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17年恶人恶报综述(上)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四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综合报道)
概述
(一)吉林省各地区恶报形式人数统计表
(二)吉林省各地区各部门恶报人数统计表
(三)吉林省各部门恶报形式人数统计表
曝光主要恶报案例
(一)“610”恶报、祸及亲人案例:
(二)政法委恶报、祸及亲人案例:
(三)法院恶报、祸及亲人案例:
(四)检察院恶报、祸及亲人案例:
(五)公安系统恶报、祸及亲人案例:
(六)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及县级各单位主要领导遭恶报、祸及亲人案例:
(七)单位一般领导、其他工作人员及普通村民、居民遭恶报、祸及亲人案例:
结语
附:各地区恶人恶报明细汇总表
概述
法轮大法也称法轮功,是由李洪志师父于1992年5月13日在吉林省省会——长春市首次传出的佛家上乘功法,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根本指导,经亿万人的修炼实践证明,法轮功对稳定社会,提高人们的身体素质和道德水准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1998年,国家体育总局在北京、武汉、大连地区及广东省进行了五次医学调查,结果显示:修炼法轮大法祛病健身总有效率高达97.9%。1998年下半年,乔石带领部分人大离退休老干部对法轮功进行了数月调查,得出法轮功于国于民百利而无一害。
法轮功主要著作《转法轮》和《法轮功》已被翻译成近40种语言在世界各地出版发行。法轮大法已洪传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学炼者达上亿人。截止2015年,各国政府机构、议员、团体组织对法轮功和创始人褒奖、支持议案、支持信函达3513项。其中:褒奖1922项;支持议案391项;、支持信函1200项。
这么一部本应让中国人尊重、引以自豪的高德大法,在中共邪恶政权统治下,却被无情的打压、迫害,十几年从未间断。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出于小人妒忌之心,不顾国家与人民的利益,一意孤行,毫无理智的发动了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对法轮功学员实施“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
2001年1月23日,为了维持迫害,又在天安门制造“自焚”骗局,用谎言给民众洗脑,煽动仇恨,绑架民众参与迫害。迫害导致无数法轮功学员被抓、被拘留、被强制洗脑、被劳教、被判刑;被打伤、打残、甚至迫害致死;无数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那些参与迫害者,他们的恶行招来了恶报:有的命归黄泉、家破人亡,有的病魔缠身、生不如死……他们也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下面根据明慧网曝光的吉林省17年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其恶行导致恶报的案例统计如下,希望能给那些还在参与迫害及不明真相、举报法轮功学员的世人以警示:迫害好人、迫害修炼的人,真的是要遭报应的!
(一)、吉林省各地区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遭各类恶报人数统计表
图1:吉林省1999年~2016年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各类恶报人次统计
附表1吉林省1999年~2016年各地区恶报形式人数统计表
地 区 | 本 人 遭 恶 报 | 祸及家人 | ||||||
死亡(癌 症、车祸 猝死等) | 恶 疾 | 被调查、被双 规、被处分、 被逮捕、入狱 | 撤职、辞职、降职 开除、调离、落选 下岗、离婚、破财 | 骨折、摔伤、被砍、疾病等 | 小 计 | 死亡、伤残、其它(患癌、被捕、破财) | 合 计 | |
省属 | 14 | 5 | 21 | 15 | 24 | 79 | 6 | 85 |
长春 | 127 | 33 | 138 | 77 | 109 | 484 | 82 | 566 |
吉林 | 91 | 39 | 25 | 38 | 55 | 248 | 68 | 316 |
四平 | 22 | 9 | 13 | 8 | 15 | 67 | 7 | 74 |
