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六日】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六日,广东茂名市72岁的法轮功学员李钧,二零二三年二月被警察以“保卫两会安全”为由绑架,他被非法关押构陷,面临非法庭审。七月十日下午,家属聘请的维权律师到茂南区检察院阅卷,得知李钧的所谓“案子”已经在一月前的六月九日被移送到茂南区法院。
七月十一日上午,维权律师到茂名市电白区看守所会见了李钧。他身体比较瘦,但看起来精神状态很好。随后,律师到茂南区法院阅卷。书记员不让律师拍有些卷宗。
李钧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出生,茂名市电白区坡心镇人,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四日晚上八点左右,他在家里刚吃完晚饭,被茂名市电白公安分局十多个穿黑衣服的公安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抢走了三十多本法轮功书籍、《明慧周刊》、电脑、200多元的真相币等。
李钧被绑架后,连续几天警察多人到他家里来拍照和骚扰,吓得他家属都很害怕。他女儿多次找警察要求放人。警察说,如果他签字不炼法轮功了,就可以放出来。李钧不签违背良心的字,被绑架的当天就被非法刑事拘留。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李钧被茂名市电白区检察院非法逮捕。五月二十四日,李钧被茂名市电白区检察院向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移送起诉。
二零二三年六月八日,茂南区检察院蔡林辉以《刑法》三百条罪名向茂南区法院提起公诉。
李钧和善良的妻子养育了三个女儿,两个女儿还没有结婚,现在老了,没有什么经济来源,生活都很困难。回忆起来李钧被警察绑架的情景,他妻子说:李钧是很好的人,对我很好,为什么要抓他?她说起来就掉眼泪。
目前,李均被非法关押在电白区看守所(新建的)已经五个多月。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