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四月九日】据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三月份信息统计,中国大陆又有110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96人被非法庭审,6人因依法控告首恶江泽民被非法判刑。辽宁是迫害最严重地区,排名第一,非法判刑31人,非法庭审21人。
据统计,有57名中国大陆的律师在法庭上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律师普遍认为:法轮功学员信仰真善忍无罪、传播法轮功真相无罪,依据中共现行的《公务员法》、《警察法》、《检察官法》、《法官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宪法》等法律,公检法人员对法轮功学员的无证搜查、随意抄家、非法取证、延期留置、非法拘留、违法批捕、违法审判等等,都是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都是执法犯法,必将受到刑事制裁。
被迫害的主流社会民众有原牡丹江市皮肤病防治所医生王丽嬿被诬判四年半、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女教师褚占丰被诬判四年半、法庭勒索罚款一万元;四川乐山原某报记者何晓林遭诬判一年半;原北京海淀区优秀数学教师李兰强被非法庭审四次并遭法院人员暴力殴打;江苏省南京市海军航空工程学院退休副教授、大校军衔、师级离休干部周彝被非法庭审、山东烟台鲁东大学退休教师毕秀淑等被非法庭审。
因为中共掩盖罪恶,封锁网络,本文数字均为不完全统计(信息采集从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至零一七年四月五日明慧网发表文章统计)。
一、明慧网三月份报道110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图1:明慧网2017年3月报道110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表一:三月份,中共法庭诬判法轮功学员分布及排名
区域 | 判刑人数 | 排名 | 区域 | 判刑人数 | 排名 |
辽宁 | 31 | 1 | 天津 | 2 | 9 |
黑龙江 | 11 | 2 | 贵州 | 2 | 9 |
山东 | 10 | 3 | 山西 | 2 | 9 |
吉林 | 8 | 4 | 重庆市 | 1 | 10 |
湖南 | 7 | 5 | 河北省 | 1 | 10 |
河南 | 7 | 5 | 广东省 | 1 | 10 |
四川 | 5 | 6 | 浙江省 | 1 | 10 |
北京 | 4 | 7 | 安徽省 | 1 | 10 |
甘肃 | 4 | 7 | 宁夏自治区 | 1 | 10 |
江苏 | 3 | 8 | 江西省 | 1 | 10 |
内蒙古 | 3 | 8 | 陕西省 | 1 | 10 |
云南 | 3 | 8 | |||
合计 | 110人(2016年被判刑24人,2017年判刑86人 ) | ||||
判刑最严重省份依次为:第一名辽宁31人、第二名黑龙江11人、第三名山东10人。
表二:55个城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统计表
城市 | 判刑人数 | 城市 | 判刑人数 |
朝阳市 | 9 | 七台河 | 1 |
沈阳市 | 5 | 佳木斯 | 1 |
松原市 | 5 | 双鸭山 | 1 |
大连 | 4 | 伊春市 | 1 |
双鸭山 | 4 | 潍坊市 | 1 |
哈尔滨 | 3 | 淄博市 | 1 |
烟台市 | 3 | 滨州市 | 1 |
平凉市 | 3 | 长春市 | 1 |
通辽市 | 3 | 吉林市 | 1 |
玉溪市 | 3 | 临江市 | 1 |
郑州市 | 3 | 永州市 | 1 |
青岛市 | 2 | 许昌市 | 1 |
德州市 | 2 | 信阳市 | 1 |
营口市 | 2 | 什邡市 | 1 |
锦州市 | 2 | 成都市 | 1 |
盘锦市 | 2 | 乐山市 | 1 |
阜新市 | 2 | 白银市 | 1 |
本溪市 | 2 | 常州市 | 1 |
禹州市 | 2 | 晋中市 | 1 |
南京市 | 2 | 大同市 | 1 |
黔东南州 | 2 | 石家庄 | 1 |
益阳市 | 2 | 佛山市 | 1 |
长沙市 | 2 | 丽水市 | 1 |
常德市 | 2 | 铜陵市 | 1 |
遂宁市 | 2 | 石嘴山市 | 1 |
葫芦岛 | 1 | 南昌市 | 1 |
抚顺市 | 1 | 延安市 | 1 |
铁岭市 | 1 |
