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七日】(法轮大法在长春记者站报导)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法院开庭迫害礼泉县三位法轮功学员信息再补充
2023年4月25日,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法院非法对法轮功学员张涛、李静、李向红开庭。秦都区法院在法庭上宣判,非法判刑张涛有期徒刑八个月,李静3~7年,李向红3~7年,这两天亲友打听到消息得知:判决书很快会下达。
通常对法轮功学员的最后判决权掌握在咸阳市中级法院,基层秦都区法院只有提供判决年限的建议权。请同修们以多种方式向中级法院法官及主审法官及相关人员讲清真相。
信息补充:
咸阳市中级法院领导:
院长李永强,17809130009
副院长刘仲屹,13571860865
副院长陈利平,13909100256
副院长赵贤平,13891486999
副院长焦鹏,13892032869
审判员田新社,15891508333,立案庭副庭长李荣,13309101866
审管办王敏,13892930991,审判监督庭庭长樊国强,15291808000
执行二庭庭长杨振辉,13992077588,民一庭庭长李春丽,13892967611
刑二庭庭长蔡昕,13609217696,民二庭庭长陈军伟,13087697857
刑事审判一庭庭长张琳,13891098148,原副院长张忠玉,18191005566
咸阳市委政法委领导:
赵俊强13809145335石宝平13991020685王文印13609216181董彬13609210170
咸阳市委政法委工作人员:
杜元乐13991059788许春礼15319019866段社13992092822张浩13992076668
(消息来源: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