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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法庭裁定 允许法轮功学员向思科索赔

美国第九巡回法庭周五(7月7日)裁定,允许受中共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向思科公司寻求赔偿。(大纪元制图)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七月八日】

《洛杉矶时报》报导,位于加州的美国第九巡回法庭周五(7月7日)裁定,允许受中共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就美国公司思科(Cisco Systems Inc)协助中共迫害法轮功,向思科公司寻求赔偿。

周五,美国第九巡回法庭裁定,一项指控思科公司及其两名前高管,协助中共政府追踪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诉讼,可以提交法院进行审判。

2011年,法轮功学员指控思科公司在知情的情况下,帮助中共设计监控系统——“金盾”。他们指,从此之后,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跟踪,达到了惊人的程度,并为中共政府实施抓捕、拘留和酷刑,提供了便利。中共政府一直以来迫害法轮功学员。

2014年,下级地方法院,驳回了法轮功学员对思科前首席执行官约翰・钱伯斯(John Chambers)和思科前中国副总裁张瑞敏(Fredy Cheung)的上述指控。

三名法官组成的上诉小组本周五的裁决,基本上推翻了先前的决定。上诉小组没有对索赔的有效性作出裁决,但它认为,法轮功学员提出了足够有力的证据,允许他们在加州联邦法院,继续起诉思科公司及其前高管。

思科向《洛杉矶时报》发表声明称,法轮功学员对它的指控没有依据。

该公司说:“我们按照促进信息自由流动、隐私和言论自由的全球标准,打造我们的产品。思科长期致力于维护和尊重人权,我们坚定地致力于建立一个开放的全球互联网。”

钱伯斯和张瑞敏的律师没有回应《洛杉矶时报》的置评请求。

法轮功原告方律师保罗・霍夫曼(Paul Hoffman)表示,这一裁决对他的客户而言是个“巨大的胜利”,对整个商业界,特别是对大型科技公司来说,也具有重要意义。“这意味着科技公司和其它公司,将不能参与协助和支持其它国家的酷刑活动,”霍夫曼说。“这是一个大原则。”

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法官玛莎・贝松(Marsha S. Berzon),在小组的裁决中写道,为了推进审判,法轮功学员们充分论证了该公司的行为,其中一些行为发生在美国境内,相当于“协助和教唆”中共实施不法行为。

贝松写道,法轮功学员充分论证了钱伯斯和张瑞敏在协助中共时知道,“包括酷刑在内的违反国际法的行为,很有可能发生”,而且,他们与中共官员一起“直接参与思科项目的营销和监督”,对实施包括酷刑在内的违反国际法的行为,产生了实质性影响。

贝松指出,美国政府、国际人权组织和其它组织,已经报告了中共几十年来,对法轮功学员的系统迫害和酷刑折磨,包括强迫劳动。据称,有数千人被杀害。

据本案的原告(其中一些人的名字是匿名)称,他们曾被拘留数月,甚至数年,并受到长期监视。

贝松写道:“在劳教所被拘留和囚禁期间,原告曾遭受酷刑折磨,包括用钢管殴打、电棍电击、剥夺睡眠,被迫以痛苦的姿势长时间坐着或站着,以及野蛮灌食。”

原告没有指控思科公司、钱伯斯或张某犯罪,他们在寻求赔偿,理由是该公司的行为,促成了中共政府的暴行和虐待。

思科公司可以申请由11名法官组成的第九巡回法院“全体法官”小组,重新审议三名法官小组的决定,法院可以同意或拒绝这样做。思科公司也可以向美国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不过,如果周五的裁决成立,该案件将被退回到下级地区法院。霍夫曼说,他将开始为审判做准备,包括从思科公司寻求内部记录和向其高管取证。

霍夫曼表示,思科公司“协助中共政府,设计电脑系统,以追踪法轮功学员,使其能够被识别、拘留,并被酷刑折磨”,而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的裁决,对于追究这家美国公司的责任,是一个积极的步骤。

 

(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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