非法判刑排名前五名的城市依次为:朝阳市9人、沈阳市5人、松原市5人;大连市4人、双鸭山市4人。
主流社会民众被非法判刑
案例一、四川乐山法轮功学员何晓林遭诬判一年半
四川乐山市市中区法院三月九日对法轮功女学员何晓林非法判刑期一年六个月。何晓林因在电脑上向网友讲法轮功真相,被监视跟踪,于二零一六年六月中旬被市中区国保和肖坝派出所等人员绑架、抄家。四十多本法轮大法书、电脑、播放器、手机等个人物品被抢劫。
何晓林,五十多岁,曾任某报记者,后在乐山大佛管委所属部门任职。一家三口人,丈夫原在市政府外事办工作,曾是外交官,任澳大利亚墨尔本副领事。几年前罹患一种罕见病—痉挛邪颈,几乎瘫痪。女儿大学毕业,后不幸摔伤。父女俩虽经努力医治,但至今仍未完全恢复正常,行动不便,生活自理困难。何晓林被绑架后,俩人无人照顾,父女相依为命,艰难的生活着。
案例二、女医生被冤判四年半 家属状告枉法法官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报道,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皮肤病防治所医生王丽嬿,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被牡丹江市西安法院刘辉审判长诬判四年零六个月。
被非法关押中的王丽嬿
二零一七年一月四日,家属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并要求二审公开审理,接手此案的法官吴德刚一直回避家属和律师,非法秘密维持原判。
王丽嬿家属于二零一七年二月七日、三月十七日分别向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对法官刘辉、吴德刚的诉讼状,追究其枉法裁判的非法行为。
据悉,对王丽嬿的一审判决中,法官刘辉无视本案认定证据有误,物证取证程序违法,人证没有出庭质证,判决书未送达当事人等诸多违法行为,执意枉判王丽嬿有罪,并在庭审过程中故意刁难王丽嬿家属及律师,无故限制出庭人数,只允许王丽嬿的两位家属进入法庭旁听(在家属的一再要求下,才允许三位家属进入法庭)。庭审期间多次、无故、强行打断王丽嬿和律师发言,压制律师辩护,并威胁王丽嬿说:“你再说我们就休庭”。
王丽嬿的两位代理律师认为:要求王丽嬿案件二审公开开庭审理的理由充分,法院如果依法必须开庭审理。另外,哪怕书面审理,出判决前也应该听取律师的辩护意见,吴德刚拒不开庭,却私下秘判,是违法行为。
原牡丹江市皮肤病防治所医生王丽嬿,是一位德才兼备的好医生。她处处为患者着想,多年来从不给患者开高价提成药。王丽嬿以法轮功“真、善、忍”为标准做好人,工作上认真负责,不断钻研,取得了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尤其在麻风病的理论与实践中积累了宝贵的临床经验,发表国家级论文三篇,完成三万字著作一部,《牡丹江市1950——1999年麻风防治效果评价》一文获市科技进步奖,补充丰富了牡丹江市麻风病防治资料,使牡丹江市顺利通过了国家“基本消灭麻风病”的验收工作。
二、明慧网三月份报道96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
据明慧网信息统计,三月份中共法庭非法庭审96人,共计99场。遍及中国大陆二十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41人聘请律师做无罪辩护,吉林省长春德惠市法院拒绝11名法轮功学员聘请律师做无罪辩护,因惧怕律师无罪辩护曝光恶人恶行,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法轮功学员郭小品的家属在法院的指使下,辞退了律师,逼迫她认罪。
图2:明慧网2017年3月报道96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99场
迫害最严重的省份依次为:辽宁21人、吉林19人、河南7人、山东7人、陕西6人。
39个城市参与迫害,迫害最严重的城市依次为:长春市12人、大连市7人、通化市6人、朝阳市5人、安阳市5人。
表三:三月份,非法庭审分布表
省份 | 非法庭审人数 | 邪恶排名 | 省份 | 非法庭审人数 | 邪恶排名 |
辽宁 | 21 | 1 | 内蒙古 | 2 | 7 |
吉林 | 19 | 2 | 云南 | 2 | 7 |
河南 | 7 | 3 | 江西省 | 1 | 8 |
山东 | 7 | 3 | 四川省 | 1 | 8 |
陕西 | 6 | 4 | 江苏省 | 1 | 8 |
北京 | 4 | 5 | 广东省 | 1 | 8 |
天津 | 4 | 5 | 安徽省 | 1 | 8 |
上海 | 4 | 5 | 贵州省 | 1 | 8 |
湖北 | 4 | 5 | 甘肃省 | 1 | 8 |
河北 | 4 | 5 | 宁夏 | 1 | 8 |
