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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龙口市国保大队长吕兵的恶行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七月十日】

山东省龙口市国保大队恶警吕兵,多年来一直将迫害法轮功当成其政治仕途的资本,一路攀升。他一直积极执行邪党指令,疯狂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制造冤假错案,监控、跟踪、绑架、抄家、关押、枉判等40多名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给龙口地区众多的法轮功学员及其家人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和灾难。

下面是吕兵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部份情况:

一、对法轮功学员刁春凤、温玉的迫害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法轮功学员刁春凤、温玉,在龙口市石良集市讲真相、传福音,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吕兵时任石良派出所教导员,石良派出所警察到刁春凤家非法抄家,抄走几本真相资料,没给当事人及家属处罚决定书,把两人送到龙口张家沟拘留所非法拘留10天。

温玉,当时30岁左右,自己一人领孩子艰难度日。温玉年迈的父亲顾不上风雪交加,领着8岁的外孙数次到龙口国保、派出所找相关工作人员,希望能让女儿回家,外孙站在国保、派出所门外问:啥时候能见到我妈妈?工作人员相互推诿,说自己说了不算。好人无辜受难,时值年关,家人心情可想而知。

二、对法轮功学员李玉君、丁重菊、王馥英、韩霞、栾艳平的迫害

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下午,龙口市新嘉派出所5、6个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李玉君家,吕兵时任新嘉派出所所长。李玉君阻止他们进入,警察说就是看看照个相,保险不动(东西)。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相信了警察的话,没想到警察进家后,又叫来了几个警察,开始往车上搬东西,将李玉君及在一起学法的法轮功学员丁重菊、王馥英、韩霞、栾艳平一起绑架到新嘉派出所。

晚上11点左右,新嘉派出所警察打电话叫家人将丁重菊、王馥英接回,将韩霞、栾艳平、李玉君劫持往龙口市张家沟拘留所非法拘留。法轮功学员要法律手续,警察说:法轮功(学员)的不给。韩霞到拘留所后,再一次查体不合格,看守所拒收,被放回家。李玉君、栾艳平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

李玉君七月五日被绑架到龙口张家沟拘留所,七月六日被送到烟台福山看守所,十三日龙口公安局把案件移交给龙口市检察院,七月二十日,检察院周丽(负责此事)口头告知批捕。面对相关人员的不法行径,李玉君的女儿和周围的法轮功学员一直给他们讲真相,新嘉派出所大部份警察害怕、拒绝听真相。期间,检察院周丽也多次收下并看过家属送给她的真相资料,开会研究后还是回复家属批捕。

七月二十五日,律师持“律师意见书”约见国保大队郭富兑,郭称自己在外地开会。律师找国保徐洪健,也称在开会;给检察院办案人周丽打电话,说案件不在检察院了,无奈律师以EMS方式邮寄意见书。

七月三十一日,国保大队再次将构陷资料送交到龙口检察院公诉科。龙口国保以李玉君制作和收藏法轮功真相资料为由,滥用《刑法》三百条构陷李玉君。八月十日,律师又会见了李玉君,问及身体情况,李玉君说出现修炼前得病的状态(变应性亚败血症),想找驻所检察官反映情况,里面不给转告。非法关押中不允许炼功,若炼功警察就给戴手铐;酷暑之下,烟台看守所让十六、七个人挤在一个很窄的屋子里,每人仅有一尺见方侧身,加上长时间不允许炼功,李玉君浑身无力,全身皮肤痛,并伴有高血压、眩晕等。

期间,龙口国保和检察院多次对李玉君非法提审,拼凑所谓的材料,但对李玉君身体出现的变应性亚败血症症状置之不理。

八月三十一日,龙口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对李玉君进行了非法庭审,律师为李玉君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法官姜建军指示书记员按律师所讲原话记入档案。在一上午的庭辩中,公诉人被问得无言以对。旁听者恍然大悟:原来依照国家法律,修炼法轮功无罪。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龙口法院将非法判决书送到烟台看守所李玉君手中,李玉君仍被冤判三年半,并处罚金一万元。

三、对法轮功学员袁玉芹、姚新人、付秋荣的迫害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上午,姚新人正在单位上班,被突如其来的警察绑架、抄家;袁玉芹在租住处被绑架,数箱法轮功真相资料被搜走。七月四日下午,付秋荣在家中被绑架,大量法轮功书籍及真相资料、耗材、打印机等私有财产被抢走。两天时间共计十几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抄家,遭非法拘留,另有多人被骚扰。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日,袁玉芹、姚新人、付秋荣被非法批捕。袁玉芹、付秋荣被非法关押在烟台看守所,姚新人被非法关押在龙口张家沟看守所。

在公安“侦查”阶段,国保大队徐文业、郭富兑等人采取威逼利诱等手段,以工作、前途为由逼迫袁玉芹家人交出其在家里使用的笔记本电脑。期间龙口检察院因证据不足欲退卷,国保极力阻止。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初,袁玉芹在烟台看守所胳膊骨折。检察院得知情况后欲为袁玉芹办理取保候审,国保再次阻止。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底,龙口检察院将案卷退回。国保徐文业、郭富兑等人又数次到烟台看守所,搜集罗织证据,后以袁玉芹在监室内炼功及给监室犯人讲法轮功真相为由,胁迫龙口市检察院起诉袁玉芹等三人。郭富兑声称终于把袁玉芹的“犯罪证据”做实了,国保警察先抓人后搜集“罪证”,严重违反司法程序,严重侵犯人权。