通化 | 32 | 2 | 11 | 8 | 13 | 66 | 19 | 85 |
白山 | 17 | 14 | 9 | 13 | 14 | 67 | 9 | 76 |
辽源 | 10 | 7 | 2 | 1 | 7 | 27 | 9 | 36 |
白城 | 7 | 1 | 2 | 6 | 7 | 23 | 3 | 26 |
松原 | 21 | 4 | 3 | 3 | 6 | 37 | 9 | 46 |
延边 | 26 | 21 | 8 | 7 | 16 | 78 | 24 | 102 |
不详 | 1 | 1 | 1 | 3 | 3 | 6 | ||
合计 | 368 | 136 | 232 | 177 | 266 | 1179 | 239 | 1418 |
根据【明慧网】曝光的1999年~2016年恶人恶行导致恶报的案例所做的不完全统计,吉林省共有1418人遭到不同程度的报应。其中本人遭报人数为1179人;祸及家人239人。
1、在1179名自己遭报人数中:死亡人数为368人;得恶疾人数为136人;被调查、“双规”、处分、逮捕、判刑入狱人数为232人;撤职、辞职、离婚、破财等177人;骨折、摔死、一般疾病等266人。
在368名死亡人数中:患癌症死亡人数为81人;车祸死亡人数为109人;猝死、暴死人数为36人。其他人数为142人。
在136名得恶疾人数中:患癌症人数为31人。这些人中可能有的早已命归黄泉。其他人数为105人。
2、在239名祸及家人中:死亡人数为105人,患癌症人数为10人。其他人数为124人。
(二)、吉林省各地区各部门恶报人数统计表
附表2吉林省 1999年~2016年各地区各部门恶报人数统计表
地 区 | 610 | 政法委 | 公安系统 | 法院 | 检察院 | 各级政府及单位领导 | 其他 | 合计 |
省属 | 44 | 12 | 23 | 79 | ||||
长春 | 5 | 4 | 256 | 3 | 2 | 70 | 144 | 484 |
吉林 | 10 | 5 | 103 | 1 | 1 | 36 | 92 | 248 |
四平 | 4 | 34 | 16 | 13 | 67 | |||
通化 | 6 | 2 | 19 | 1 | 1 | 23 | 14 | 66 |
白山 | 4 | 1 | 35 | 1 | 10 | 16 | 67 | |
辽源 | 2 | 10 | 10 | 5 | 27 | |||
白城 | 2 | 16 | 1 | 4 | 23 | |||
松原 | 1 | 13 | 8 | 15 | 37 | |||
延边 | 9 | 1 | 35 | 3 | 8 | 22 | 78 | |
不详 | 3 | 3 | ||||||
合计 | 43 | 13 | 568 | 10 | 4 | 197 | 344 | 1179 |
图2:吉林省1999年~2016年各部门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人次统计
在1179名自己遭报人数中:“610”人员为43人;政法委人员为13人;公安系统人员568人;法院10人;检察院4人;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及县级各单位主要领导197人;一般领导、其他工作人员及普通村民、居民344人。
图3:吉林省1999年~2016年各地区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人次统计
图3中可以看到,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人数最多的地区为长春和吉林,这两个地方的迫害也是最严重的。
(三)、吉林省各部门恶报形式人数统计表
附表3吉林省 1999年~2016年各部门恶报形式人数统计表
本 人 遭 恶 报 | 祸及家人 | |||||||
死亡(癌 症、车祸 猝死等) | 恶 疾 | 被调查、被双 规、被处分、 被逮捕、入狱 | 撤职、辞职、降职 开除、调离、落选 下岗、离婚、破财 | 骨折、摔 伤、被砍 、疾病等 | 小 计 | 死亡、伤残、 其它(患癌、 被捕、破财) | 合 计 | |
610 | 18 | 14 | 1 | 1 | 9 | 43 | 5 | 48 |
政法委 | 7 | 2 | 1 | 1 | 2 | 13 | 6 | 19 |
公安系统 | 126 | 52 | 154 | 110 | 126 | 568 | 106 | 674 |
法院 | 3 | 1 | 5 | 1 | 10 | 10 | ||
检察院 | 2 | 1 | 1 | 4 | 1 | 5 | ||
各级政府及 单位领导 | 68 | 17 | 51 | 34 | 27 | 197 | 39 | 236 |
其它 | 144 | 49 | 20 | 30 | 101 | 344 | 82 | 426 |