黑龙江 | 4 | 6 | 新疆 | 1 | 8 |
湖南 | 2 | 7 | |||
合计 | 99 |
表四:38个城市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
城市 | 非法庭审人数 | 邪恶排名 | 城市 | 非法庭审人数 | 邪恶排名 |
长春市 | 12 | 1 | 抚顺市 | 1 | 7 |
大连市 | 7 | 2 | 辽阳市 | 1 | 7 |
通化市 | 6 | 3 | 白山市 | 1 | 7 |
朝阳市 | 5 | 4 | 信阳市 | 1 | 7 |
安阳市 | 5 | 4 | 驻马店 | 1 | 7 |
本溪市 | 3 | 5 | 滨州市 | 1 | 7 |
烟台市 | 3 | 5 | 德州市 | 1 | 7 |
西安市 | 3 | 5 | 武汉市 | 1 | 7 |
宝鸡市 | 3 | 5 | 佳木斯 | 1 | 7 |
麻城市 | 3 | 5 | 哈尔滨 | 1 | 7 |
盘锦市 | 2 | 6 | 共青城 | 1 | 7 |
青岛市 | 2 | 6 | 绵阳市 | 1 | 7 |
唐山市 | 2 | 6 | 南京市 | 1 | 7 |
衡水市 | 2 | 6 | 揭阳市 | 1 | 7 |
七台河 | 2 | 6 | 阜阳市 | 1 | 7 |
常德市 | 2 | 6 | 六盘水 | 1 | 7 |
赤峰市 | 2 | 6 | 银川市 | 1 | 7 |
黔东南州 | 2 | 6 | 乌鲁木齐 | 1 | 7 |
锦州市 | 1 | 6 | 哈尔滨 | 1 | 7 |
铁岭市 | 1 | 7 |
迫害案例
案例一、陕西杨蓉当庭自辩:受审的应是江泽民!
二零一七年三月七号早上八点半左右,宝鸡市渭滨区法院非法对法轮功学员杨蓉开庭。
一大早,得到消息的法轮功学员,就陆续来到了法庭门外,当天来到法庭的法轮功学员很多,要求旁听的法轮功学员也很多。为了限制和阻止法轮功学员旁听,法院设置了很多限制。但是,由于法轮功学员正念很足,不少人冲破了阻挠,进了法庭。
开庭后,公诉人周丽萍不顾事实,罔顾法律,依刑法三百条,要求给法轮功学员杨蓉定罪。
杨蓉在法庭上做了自辩,她讲了自己为什么要修炼法轮功,说明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完全是为了救人,并且不顾自己处在被构陷迫害的法庭上,仍然真诚的向法官和公诉人等参与迫害者劝善。
她说:“站在这个法庭上受审的应该不是我!应是江泽民!”法官问:“你是不是无罪?”她说:“我是无罪,应该释放。”
家属聘请的北京律师从五个方面,详尽的阐述和驳斥了公诉人不顾事实,罔顾法律,错用刑法三百条来构陷杨蓉,已经涉嫌违反《宪法》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律师指出:“我的当事人信仰并修炼法轮功是宪法赋予我的当事人的权利,任何个人或国家权力机关都没有权力干涉我的当事人的信仰自由。”
律师并指出:“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司法机关构陷我的当事人已经构成《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罪’,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讲:“本案实属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杨蓉的行为没有触犯任何刑律,应该无罪释放。”
律师并从主观、客观、证据、关联性、社会危害性,以及新法适用,道德良知与法律之关系等五个方面详尽的阐述和驳斥了公诉人的构陷实属非法,已构成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在法庭上律师几次提出“应当宣布我的当事人无罪并当庭释放!”但是,法官最后还是宣布休庭,未作出最后裁决。
案例二、山东胶州张从杰当庭讲真相 律师要求释放
三月十五日上午十点左右,山东青岛市胶州市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张从杰非法开庭,法庭现场,律师为张从杰做了无罪辩护,张从杰也做了自我辩护,告诉在场的公检法人员他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中国人都明白真相,更希望公检法人员在即将到来的大劫难中留下来。张从杰对在座的公检法人员说:“希望在座的各位都去看看《转法轮》这本书,去看看法轮大法弟子的小册子,我不会强迫你们,你们自己去看,看看上面到底说了什么,真心希望你们都能有美好未来。”说至此,张从杰哽咽流下慈悲泪水……
在庭审现场,法官诬陷法轮功学员出去发小册子是“扰乱民心”,律师辩护说:“那么那些发小广告的,去往人家门缝塞的那些人,也是扰乱民心?也构成犯罪了吗?”
