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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冤狱四年 湖北汤芳琼再被秘密判刑入狱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九日,(湖北报道)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五日,洪湖市女法轮功学员汤芳琼被绑架,一年多被异地非法关押在监利市看守所,家人无法得到任何消息。二零二三年七月下旬获悉,汤芳琼被秘密非法判刑两年九个月,七月初,已被劫入湖北省女子监狱迫害。

汤芳琼,五十多岁,家住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她自修炼法轮功以来,遵循真、善、忍做好人,处处为他人着想。有一次,她和丈夫在城区跑车时,发现车内一手提包内装有两万多元现金和证件,他们当即根据证件上的地址和姓名,将包归还给失主。这样的好人,在中共治下的社会,因为信仰真、善、忍,却屡遭骚扰和迫害。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五日,汤芳琼被洪湖市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后,被直接送往湖北省监利市看守所异地非法关押。一年多,洪湖市国保大队警察和监利市看守所严密封锁消息,不准家人探望,家人得不到任何信息。

近悉,汤芳琼,在家人不知任何消息的情况下,已被秘密非法判刑两年九个月,二零二三年七月初,她被劫持到湖北省女子监狱。

曾被秘密非法判刑四年

此前汤芳琼曾被非法判刑四年。那是二零零五年九月七日,汤芳琼被洪湖市国保大队左世红从家中绑架,被警察非法抄家,警察抢走她的大法书籍、真相资料、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及现金一万多元。

汤芳琼被绑架关押到洪湖市第一看守所。在洪湖市看守所,她被非法关押了半年之久,身体被迫害得极度虚弱。

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五日,汤芳琼被秘密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六年五月中旬,她被送往武汉女子监狱,强迫洗脑迫害。

被蹲坑绑架、非法审讯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七日上午九点左右,汤芳琼正下楼,被蹲坑在楼对面的洪湖市国保大队两个副队长邓仁庆和刘铁山,绑架到洪湖市公安局审讯室。

洪湖市国保大队队长梁红、副大队队长左世红、教导员杜某、记录员叶玲等,都在审讯室等着。他们说是有人打市长热线电话(恶意)举报,是汤芳琼在洪湖市多个小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还说洪湖市经信局(科学技术局)张灿举报汤芳琼给他U盘。他们逼迫汤芳琼承认。

汤芳琼就给他们讲大法真相,并告诉他们打开手机,查询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国务院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签署了《新闻出版总署第五十号令》,决定废止了江泽民规定的关于禁止出版法轮功出版物的规定。这是向全国人宣布在中国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国务院是认可的。上百度搜索《新闻出版总署五十号令》就能查到。汤芳琼还告诉他们,你们今天对待我所做的都是在违法,到时都要遭到清算。

他们说,这是我们的工作,年底要结案,举报了的就要查,你只要承认是你发的,保证没事。

这样,一直僵持到中午,汤芳琼都不配合。副队长左世洪提议,到汤芳琼家里非法搜查。结果,他们非法搜走电脑笔记本电脑一台、大法书籍三本,及一些真相资料和护身符。

汤芳琼被非法关押到四点多钟,才被放回家。

被非法拘留后屡屡被骚扰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汤芳琼被国保大队非法拘留十天,十二月五日被放回。汤芳琼刚刚被放回家,洪湖市经信局张灿就打电话来,要汤芳琼配合省的“验收”。

汤芳琼说:“好呀,那我就告诉他们,你们是怎样为了三万元钱(转化一人三万)怎样迫害大法弟子的,怎样造假的,怎样恐吓迫害我的全家老小及对所有的亲戚进行骚扰的:拉电、门锁灌胶、二十四小时监控蹲坑,迫害得我们一家有家不能归,有工作不能干。”

张灿说:“那你就等着判刑吧,荆州督察组的说不转化的、顽固的法轮功(学员)要判刑。”汤芳琼说:“宪法是你定的吗?谁今天做的,谁买单?”张灿回答:那你就买单吧。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六日、七日,张灿又给汤芳琼打来电话,说:你只要配合我们,你家里的一切损失我们都赔偿给你;如果不配合,我们就找你母亲。汤芳琼说:“你再敢骚扰我母亲,我就报警!”

同时,汤芳琼又接着打电话给国保大队。国保警察回话说:这家伙(张灿)有点“管子”(大脑有问题),不理他,他再打电话就拉黑。要他到国保大队来找梁红队长,他要是再上门的话,那就报警,说他扰民。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二日,经信局王姓主任给汤芳琼的亲家打电话(因王姓主任以前和汤芳琼的亲家在一起工作过,关系也很好),要亲家约汤芳琼出来吃饭,并要亲家给汤芳琼“做工作”,配合他们。

汤芳琼一口回绝,并给亲家进一步讲了大法真相,也讲了为什么不能配合他们的真相,要亲家不参与此事。亲家当场答应,并表示歉意。

如今屡遭迫害和骚扰的汤芳琼,被秘密关押一年四个月后,再被非法判刑两年九个月,被劫入湖北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中共迫害法轮功已经二十四年,中共各级不法人员执行迫害政策,颠倒是非善恶,各级司法机关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警察抓捕、入室抢劫、勒索钱财;检察院、法院捏造罪证、罪名构陷,给广大法轮功学员和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而且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

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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