合计 | 368 | 136 | 232 | 177 | 266 | 1179 | 239 | 1418 |
1、在368名死亡人数中:“610”人员为18人;政法委人员为7人;公安系统人员为126人;法院为3人;检察院为2人;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及县级各单位主要领导68人;一般领导、其他工作人员及普通村民、居民为144人。
2、在136名得恶疾人数中:“610”人员为14人;政法委人员为2人;公安系统人员为52人;法院为1人;检察院为1人;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及县级各单位主要领导17人;一般领导、其他工作人员及普通村民、居民为49人。
3、在232名“双规”、处分、逮捕等人数中:“610”人员为1人;政法委人员为1人;公安系统人员为154人;法院5人;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及县级各单位主要领导51人;一般领导、其他工作人员及普通村民、居民为20人。
4、在177名撤职、辞职、离婚、破财等人数中:“610”人员为1人;政法委人员为人;公安系统人员为110人;检察院为1人;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及县级各单位主要领导34人;一般领导、其他工作人员及普通村民、居民为30人。
5、在266名骨折、摔死、一般疾病等人数中:“610”人员为9人;政法委人员为2人;公安系统人员为126人;法院为1人;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及县级各单位主要领导27人;一般领导、其他工作人员及普通村民、居民为101人。
曝光主要恶报案例
(一)“610” 遭报案例:
▼张林山:长春市一汽“610”头子。死于肝癌。
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之初,紧紧追随江氏集团上蹿下跳表现非常积极,常常当着法轮功学员的面大骂法轮大法师父,不听劝阻。二零零二年,死于肝癌晚期,死时40多岁。
▼徐文华:延边地区安图县白河林业局610办公室书记。本人患心肌梗塞;株连亲人眼睛失明。
不择手段指使恶警殴打法轮功学员,该恶人还与同伙于庆到劳教所要求不准提前释放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后此恶人患心肌梗塞险些送命,其儿子也受牵连,一只眼睛失明,另一只眼睛也难保。父亲作恶累及儿子受苦。
▼刘金伟:洮南市前610头子。死于淋巴癌。
自99年7.20以来一直紧随江氏集团,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先后有3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其劳教、判刑。由于其作恶多端,2004年11月被诊断为淋巴癌,虽经多方救治,也没能救了他的生命,于2005年8月22日死亡。
▼李文生:东丰县“610”头目。本人股骨头坏死;株连亲人死亡。
几年来一直追随江、罗邪恶集团迫害法轮功。其本人患单侧股骨头坏死。现连累家人。其妻子身体健康,在5月8日突发脑出血,仅两小时抢救无效死亡,年仅51岁。
▼马力:长岭县公安局“610”办公室头目,肺癌晚期,生不如死。
任职期间,积极追随中共邪党,参与迫害法轮功。使三、四十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抄家、罚款、劳教。多次办洗脑班,逼迫法轮功学员脱离大法,与大法与师父“决裂”、“悔过”。马力现在肺癌晚期,生不如死。
▼栾华:女,45岁,公主岭市“610”办公室副主任,跳楼自杀;株连亲人判刑。
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在短短的几年内,就迫害致死八名法轮功学员,同时参与非法拘留、劳教、判刑、洗脑迫害法轮功学员达数百人次,破坏了数百个幸福家庭,罪大恶极。
2008年3月,奸情与贪污被丈夫发现,从窗户跳出摔死。丈夫王立辉被奸夫王智青(公安局长)无故判刑四年。
▼商霞:女,50岁,延边州“610”文书。本人得肠癌,已转移到肝、肺。
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并整理了大量关于污蔑法轮功的有关材料;并多次参与洗脑班的“转化”迫害。
被医院检查出患了肠癌,并已经做了两次手术;然而这一切并没有使她本人惊醒,还在继续助纣为虐参与迫害,终致报应连续不断;癌细胞由肠子转移至肝脏,2007又转移到肺部,现已生命垂危,活不了几天。
▼徐大勇:30岁左右,梨树县“610”成员。与人通奸,中毒死亡。