辩护中,律师真诚的辩护打动了在场的人,律师表示:他刚接法轮功的案子时也不明白法轮功是咋回事,为了对案件负责,对当事人负责,他特地看了一遍《转法轮》,发现法轮功是信神的,而信神、敬神是中国五千年的传统文化;整个《转法轮》的核心就是“真、善、忍”,“真”就是说真话,“善”就是善良,“忍”就是忍让,他们去学就必须按照真善忍去做,要不按照这个做,他就不是个修炼者;修炼法轮功对国家对人民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
律师在陈述中还说:法轮功学员这样做,不是为了他们个人,而是为了这个社会,他们发的小册子中说到的事都是真实的,没有一个是虚构的,都不是谎言,都能和五千年文明联系在一起,他真诚的希望在座的法官去看看。
最后律师在辩护中指出:法轮功学员的行为没有社会危害性,从构成犯罪的四要素来说,法轮功学员的行为根本不具备,因此利用《刑法三百条》对法轮功学员定罪不适应,是错用法律;《两高司法解释》中也没有提到法轮功,况且,从法律上来说,两高也没有司法解释权;公安部认定的十四种邪教中也没有法轮功。因此,法轮功学员的行为根本构不成犯罪,他要求当庭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张从杰。
在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完无罪辩护之后,法庭现场停顿了好几分钟,谁也不发言,最后,主审法官姜燕燕说:开庭到此结束。张从杰被带出庭审现场。
案例三、江苏省南京八旬海军大校周彝遭非法庭审
周彝,男,八十岁,鼓楼区法轮功学员,海军航空工程学院退休副教授,大校军衔,师级离休干部。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七日下午,周彝与顾素梅(七十八岁)在杜惠英(七十多岁)家学法时,被鼓楼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及华侨路派出所警察共二、三十人闯入绑架。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周彝老人被非法起诉到鼓楼区法院,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遭非法开庭。
据悉,二零一五年六月初,周彝的诉江状在明慧网登出后(《海军大校周彝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周彝就一直处于公安的监控、跟踪之中,并遭强制采血。
案例四、吉林省德惠市法院非法庭审十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法院对被非法关押半年之久的法轮功学员崔涛、王成顺、郝杰、马宝妨、张凤秋、胡波、李瑞凤、李绍珍、杨金玉、杨金凤进行非法庭审,不让他们自己请辩护律师,都必须由法院自行指派律师。
构陷所谓的“证据”竟然是由国保大队制作的光盘,大约十盘左右,里面都是一些模糊不清的截图。法轮功学员当庭正告他们信仰无罪,没犯任何法律;希望他们记住“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
法轮功学员希望开启他们的良知,完全站在为他的基点上引导他们深思:当历史翻过这一页时,你们将怎么办?要为自己的将来负责。审判长王显富推卸责任,仍然错用《刑罚》300条。
非法开庭时间从早上八点三十分到下午二点左右,中午休息半个小时。在庭审期间,法轮功学员被戴上手铐和脚镣。
案例五、大学退休教师被非法庭审 数千人签名要求释放
二零一七年三月三日,在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非法组织“610”的操纵下,芝罘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毕秀淑被构陷案。
山东烟台法轮功学员毕秀淑是鲁东大学退休教师,于二零一六年八月底因向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而被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九月六日被非法批捕。
毕秀淑等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冤案在烟台市民中得到广泛的关注,超过三千六百名善良烟台民众签名要求立即释放被非法关押的烟台法轮功学员。
超过三千六百名善良烟台民众签名支持立即无罪释放被非法关押的烟台法轮功学员。
非法庭审于上午九点三十分开始,开庭前赶到的有毕秀淑的亲属近十人,以及数十名闻讯赶来参加旁听的烟台民众。当大家准备进入法庭参加旁听时,却全部都被法警挡在外面,原因是旁听席都坐满了,没有空位了。原来“610”事先调来工作人员和法院实习生,把旁听席的二十多个座位全都占了,此举引起了家属和民众的不满。
在庭审期间,公诉人以“传播法轮功真相、持有法轮功真相资料”为借口,构陷毕秀淑。
