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九日】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九日,二零二三年六月底得知,被非法关押一年九个月的衡水市冀州区女教师李志君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李志君及家属已经上诉到衡水中级法院。
李志君,女,一九七二年十月十七日出生,今年五十一岁,家住河北冀州市,是河北衡水市冀州区职教中心的教师。一九九五年,李志君开始修炼法轮功,她按照大法真、善、忍修炼心性,要求自己为别人着想,做一个好人。她的脾气变好了,在名与利上不与人争了,学会忍让和向内找修炼自己。在学校里,李志君是善良的令教师和学生信赖的好老师。此后,李志君多年的头疼、妇科病、胃病、脚后跟疼等疾病都好了。
被超期关押一年九个月 曾遭酷刑逼供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日凌晨五点多,冀州警察翻墙入李志君家中,绑架了正在睡觉的李志君,吓坏了李志君一直带着的十岁左右的侄子。
当日早上五~七点内,冀州区警察同时非法入室,除了绑架了李志君,还绑架另外四名法轮功学员:刘千里(男)、韩金敬(男)、高秀萍(女)、韩永胜(女),其中韩金敬、高秀萍、韩永胜为一家人。
五名法轮功学员被直接关押到了衡水和泓酒店(被国保改造过的迫害黑窝),后以桃城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名义,给家属发了一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文件,落款盖章为桃城区公安分局。
和泓酒店房间里面没有窗户,室内做了隔音处理等,一共四个房间,有两间只有一把铁椅子,有两间是一把铁椅子和一张床。李志君等五位法轮功学员被一直强制坐在铁椅子上,戴着脚镣、手铐,吃饭、睡觉都是在铁椅子上。他们被强制看电视,经常晚上审讯,不让睡觉,逼迫写“悔过书”,等等。
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刑具:铁椅子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二日,刘千里由于身体原因回家,韩永胜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四日回家。李志君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八日被转衡水看守所。韩金敬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八日被转冀州区看守所。高秀萍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家属知道的日子)被转衡水看守所。
警察捏造了所谓的证人、证据,密谋强加李志君,并强制她坐铁椅子,用熬鹰方式,逼迫李志君所谓“交代”,并企图逼迫她放弃信仰。
二零二二年八月左右,在衡水看守所,李志君因抵制迫害喊口号,两次被看守所姬笑莹(音)用鞋底子抽脸,严重的一次致使她一个月张不开嘴吃饭。还有一次,她被电刑迫害,严重程度有待核查。
非法构陷、开庭
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日,李志君第一次被非法开庭。开庭中,冀州法院、检察院矢口否认公安警察对李志君的酷刑迫害,还在所谓搜罗证据,密谋继续迫害。同时,法庭也没有按照家属的要求,让所谓的“证人”到场,并且不允许家属旁听。
另外,警察从家中绑架李志君时,非法抄走大法书籍,在没有家属在场的情况下,对大法书清点数量,企图作为构陷李志君的所谓“证据”。
非法判刑四年半
在二零二三年六月底,李志君的律师和家属接到冀州法院的判决书,李志君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判决书的内容有十余页,有很大一部份,尤其是在学校的部份,因一个孩子抑郁,李志君关心、开导这孩子,却被当成迫害她的“证据”,公检法还找了冀州职教中心的几个老师和学生当所谓“证人”,非法治罪。
李志君及家属已经上诉到衡水中院。
与李志君同日被绑架、被长期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李秀萍被冀州法院在没有任何所谓证据的情况下,冤判三年。李秀萍也已上诉。
李志君遭受迫害的更多事实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李志君当时在石家庄河北师大职业技术学院进修。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李志君进京为法轮功上访,因此,单位不让她再进修学习。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六日,李志君再次进京上访,遭绑架关押到北京昌平收容所,后被劫持回冀州看守所非法关押半个月。八月二十八日,被本单位接回,非法关押在单位,不让她的父母见她。学校领导让几个老师轮流念污蔑法轮大法的报纸,逼她写不炼法轮功的所谓“保证”。李志君在单位被非法关押五十天左右。
二零零零年五月,冀州市公安局政保科赵国胜指使派出所李学智、闫肃等人,把李志君绑架到看守所,李学智、郑宝欣、王玉玮和张向阳对李志君上电刑折磨:他们逼她坐在地上,双手抱膝,用木棍穿过手、腿,别住,将其双手铐紧,大拇指缠上胶布,滴上水,再用手摇高压电包(瞬间电压可达三千伏)电击,李志君当时被电的全身发抖,痛苦异常。恶人足足折磨李志君七、八个小时。
中共酷刑示意图:电击
二零零一年三月,冀州市办洗脑班(用暴力强制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地方)迫害法轮功学员,李志君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达五个多月,期间还被送到冀州看守所非法关押半个月。
在洗脑班,李志君被强迫看诽谤法轮功的录像,逼迫放弃修炼。李志君在洗脑班被单独关押在一间屋里,不让出屋,由其单位的两个人看着,吃饭由单位的人给送,上厕所也得请示才能去;在四周贴满白纸黑字的污蔑大法的标语的屋子里罚站。李志君曾被公安局王振侠等铐在树上;在烈日炎炎下曾遭曝晒。
二零零二年六月,因为衡水六一零吕松印等到冀州区(当时称市)看看炼法轮功的还有炼的不,因为李志君说炼法轮功使她身体健康,脾气也好了,遇事也不与人计较了,过了两天,冀州市区派出所所长孙举安和李志君单位的人将李志君送到衡水洗脑班强制洗脑十多天,洗脑班主要责任人是郑根起、王长新。
李志君和父亲李会民、母亲左书铃同为法轮功学员。父母经营一饭店。他们按照真、善、忍做人,家庭和睦,邻里赞誉。在中共迫害法轮功以后,这个修炼之家屡遭迫害,一家人多次被非法关押,左书铃曾被非法劳教一年。李会民被非法判刑五年,在冀东监狱遭受残酷折磨后,于二零零六年二月五日含冤离世。李志君的丈夫因承受不了中共迫害的暴虐、压力而与她离婚,年幼的孩子也失去母爱。曾经幸福、温馨的家被中共迫害的家破人亡。
如今,五十一岁的李志君又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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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