自1999年7.20以来,紧随邪党,积极参与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迫害,在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押期间,极其野蛮凶残的用电棍电击并殴打法轮功学员。并在“610”的授意下,采用极其卑鄙的特务手段对梨树县法轮功学员进行蹲坑、跟踪,致使许多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甚至流离失所。
二零零八年元旦期间,此人在车库轿车内与一女子通奸。由于时间过长,造成中毒双双死在车中。两天后,被妻子发现,一月六日火化。父母、妻子、孩子处于万分悲痛之中,且难以启齿。
▼李德昌,男,42岁,蛟河市松江镇610办公室主任。死于肺癌。
自二零零零年以来,李德昌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在任期间,多名法轮功学员被拘留、关进洗脑班、劳教、判刑。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三日,在肺癌的折磨中丧命。
▼邵奇:榆树市育民乡“610”负责人。暴死家中。
充当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帮凶,曾经将法轮功学员姜玉兰强行绑架到长春洗脑班,在洗脑班不收的情况下,邵奇托人强行往里送。善恶有报。2005年8月末,邵奇突然去世。去世前一天的晚上,打麻将到9点多。第二天早晨不起床。他妻子去叫,不应。仔细一看人已死了,什么时候死的也不知道。
▼陈宝山、王志纯:伊通县靠山镇 “610”办公室成员。一个死于不治之症;一个脑血栓。
自九九年七二零,积极参与迫害靠山镇法轮功学员。陈宝山得了不治之症,命丧黄泉;王志纯一次骑摩托车,大白天撞大树上,险些丧命,留下严重后遗症;又得脑血栓,走路困难。
(二)政法委遭报案例:
▼刘元俊:时年54岁,原长春市纪检书记、政法委书记。死于肝癌。
从1999年7.20开始迫害法轮功,特别是2002年“3.05”长春市法轮功学员电视插播法轮功真相,刘元俊死心塌地追随江氏“杀无赦”指示,不到十天时间非法抓捕五千多人,造成了大量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重刑,多人被迫害致死。
2006年4月中旬,刘元俊突然发病,于2006年5月4日死于肝癌。
▼王世宜、周淑云:原通化市政法委书记、民主街道办事处主任。株连亲人死亡。
夫妻二人作恶多端,对法轮功学员多次非法抄家、非法劳教、强行抓到洗脑班等。2001年2月20日他们决定在党校办洗脑班的前一日,其子乘公车上学路上被撞死。
▼郝壮:蛟河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本人坠楼身亡。
一九九九年至二零一四年,蛟河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21人,劳教54人,拘留25人,送洗脑班66人。蛟河市法轮功学员因中共迫害被非法绑架、抄家、开除公职的成百上千。郝壮的名字被收入海外明慧网“恶人榜”。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十月十三日上午,蛟河市政法委“610”办公室指使各派出所警察绑架、拘留、洗脑班继续迫害、骚扰诉江学员20多人。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上午十点四十分左右,郝壮坠楼,因伤势过重遭恶报死亡。
▼金宝炎:辽源市政法委副书记。株连亲人得癌症。
紧跟中共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二零零六~二零零八年担任国保大队队长,任职期间迫害很多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一年,其妻检查出鼻窦癌。
▼李云鹏(音):永吉县副县长兼政法委书记。涉黑被捕。
一直以来,积极跟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因涉嫌黑社会团伙案被抓捕。
▼于浩洋:男,53岁,原农安县政法委副书记兼610办公室头目。撤职;得癌症。
任职期间,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
2007年因其涉嫌诈骗犯罪,被纪检监察部门撤职,刑事责任仍在追究中,而且该人已患直肠癌。
▼王舒涵:长春市双阳区政法委副书记。车祸身亡。
多年来积极参与迫害双阳区法轮功学员,经此人手判刑劳教的法轮功学员达数十人。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日晚十点左右,王舒涵驾车在双阳与长春途中,车祸身亡。