毕秀淑当庭讲述了自己的修炼体会。毕秀淑退休前是一名体育教师,身体不好,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身心受益。在场的人看到毕秀淑年近七十岁了,经历了半年多的非法关押,却依然是一头黑发,正义凛然的为自己辩护,亲眼见证了法轮功在健身方面的神奇功效,以及法轮功学员修炼大法的坚定信念。
毕秀淑的辩护律师依据法律和事实,为毕秀淑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明确指出毕秀淑所做的一切都是在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没有任何违法行为,相反,那些参与构陷迫害毕秀淑的司法人员才是有罪的,应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律师要求法庭判决无罪释放毕秀淑。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法官和公诉人都在照本宣科。律师辩护时,所有人都在静静地听。非法庭审十二点多才结束,没有当庭宣判。
在法庭外面,未能进入旁听的亲属和民众一直等待至庭审结束,表达着对毕秀淑的支持和对迫害的抗议。
三、经济上截断:中共法庭、公安敲诈勒索现金75000元
明慧网信息统计:二零一七年三月份,有四个省的中共法庭和警察敲诈勒索现金75000元。中共法院非法处以罚金40000元,警察抢劫勒索35000元。其中辽宁31000元、山东20000元、吉林10000元、甘肃10000元、黑龙江3000元、江西1000元。中共法庭非法罚金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真正的土匪流氓敲诈勒索行为。
表五:明慧网三月报道,中共法庭、公安敲诈勒索“罚金”分布表
省份 | 法庭非法罚金 | 警察抢劫勒索 |
辽宁省 | 30000 | 1000 |
吉林省 | 10000 | |
黑龙江 | 3000 | |
山东省 | 20000 | |
江西省 | 1000 | |
甘肃省 | 10000 | |
合计 | 75000元(法庭罚金40000、警察勒索35000) |
表六:10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法院、公安敲诈勒索
姓名 | 省份 | 市 | 法庭非法罚金 | 警察抢劫 |
孙德坤 | 辽宁省 | 沈阳市 | 10000 | |
孙莺莺 | 辽宁省 | 沈阳市 | 2000 | |
邢安梅 | 辽宁省 | 沈阳市 | 5000 | |
李彩文 | 辽宁省 | 大连市 | 8000 | |
孙洪兵 | 辽宁省 | 铁岭市 | 5000 | |
都兴贵 | 辽宁省 | 抚顺市 | 1000 | |
张从杰 | 山东省 | 青岛市 | 20000 | |
褚占丰 | 吉林省 | 松原市 | 10000 | |
张桂荣 | 黑龙江 | 七台河 | 3000 | |
王成 | 江西省 | 共青城 | 1000 | |
韦雪玲 | 甘肃省 | 庆阳市 | 10000 | |
合计 | 75000 | 40000 | 35000 |
案例一:吉林省女教师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女教师褚占丰,被国保队长陈磊带七、八个人从家里抬走,当时她只穿着睡衣,被非法关押五个月,于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勒索罚款一万元。褚占丰当场表示上诉。
法庭暴力
中共迫害法轮功从来没有讲过法律,为了把毫无罪错的法轮功学员送入监狱,中共法院暴力殴打律师、暴打当事人亲属、暴力殴打法轮功学员的事件经常发生。
迫害案例:北京房山区法院人员殴打李兰强 叫嚣“我就是法!”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报道,原北京海淀区优秀数学教师、法轮功学员李兰强,于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被房山公安分局拱辰派出所恶警绑架。
同年五月二十六日李兰强被房山检察院非法批捕,十月十三日被房山法院非法开庭。李兰强当庭依法要求公诉人张君回避,理由是坚持无神论信仰、身为共产党员的张君,参与审理信仰神佛的法轮功学员,影响司法公正。
二零一七年二月九日上午,房山法院再次临时开庭(开庭前只通知了辩护律师文东海)宣布李兰强的回避请求被驳回。李兰强当庭申明自己要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开庭结束,等待返回看守所时,负责传唤李兰强的一个象个干部模样的人(秃顶)要求李兰强不要讲话。
李兰强问他:哪条法律规定的不让我说话?此人当场高声叫嚣“别给我讲法律!我就是法!”李兰强说:你这样说,我就没啥可说的了。
随后,此人自觉无意中暴露了如此流氓、可耻的思维逻辑本性,恼羞成怒,指使几名法警用电棍猛烈电击李兰强,导致李兰强被电晕摔倒、头撞在墙上出血、右胸部等处被严重电伤。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至三月二十一日文东海律师会见李兰强时,李兰强的伤痕还明显可见。