付秋荣在烟台看守所遭受非人的虐待及精神折磨,体重骤减,精神不振。家人心急如焚,私下里找国保警察,希望能帮助亲人早早回家。国保警察吃拿卡要,伪善哄骗家人。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二日,在龙口市张家沟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中,姚新人突发脑溢血,被送到位于龙口市的烟台市北海医院抢救,因病情严重,北海医院没有收治,给他插管后,紧急转到龙口市人民医院。在龙口市人民医院,姚新人被做开颅手术,当时分管局长、绑架姚新人的国保大队副中队长郭福兑、检察院工作人员、任龙口新嘉派出所所长的吕兵及其手下都在现场。

四月二十五日,姚新人被做了气管切开术,术后一直没有意识、面无表情,呈植物人状态。

五月十三日,龙口法院刑庭庭长李文找到姚新人亲属,说姚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回家。姚的亲属说:现在家里情况是没有能力照顾,也没有经济能力负担以后的费用,作为亲属,我们有权知道原本强壮健康的姚新人是怎么变成这样的?是被打的吗?我们要求调看张家沟看守所录像,时任新嘉派出所所长的吕兵以此事要向上汇报为由推诿,家人追问姚新人是怎么变成这样的?李文被问的心虚,匆忙结束了会谈。

二零二零年中秋佳节,本应团圆的日子,姚新人的家属特地从外地赶回,想去医院探视他,被医院以疫情原因拒绝。二零二一年二月四日(腊月二十三小年)前后,当姚新人仍在重症监护室需要救治和照顾时,在家人还未调查清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姚新人被龙口国保和龙口法院人员强行撤离一切救治措施,被送往没有任何救治能力的龙口市乡村收老所——东江敬老院。

一周后,二零二一年二月十一日凌晨,姚新人含冤离世。

四、对法轮功学员刘桂芳、曹玉春、张桂香的迫害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六日上午,在吕兵任职期间,山东龙口法轮功学员刘桂芳、曹玉春、张桂香在龙化集上发真相资料,被国保警察郭福兑等人绑架到新嘉派出所,下午5点左右,三人回到家中。事后,警察又到她们家里非法搜查,再次把刘桂芳带到派出所非法询问后,又放回。

五、对法轮功学员邹淑卿、栾艳萍的迫害

二零二二年七月四日下午,在吕兵任职期间,龙口国保郭富兑带领徐福镇派出所几名警察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邹淑卿自家开的理发店,拿出所谓的搜查证,非法搜查,抢走一摞《明慧周刊》、几本明慧台历、明慧挂历,还抢走《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江泽民其人》等一些真相资料。

邹淑卿和另一名法轮功学员栾艳萍被带到徐福镇派出所。国保郭富兑问她们五月十三日干什么了,说监控拍到她们贴不干胶了(法轮大法弘传世界的不干胶),学员不配合非法审问,郭富兑暴跳如雷,全然不顾人民警察的形象。

四日晚,邹淑卿、栾艳萍两人回到家中,被要求第二天再去派出所。五日上午,两人被带到龙口市中医院查体,被迫做了各项检查。在徐福派出所,被要求说话录音、被按要求走步、采集头发、血液等信息。

六日晚6点前,邹淑卿、栾艳萍被送往龙口张家沟拘留所。邹淑卿遭非法拘留10天,栾艳萍非法拘留5天。十日晚邹淑卿回家;十一日早,栾艳萍回家。

六、对法轮功学员葛丽娟、陈桂芳等二十余人的迫害

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龙口市发生大面积绑架法轮功学员事件。

当日清晨6点左右,在龙口市国保大队吕兵(现为政治安全保卫大队)的策划、指挥下,龙口市11个派出所100多名警察分成数个小组,同时对辖区内的法轮功学员实施有预谋的绑架、抄家。当天共有25名法轮功学员和家属被绑架,同时大量的私人物品被抄走。随后他们被劫持到派出所遭非法审讯,家属被讯问后于当晚被释放。法轮功学员王凤梅(女,77岁)、于华(女,78岁)、孙淑华、孙广军(男)分别因年龄和身体原因被释放;王博(男)、陈桂芝(女)分别被非法处以“行政拘留”10天和“监视居住”6个月;葛丽娟(女)、陈桂芳(女)、王文华(女)、王周林(男)、王树德(男)、张淑琴(女)、李飞(女)、王艳荣(女)、张玲芳(女)、吴静昆(女)、任韬(男)、于小梅(女)、李姓学员(女)、焦麟惠(女)等14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刑事拘留。女性学员被非法关押在烟台市福山看守所;男性学员被非法关押在龙口市张家沟看守所。法轮功学员王文强5月初因突发急症被家人送医,虽未被绑架,但却被非法抄家,供个人阅读所用的法轮功书籍被抄走。

至六月十四日,葛丽娟、陈桂芳、焦麟惠、王周林四人被非法批捕。

龙口市国保对此次绑架行动蓄谋已久,为此他们长期用非法手段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监听和监控。

以上,对龙口地区40多位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都是在吕兵任职期间的指使下、操控下,长期执行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邪恶政策,龙口市公安局、国保、派出所等人员,滥用职权、执法犯法、知法犯法、制造冤假错案的违法行为。

七:吕兵的个人信息

吕兵(LV,BING),男,山东烟台龙口人,1971年1月生,身份证号:370623197101068016,
办公电话:0535-8788821
工作单位:山东省龙口市公安局,办公地址:山东烟台龙口市港城大道699号。

吕兵2017年1月任石良派出所教导员;2017年7月新嘉派出所所长;2020年至今任龙口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队长。

结语: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吕兵多年执行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的政策,为迫害推波助澜,助恶为虐,对任期内发生的迫害案件逃脱不了罪责。现在只有把握时机,深思明鉴,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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