▼李相库:磐石市政法委干部。车祸身亡。
1999-2003年担任第一任“610”办公室主任时,跟随江氏流氓集团非法关押、刑讯、绑架、劳教数十名法轮功学员。2002年10月,绑架近30名正在工作、生活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到磐石市广播电视大学举办的洗脑班,还大肆搜刮法轮功学员钱财。
2007年7月29日晚,李相库于市内阜康大街宏大花园一区附近被一小车撞死。据目击者称,当时小车车速极快,直冲向李相库和其朋友李群。撞车时,发出巨大的响声,六楼都听得非常清楚,李相库被撞起3米多高,落地时七窍流血,当场死亡,现场血流满地,死状极惨。
(三)法院遭报案例:
▼王海琦:珲春市法院院长,受贿即将判刑。
王海琦是从原珲春市政法委书记身份来到法院任院长的,在其任职期间,为了能升官发财,积极配合江氏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使当地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劳教。
2007年,王海琦因受贿近百万元,被逮捕并已公诉到延边州中级法院,择日对其进行审判。
▼方云海:50多岁,榆树市法院副院长,株连亲人死亡。
在迫害初期,在榆树“610”任职,几次在电视上诬蔑法轮功,毒害众生。
在任副院长期间,榆树法院多次冤判法轮功学员,其中经方云海负责的至少有两起。
二零一零年过大年,方云海的儿子方明和朋友去广西旅游,因吸毒过量在正月初九那天死于南宁一个旅店。对外说是心脏病发作死亡,年仅三十一岁。
▼佟华:敦化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本人因受贿被捕。
近年来,佟华参与谋划、非法审判了多名法轮功学员。2007年,因受贿被逮捕。
▼黄利民:敦化市法院法警大队队长。本人因受贿被捕。
近年来法院里所有迫害大法案件都与其相关,目前黄利民因涉及受贿被逮捕。
▼张辉:46岁,长春市中级法院刑事一庭庭长。本人死于脑溢血。
在非法审判长春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电视插播事件中任审判长。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日突发脑溢血死亡。
▼董训喜:50多岁,德惠市法院刑事庭副庭长。本人腿上长包,不治而亡。
曾多次参与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二零一零年左右,遭报突患重症,腿上长包,后来去长春和北京医院医治,不治而亡。
▼刘学军:白城市洮北区法院院长。本人受贿被逮捕。
任职期间,涉嫌对多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审判,包括对法轮功学员戚凤敏和贾桂荣的诬判。
二零一五年一月,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法院院长刘学军遭恶报,以涉嫌受贿罪,被逮捕。
(四)检察院遭报案例:
▼毛少夫:通化市前任公安局副局长,现任检察院副院长,连累亲人车祸重伤。
在其任职的范围内,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过严重迫害。
2002年11月初,毛少夫的妻子乘车出差,中途发生车祸,伤势极其严重,已进行开颅手术。
▼蔺文德:通化地区某县的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科员。本人死于肺癌。
常驻看守所。有一天,他听说他战友的爱人因炼法轮功被抓进来了。他利用职务之便,快步赶到那个监号瞪起眼睛就开始污蔑大法和污蔑这个法轮功学员的人格。
2002年国庆节的前一天,因肺癌死去。
▼柴玉峰:男,42岁,榆树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本人死于肺癌。
榆树市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多半都是经他一手经办、签字、批捕的。由于江氏邪恶集团与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不择手段、不讲法律、随意莫须有定罪,柴玉峰为了一己私利,受上级控制摆布,不分青红皂白,无知的对法轮大法与法轮功学员犯下了罪。
二零零八年六月八日(农历端午节)身患晚期肺癌死亡。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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