无罪释放——公检法人员在选择未来
据明慧网信息统计,二月份有十六名法轮功学员被公安、检察院、法院无罪释放。三月份,明慧网又报道了多起大陆公安拒收、法院退案、检察院不起诉,法轮功学员被无罪释放的案例。
三月份,明慧网报道的释放案例
◎三月七日报道,辽宁朝阳市建平县检察院、法院无罪释放三名(王化学、王淑莲、张素华)法轮功学员。
◎三月十三日,广东揭东县法院无罪释放黄燕芝。
◎三月中旬,武汉中级法院受理上诉案 汪锁仙被释放。
◎三月十五日,河南辉县检察院退卷 侯贵花被无罪释放。
◎三月十七日,上海长宁分局释放韩雪娇回家。
◎三月十八日报道,检察院不予批捕 廊坊刘英杰无罪获释。
◎三月二十三日,安徽省阜阳市李素兰被释放、吴庆华解除取保候审无罪释放。
◎三月二十四日,湖北老河口市检察院免起诉 法轮功学员毛清云被无罪释放回家。
◎三月二十四日,检察院退卷 江苏句容市曲背香被无罪释放,平安回家。
◎三月二十七日,山东青岛黄岛区法院以取保候审的名义释放薛玉英、侯成香。
◎三月二十七日报道,江苏常州检察院撤诉 法轮功学员姚宗英回家。
◎三月三十一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中院撤案 法轮功学员张桂丽回家。
◎三月份报道,一月十七日,黄燕芝遭非法开庭 揭东县法院无罪释放。
◎三月三十日,山东青岛詹淑珍从青岛即墨普东看守所获释回家。
◎三月份报道,二月十三日下午。天津南开区检察院撤诉 张君获释回家。
抚顺市中级法院撤销对蔡伟的原判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四日,辽宁省抚顺市中级法院以(2017)辽04刑终62号文,对抚顺市法轮功学员蔡伟上诉一案下达了《刑事裁决书》。裁决书中述:
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审理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法轮功学员蔡伟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宣判后,蔡伟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认定蔡伟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事实不清。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裁定如下:撤销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2016)辽0404 刑初62号刑事判决;返回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重审。此裁定为终审裁定。
韩雪娇获释 家人感谢海内外各界营救
在上海一家外企工作的青年法轮功学员韩雪娇被非法关押一个月,于三月十七日获得释放。家属感谢海内外各界正义人士一个月以来对韩雪娇的帮助与支持,韩雪娇本人也想在此转达对大家的谢意。
韩雪娇
韩雪娇二月十七日被上海长宁分局国保绑架、非法关押。一个月来,韩雪娇的妈妈每天坚持去国保要求放人。定居于美国的家属也坚持在中国领事馆门前抗议,向美国领事馆、美国国会等发出求助。在国内外家属与海内外各界的一起努力下,上海长宁分局迫于国际压力,于三月十七日释放韩雪娇回家。
结语:
随着法轮功真相的广泛传播,中国大陆越来越多的政法系统人员开始明白真相,他们必然会做出正确的选择,无罪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是明白真相的公检法人员在选择未来。
中共迫害法轮功首恶江泽民,已经被二十多万法轮功学员控告到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
中共大小官员一旦执行了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命令,就开始交厄运:周永康迫害法轮功遭恶报殃及家人,他本人被判无期、媳妇、儿子被判重刑;薄熙来遭恶报被判无期,老婆被判死缓;令计划判无期、殃及儿子丧命;徐才厚未判先死,苏荣、郭伯雄、李东生、王珉、王立军、周本顺……他们开始排着队走向审判台。
这就是善恶有报,这就是人不治天治。还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公检法人员:赶快清醒吧,停止迫害,退出中共恶党组织是你唯一的出路和选择。谁愿为中共恶党、为恶首江泽民“陪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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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份判刑统计
三月份庭审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