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在2023年7月20日前夕,44国的法轮功学员将又一批迫害者名单递交本国政府,要求依法对迫害者及其家属禁止入境、冻结资产。原中共司法部劳动教养管理局局长李如林在此次递交的名单当中。
法轮功学员递交迫害者名单的国家包括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欧盟的全部27个国家以及另外亚洲、欧洲及美洲的十二个国家。详见之前的报道。
李如林,Rulin Li,男,汉族,1955年1月出生,河南泌阳人,中共党员,历任四川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1998-2001.03),司法部劳动教养管理局局长(2001.03-2009.03),司法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2009.03-2009.09),最高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2009.09-2014.04),最高检察院副检察长(2014.04-2018.10),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会长(2018.12-至今)。
李如林自1998年起就在中共司法部门任职,在1999年7月20日中共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后,他积极执行中共对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群体灭绝政策,对法轮功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
在四川任司法厅任职期间所犯罪行
李如林在四川省司法厅任常务副厅长期间,四川省对法轮功的迫害程度位居全国前列。司法厅辖下的各监狱和劳教所在此期间究竟关押迫害了多少法轮功学员,虽然至今仍没有确切的统计数据,但从部份统计数据中也可以一窥当时的迫害有多严酷。
据不完全统计,在2000年,仅四川省广安县一地就有15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和判刑,另有6人被非法拘留,约有30-50名法轮功学员在1999年-2000年间因进京上访被非法拘留15天到2个半月不等。
明慧网资料显示,截止2000年底,四川省资阳大堰劳教所里关押约40余名男性法轮功学员,绵阳新华男子劳教所至少关押约100余名法轮功学员,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先后关押过200多名法轮功学员,到2001年,在楠木寺劳教所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数量骤升至近2000人。另外,简阳养马河女子监狱和德阳监狱里也关押了大量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截至2001年3月李如林卸任四川省司法厅常务副厅长一职之前,四川省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有田世强、缪群(女)、方显智和刘志芬(女)、苏琼华、王旭志等10多人。
在司法部劳教局任职期间对法轮功所犯罪行
自从中共公开、全面迫害法轮功以来,邪恶的劳教制度成为了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重要工具和手段,遍及全国的300多个劳教所成为关押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法西斯集中营。从2001年3月到2009年3月,李如林在司法部劳教局任局长达8年的时间,这期间正是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高峰期。李如林在任上继续不遗余力地执行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指挥、划策,甚至直接参与迫害。他不仅是迫害法轮功的幕后黑手,更是迫害法轮功的邪恶推手,是中共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重要帮凶。
司法部劳教局是中共各级劳教机构的最高行政管理部门,不仅直接掌管各级劳教机构,而且有权制定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而且还勾结公安、民政、劳动、财政等部门联手对法轮功实施迫害。作为司法部劳教局局长的李如林对在此期间发生的所有在劳教系统内对法轮功的迫害都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
在李如林任劳教局局长期间,全国究竟有多少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至今难以统计。据大陆《法制晚报》记者2013年11月16日“劳教时最多30万”一文对中共劳教制度回顾报道中指出,从九十年代之后,中共劳教人数逐年上升,最多每年30万,2006年开始回落,到2012年仍有9万。《法制晚报》所说的劳教时“最多30万”的这段时间正是法轮功修炼者被中共残酷迫害数量最大的2000年到2006年之间。
另外,据美国政府2008年发布的《宗教自由报告》和《人权报告》中提到,中国的劳教所里,有一半以上的人员是法轮功修炼者。据此推算,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保守估计也有近百万之众。
劳教所集合了监狱式非法关押、军队化严管、洗脑、高强度劳动和百余种酷刑等迫害手段。这些迫害手段集古今中外邪恶之大全,可谓邪恶至极,有多少法轮功学员在劳教所被酷刑迫害,以致被迫害致残、致死难以计数。
根据明慧网2013年发表的《中共酷刑虐杀法轮功学员调查报告》一文中对3653个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所作的统计表明,有714个致死案例在“最后一次致死迫害”中遭受过劳教所的关押迫害,其中546名法轮功学员被劳教所直接酷刑虐杀致死,共涉及全国127座劳教所。而在李如林任职期间,共有395名法轮功学员被劳教所直接迫害致死。事实上,这些被曝光出来的死亡案例只是冰山一角,还有庞大数量的法轮功学员被中共劳教所酷刑虐杀后,被严密掩盖着。
劳教所迫害法轮功的主要手段有:
