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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冠县许恒奎等上诉 中级法院撤销一审发回重审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九日,山东省冠县法院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非法判法轮功学员张玉香、许恒奎、孔德全、周春宝、高淑贞、韩振林、张丙亮、王瑞祥等八人三年至七年半后,张玉香、孔德全、许恒奎、韩振林、张丙亮、王瑞祥等六名法轮功学员分别在二零二三年二月底上诉,聊城中级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四月十七日裁定:撤销一审、发回冠县法院重新审理。山东聊城中级法院的刑事裁定书(2023)鲁15刑终71号。

目前冠县法院一直也没再审理。张玉香、许恒奎、孔德全、高淑贞、张丙亮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韩振林被迫离家出走。

张玉香、许恒奎、孔德全、周春宝、高淑贞、韩振林、张丙亮、王瑞祥等八名法轮功学员分别在二零二二年五月至八月期间被当地警察绑架、关押,部分人被保外就医或取保候审。其中六人是朴实农民;周春宝是冠县国税局副局长,多次被非法提审,警察三天三夜没让他睡觉,他身心遭受严重迫害。

冠县法院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对八名法轮功学员进行视频开庭,审判长樊斌,法官助理郭训,陪审员郑连飞、胡全明,书记员高群;二零二三年一月四日对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宣判,非法刑期从三年至七年半((2022)鲁1525刑初184号刑事判决)。

整个判决书就是一个诬判、乱判。判决书上细数从哪位法轮功学员家搜到多少春联、福字、挂坠、九字真言故事等等,法官认为这都是扰乱社会秩序的“证据”,但无法解释这些“福”字、春联、“真善忍”的故事等,到底是如何扰乱社会秩序?

判决书记录了张玉香女士的观点:炼法轮功无罪,法轮功让人做好人,有个好身体,可以为国家节约医疗资源。法官对此完全无力反驳。许恒奎表示修炼法轮功,让其体质变好、行善积德,没有犯罪。

张玉香、孔德全、许恒奎、韩振林、张丙亮等法轮功学员分别在二零二三年二月底上诉至聊城中级法院,他们表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行为”。

聊城中级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终结。中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七日作出终审裁定如下:
一、撤销冠县法院(2022)鲁1525刑初184号刑事判决
二、发回山东省冠县法院重新审理。

人在做,天在看,善恶必报。古人讲:给出家人一碗饭吃,都是功德无量的。法轮功不是一般的气功,是济世度人的佛法。人能够明辨是非,认同“真、善、忍”,支持法轮大法,在能力范围内保护法轮功学员不遭迫害,上天看到这颗善良的心,就会把今生的“福、禄、寿”赐给人,更美好的未来还在前面等着呢!可是有的人被利益所诱惑,明知法轮功学员都是修心向善的好人,却仍然执行上级的邪恶命令,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今生的折福折寿、添灾添祸,只不过是恶报的开始,更惨烈的报应还在后头呢!

中国百姓希望中国的法制能够更加健全,公安警察、检察官、法官等执法人员都能维护善良、公平、正义,尽快从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操纵中解脱出来,抵制邪恶的指使,找回公检法司人员应有的尊严,给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试想一想:不让做好人、做好人遭迫害、讲真话遭迫害的社会,可不可怕?你愿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样的社会吗?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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