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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玲遭绑架 丈夫被迫出走 婆婆说“没法活了”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五日】

辽宁凤城市法轮功学员周春玲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二日中午一点多在丹东大街被两个便衣警察绑架。周春玲于去年六月在被冠县警察绑架期间走脱,被迫在外漂泊。这一年里,警察不断地骚扰她的家人,她丈夫宋大新被逼无奈,也于日前出走。她婆婆老泪纵横:这日子没法过了,要是儿子出了事,自己也不想活了。

周春玲的丈夫遭骚扰经过

二零二三年五月五日上午,凤山分局警察上门骚扰宋大新。警察在宋大新家里拍了家人和周春玲的照片,并追问宋大新:周春玲在哪?有没有和你联系?宋大新说:“我媳妇是好人,你们去年来了二十多个警察,在我家四处搜查,把我家翻腾了个够,也没找到你们想要的东西,因为我岳母来凤城的事,就把我媳妇也绑架走了,我媳妇也没犯罪啊,天天上班的人,遵纪守法的好人,你们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就把人给绑架走了,还抢走了我家一万三千块钱,那是过日子的钱,钱也没犯罪啊,至今我媳妇工作也丢了,人也是有家不能回,再说冠县警察太没人性了,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二日把我媳妇和七十多岁的岳母戴着手铐从辽宁铐到山东冠县,一路长达十五个小时,到冠县后当晚又把我媳妇在地锚上铐了一夜,哪里还有一点人性啊?试问你家妻儿老小遭受这样的对待你们心里是啥滋味啊?”来的这几个警察听了也说:他们这是执法犯法,太不应该了,你可以告他们。

第二天,凤城公安局警察又打电话给宋大新,态度凶狠地逼问周春玲的下落。宋大新接了电话后就对母亲说:“都一年多了,我媳妇现在也不能联系我们,有家不能回,家也没有家样了,冷冷清清,警察还来骚扰,这日子没法过了,心里堵得慌。”于是他离家出走了好些天。宋大新的母亲哭着对女儿说:“你弟弟要有个三长两短我就不活了。没个天理了,这是啥世道啊,当好人竟然受这样的迫害。”

据凤城市凤山分局的警察推脱说,他们是因为冠县公安局的催促下才去宋大新家骚扰并逼问周春玲下落的。

周春玲的母亲、弟弟遭迫害事实简述

周春玲的母亲许继梅,今年七十四岁,山东冠县法轮功学员。她因修炼法轮大法、坚持讲真相,多次遭警察绑架,曾于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七年两次被非法判刑一年。二零二零年冬天,许继梅在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再次被冠县柳林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因她血压高,看守所拒收,她得以回家。二零二一年春天,冠县法院对许继梅下传票,柳林镇派出所警察上门欲绑架她,许继梅被迫离家。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三日,冠县公安局国保警察跨省到辽宁凤城,勾结凤城凤山分局警察绑架了临时居住在女儿周春玲处的许继梅。之后,凤城市凤山分局警察以“窝藏”母亲为由绑架了周春玲。六月十一日,冠县警察把许继梅、周春玲母女押回冠县,一路给她们铐手铐长达十五个小时。六月十三日,被关押在冠县裕华酒店的周春玲,趁看管警察睡觉时离开了酒店,之后漂泊在外,杳无讯息。许继梅约于二零二二年七月被冠县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三个月。周春玲在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二日被警察绑架。

许继梅的儿子周春宝是冠县税务局副局长,因修炼法轮功,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五日早晨被冠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非法刑事拘留,期间遭到酷刑折磨,一度陷于昏迷。周春宝于二零二三年一月四日被冠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九日),勒索罚款10000元。

俗语说:人生在世,功名利禄、家庭美满、子孙安康皆来源于人生的福德。中国古代有一种说法是“身在公门好修行”。意思是在官衙中做事的人行善事更容易,也更容易为自己积福德,事实上,古代有很多身在公门中的人,就因为或助人消除贫困,昭雪冤情;或教化愚昧之人,扶助弱小;或不乘人之危索取,不因受贿而滥施刑罚;或明知不是冤情而故意冤枉,不舞文乱法而得到福报,子孙亦昌隆。在此也奉劝山东省冠县公安局和凤城公安局有良知的人,你们睁大眼睛看一看你们抓捕的法轮功学员是坏人吗?问一问自己的良心拿着人民的俸禄,自己做的公正吗?对得起自己的良知吗?人在做,天在看,善恶终有报这是不变的天理,古往今来有太多的示例了,希望你们为了自己和家人幸福的永远,做出明智的选择,善待经过你手的法轮功学员的案子,善待修炼法轮大法的善良的修行人,静下心来听一听他们的故事,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给自己和家人留下永远的福德,有个幸福的未来。

(周春玲一家遭迫害事实请见明慧网报道《山东冠县优秀公务员周春宝遭迫害 生死未卜》 《儿子遭折磨生死不明 山东冠县许继梅再遭诬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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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635-5233758、0635-5236374、06355235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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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政委马岱军13963525216
副局长张建龙13906355808
副局长刘晓林13906355900
副政委曹凤海13863525022
副局长王勇0635-5554309、137063555998(管迫害)

冠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地址:冠县建设北路77号,邮编252599
大队长陈勇13508926996(去年上任,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其中三人被冤判七年半重刑)
大队长何书侠13906355891、0635-5830033
副大队长张武13869595111
教导员曲雷13963515617
张震珍15966235001
队长刘涛18963550800、13370957111、17353827335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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