酷刑折磨
劳教所是一个脱离法治的毒瘤聚集地,监督机制形同虚设,管教人员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泛滥,特别是对法轮功学员实施各种酷刑令人发指,实施的酷刑有百种以上,包括连续多日剥夺睡眠;多根高压电棍同时长时间电击全身各个部位;形形色色的手铐、脚镣、“烟杆铐”、“狼牙铐”、背铐;橡胶棍、狼牙棒、地牢、水牢、死人床、坐板;抽人的鞭子有皮的、铜丝拧成的、钢筋条、上绳、铁钉钉指甲缝、铁钳子拧肉、用钳子拔指甲、蹲小号、坐铁椅子、惩罚性灌食、用普通塑料管灌辣椒水、灌浓盐水、灌大粪水,冬天往头上浇凉水、脱衣服在外面冻,数伏炎夏在太阳下暴晒;不让大小便;超极限强度的电针摧残,等等等等。
药物迫害和性侵犯
除了暴力和酷刑等手段外,劳教所还滥用药物迫害法轮功学员。为了迫使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他们有时偷偷地,有时又明目张胆地往法轮功学员的饭菜中、水中下毒,当法轮功学员出现药物反应的病态时,马上以“治疗”为名趁机注射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输液中加毒药等。包括马三家教养院、天津大港区板桥女子劳教所、湖北沙洋劳教所、湖北高阳劳教所等在内的几乎所有的劳教所都滥用药物迫害法轮功学员。
除了酷刑折磨,中共公然将性侮辱、强奸等性侵犯作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之一。对女性法轮功学员的性侵犯包括:强奸、轮奸、电棍插阴道、电乳头、抠、掐乳房、用脚踢肛门及下部、强迫堕胎、性侮辱未成年少女。2001年4月,被劫持在马三家教养院一大队的法轮功学员邹桂荣(被迫害致死)、苏菊珍(被迫害致精神失常,含冤离世)、尹丽萍(下肢瘫痪,一度精神失常)、周敏、王丽、周艳波、任冬梅(未婚)、赵素环等9人,先后被投入男牢房折磨。
中共性迫害的对象不仅仅局限于女性法轮功学员,对男性法轮功学员的性迫害同样普遍存在。
以下为部份法轮功学员在劳教所被迫害致死的实例
高蓉蓉,女,37岁,辽宁省沈阳市鲁迅美术学院财务处职工,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在2004年5月7日下午3点,被沈阳龙山教养院连续电击致面部严重毁容,生命垂危,被送医院抢救。后来高蓉蓉在当地法轮功学员的帮助下从医院逃出。高蓉蓉面部被严重毁容的报道和照片经网络曝光后震惊世界!为掩盖迫害事实,时任中共政治局常委罗干亲自批示,公安部将高蓉蓉走脱事件定性为26号大案,参与营救高蓉蓉的法轮功学员全都被抓并遭酷刑迫害。2005年3月,高蓉蓉在流离失所中不幸再次被抓捕,送辽宁马三家劳教所关押,同年6月16日在劳教所被迫害致死。
张长明,男,50岁。2003年1月中旬,张长明在佳木斯劳教所被关进小号,被用手铐铐在地上遭暴力殴打。警察唆使犯人用钉子在张长明的脚掌扎眼二十多处,第二天又把他送进集训队关小号,将其铐在水泥地环上折磨,并毒打三天三夜。2003年2月28日半夜,张长明被警察拽到办公室铐在暖气管子上蒙头毒打,被用螺丝刀等凶器在头上狠扎、狠砸。张长明被打得头部严重变形,大面积淤血,颅内出血,人被活活打死。
姚三忠,男,34岁,于2000年7月被非法劳教3年,关押在河南省第三劳教所。姚三忠长期遭受灭绝人性的酷刑折磨,如被野蛮殴打,被连续多次用“上绳”酷刑迫害,被用高压电棍电击身体,用鞋底抽打脸部。当狱警知道姚三忠是一名音乐教师时,专门用脚踢他的咽喉部位,致使姚三忠声带断裂,再也无法发声。2002年12月底劳教所将奄奄一息的姚三忠抬出劳教所,扔到路边,让其家人抬回。当家人将姚三忠送到医院抢救时,医生发现姚三忠所有的内脏器官都已衰竭,有的甚至破碎,已无法医治。2003年1月姚三忠被迫害致死。
王云洁,女,2002年被非法劳教2年,被劫持至马三家劳教所迫害,期间遭酷刑折磨,被强迫站墙角,不准睡觉,被双手反铐在椅子上,在晾衣场暴晒近20天,被强行关在厕所、水房、仓库、地下室共几个月。她还被警察用两根高压电棍电击乳房数小时,致使整个乳房完全溃烂。警察郭铁英等人强行把王云洁双腿双盘上,再用布条把她的手、腿全都绑上,并将其头部和双腿紧紧绑在一起,再用手铐将双手从背后吊铐起来,时间长达7个小时。此后,王云洁再不能正常坐、立和行走。王云洁被迫害致生命垂危,劳教所才匆匆要家人将她接回家,2006年7月,王云洁含冤离世。
陆幸国,男,45岁,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劳教,关押于上海市第三劳教所。2003年10月13日,陆幸国在劳教所内遭暴力殴打,连续两天被上“老虎凳”酷刑。2003年10月15日,警察唆使劳教犯把已经被打得遍体是伤、且已无法行走的陆幸国仰面朝天地被拖进了一个房间,由10多名打手对其集体施暴。他们把门窗紧闭,把电视机音量开到最大,再把陆幸国的嘴巴用毛巾塞住,不让其发声,然后对其实施暴力殴打。仅1个小时的时间,陆幸国就被活活打死,其颈部都是血迹,身上有多处电击痕迹。劳教所在虐杀陆幸国后,匆忙将其遗体火化。在火化遗体时,劳教所派出60多名警察到场看守,不许家属查看遗体。
在最高检察院所犯罪行
最高检察院是中共政权迫害法轮功的重要机构,在其辖下的各级检察院人员执法犯法,利用其“专政职能”构陷、迫害了无数的法轮功学员。2014年4月至2018年4月的4年间,李如林担任中共最高检察院副检察长,同时也是迫害法轮功的幕后黑手。在此期间所有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批捕、起诉及判刑迫害,李如林都必须为此承担罪责。
根据明慧网的报道的不完全统计,2014年全国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人数为633人,刑期最长的13年,年龄最高者83岁。2015年,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共有878人,其中年龄最小的是河北省的卞晓晖,23岁;年龄最长的包括甘肃的廖安安和辽宁的王家国,分别为80岁和81岁。2016年有1265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的案例。2017年被非法起诉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共计974名。2018年,有933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其中99名65岁以上老年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