二年十二月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款一万元后上诉,二零二三年四月四日律师告知烟台中级法院维持冤判。姜桂秀家人依法申诉,各部门推诿、不作为。家人被招远国保多次骚扰。

姜桂秀家人依法向上级多个部门为蒙冤的姜桂秀申诉。在六月中旬,姜桂秀的老伴,把《重审申诉》发到了最高检察院、山东省和地区等多个执法机构。六月底,最高检12309回复短信:您的来信材料收悉,经审查,从现在材料看,你反映的问题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不属于我院管辖。我们已将该材料转山东省检察院。

七月上旬,家人又收到山东省检察院同样语调的短信,又转到了烟台市检察院。同时还收到山东省司法厅快递发来的告知书。内容是:您提出的诉求,不属于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职权范围。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请您向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提出。

七月中旬,姜桂秀老伴接到招远法院一男士的电话。大概意思是:烟台中级法院已维持原判。现在也找不到你老婆。你不用再申诉了,再说也不签名,也没法受理。姜桂秀的老伴毫不犹豫地告知对方:事不解决,我还要继续上告!来电人说:那你得同时发三份个案,签名按手印。

姜桂秀老伴按照来电人的提示,又加上姜桂秀的上诉书,用挂号信的方式,又发到了烟台市中级法院和山东省高院。

由于前段时间招远国保对姜桂秀及家人的不断骚扰,使姜桂秀一直不能在九十四岁高龄的老父亲床前尽孝,原来老人身体一直健康,思维清晰,只是腿脚有些不太方便,但很长时间没有见到女儿的面,老人估计女儿可能出了什么事情,一直追问家里人,家人不得不告知实情。在老人的心里,姜桂秀是一个孝顺善良,通情达理的好女儿。因承受不了这残酷的打击,老人突发病状住进了医院,因病情严重,几天前被转到了重症监护室至今,生命垂危。

关于姜桂秀遭受迫害情况,请见明慧网文章《山东招远市姜桂秀被非法判刑三年 准备上诉》《山东招远市国保图谋抓捕姜桂秀、骚扰其家人》等。

再次奉劝那些至今仍在被邪党当枪使、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公检法参与者,为了你,为了你的家人,为了你的子孙后代,做事三思而行吧。法轮大法是佛法修炼。自古以来,破坏佛法的人罪大如天!今天因为你的参与迫害,毁了一个修炼人的幸福家庭,将来可能因为你的参与迫害佛法,毁掉的可能是你家几代人的幸福啊!因为善恶有报是天理!人应有人性和良知。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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