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五日】
吉林省通化市通化县快大茂镇现年76岁的法轮功学员鲁振月女士,被非法抄家、绑架、构陷近一年,二零二三年七月初被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八日上午十一点左右,鲁振月从外面往家走,拐进自家楼头,就看见一辆黑色特警车停在楼下,楼下还有八、九个警察。鲁振月感觉不对劲,就路过自家门洞,直接往前走了,走到三门洞附近的时候,高姓片警和其他警察就把鲁振月给拽回来了。
国保大队长朱文新领着派出所共八个警察挟持鲁振月双臂,闯进鲁振月家中,亮出搜查证,开始到处翻,除了卫生间,所有的地方包括窗帘后面都翻个遍,抢走全部大法书籍50多本、大法师父法像、《正见周刊》、《明慧周刊》、真相不干胶粘贴,真相挂件、磁带、播放器、700元真相币、手机等,共装了3个编织袋。
酷刑演示:铁椅子
下午,警察把鲁振月非法带到公安局国保大队的一个审讯室内,将当时75岁的鲁振月老太太固定在铁椅子上,八个人轮番审问:为什么炼法轮功?谁教你炼的?炼功几年了?周刊和真相资料还有真相币是谁给的?你们都怎么传递资料的?鲁振月都没正面回答他们。警察拿出二零二一年十二月末,鲁振月在新亚超市给商贩兑换真相币时,新亚超市内部录像视频的截图图片、二零二一年十二月末之后的西市场等快大茂西侧的一些超市和店铺的内部录像视频截图、从这些超市、店铺等场所收缴的3800元真相币。
在非法审讯过程中,警察没有经过鲁振月,又两次到鲁振月家非法抄家。警察一直审问到半夜十一点多,最后说“办个取保候审回家等着走法律程序吧,你哪里都不能去,要去哪必须经我们同意”。
二零二三年七月初,鲁振月被非法判刑七年。因身体健康原因,鲁振月现在医院治疗。
通化市法轮功学员闫淑芳女士,因养老金被社保部门非法停发而写信上访维权,却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五月初被通化市柳河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五月十五日被劫持到吉林省长春女子监狱迫害。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通化市法轮功学员刘秀丽和刘泽成被判三缓四,宋学琴(刘泽成的母亲、刘秀丽的婶婶)被判三缓三。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