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三日,在招远市法院第一审判庭,法轮功学员杨作娟被非法开庭。庭审期间,审判长杨蕴健玩忽职守,错误使用法律程序,涉嫌违宪违法。
杨作娟,女,一九六四年九月十五日出生,今年五十九岁,家住山东省招远市。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九日,杨作娟被国保警察绑架,遭“取保候审”。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杨作娟被国保欺骗而签字,被构陷到招远市检察院。检察院刘艳霞和姜秀平伪造“证据”,将她构陷到招远市法院。杨作娟被招远市法院通知于六月十三日开庭。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法庭的审判程序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六月十三日,杨作娟被招远市法院庭审期间,除了审判长杨蕴健宣布开庭注意的事项和到庭的人员以外,其它的程序全部省略。
审判长应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维护法律的尊严,肩负起法官的使命。而审判长杨蕴健和书记员李杨目无国法,不按审判程序走,过程中,没有法庭调查,没有法庭辩论,没有被告人陈述,没有评议和宣判。
期间,审判长杨蕴健还用两只手在嘴边形成话筒,跟公诉人窃窃私语,信口雌黄。当时,杨作娟说,你们在法庭上还有什么见不得人的话吗?杨作娟认为,他们这是在同流合污,联合起来搞迫害。
其余的时间是公诉人宣读不明确的所谓“证据”,证人也没有到场。合议庭也没有说一句话。
当杨作娟要辩护的时候,审判长杨蕴健说,记不下来。于是,他把杨作娟的辩护词归纳为他的话,让书记员给记下来。当时杨作娟说,既然这样,也不用开庭,你就直接判得了,还开庭干什么?根本就不是我的辩护词!
没说几句话,审判长杨蕴健就敲槌宣布结束,剥夺了被告人的辩护权、陈述权、发言权。审判长杨蕴健玩忽职守,错误适用法律程序,违宪违法,涉嫌诬告陷害罪、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
被非法庭审后,因杨作娟身体不合格,看守所拒收,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日下午四点五十分,杨作娟回家。
公检法联合欺骗、构陷好人
在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九日上午九点多钟,杨作娟和丈夫路论文外出,被招远国保大队四名警察堵截在他们家的车库内,被强行查车、翻车库和抄家。警察抢走师父法像、电脑和手机及其它物品。夫妻俩被迫交了两千元,做了“取保候审”。当日下午五点多钟,路论文和杨作娟回家。
国保给他们强行“取保候审”后,开始伪造证据,企图继续构陷他们。
二零二三年三月份,招远国保大队警察孙兆朋一伙四人诱骗杨作娟和丈夫路论文到国保大队,说签字“解绑”,退给他们钱(即“保证金”两千元),就没有事了。结果,杨作娟被骗签字后,即被孙兆朋等构陷到招远市检察院。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招远市检察院人员让杨作娟和路论文到检察院做个笔录,他们不配合检察院的不合理的要求。
检察官,在没有出示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又把杨作娟和路论文移交到招远开发区派出所,再次对他们“取保候审”迫害一年,并且要求他们每月都要去开发区派出所报到一次。
此后,招远市检察院的刘艳霞和姜秀平,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将杨作娟非法起诉到招远市法院,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日,杨作娟接到招远市法院发出的非法起诉书,并告知六月十三日对她开庭。
杨作娟做好人 屡遭中共迫害
二十多年前,杨作娟曾因为第一次婚姻失败,导致精神几乎崩溃。一九九六年,她开始修炼法轮功,真正明白每个人的幸福安康都是与自己过去的所作所为有关,都是自己造成的。所以,从那时起,她的身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的真相,也引导不少有缘人来学炼法轮功。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杨作娟被镇政府、村干部以及所谓的大队治安不断骚扰,抄家、蹲坑、跟踪等。
二零零零年正月十三日,杨作娟到北京去上访,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她刚到天安门广场,就被警察绑架,正月十五日,被绑架到辛庄派出所。警察把杨作娟铐在冰冷的柱子上,对她进行肉体的折磨。在辛庄大集上,杨作娟和其他七、八名法轮功学员被挂牌游街,对他们人格侮辱。杨作娟被非法关押了一百零二天。
二零零零年正月里,杨作娟全家在她妈妈家时,辛庄政府人员到她妈家非法抄家,十多人对她妈家非法监控,把杨作娟绑架到辛庄边防派出所关押。十几天后,又把杨作娟转到王村劳教所洗脑迫害十多天。
二零零零年冬月,杨作娟再次进京上访,又被绑架到辛庄边防派出所,与三位法轮功学员一起,被非法关押在长一米、宽一米的小屋里。几天后,警察又把杨作娟们转到招远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十天。在里面,因杨作娟不配合邪恶的迫害,警察给杨作娟戴上手铐、脚镣,强行灌食。
二零零一年正月,由于不明真相的人构陷,杨作娟再次被非法抄家,而后被绑架到玲珑洗脑班,后又转到招远看守所,共计六十四天。
二零零八年,杨作娟在辛庄杀鸡场上班,招远的公安、六一零又到她的宿舍非法抄家,并将杨作娟绑架到辛庄边防派出所,让她供出以前的同修、家人及住址,又使杨作娟精神受到伤害。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杨作娟与丈夫外出,当他们一进济南火车站,就被济南火车站派出所警察绑架。警察让他们拿出身份证复印件,并把他们带走,搜身、关押、逼口供,剥夺了他们的人身自由,并被再次非法抄家。
杨作娟是一位善良的家庭妇女,只因她坚持信仰大法、信仰真善忍,屡次遭到各级执法人员的迫害。
目前,杨作娟于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三日被非法庭审后,因身体检查不合格,看守所拒收,已经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日回家。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