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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84岁老太太张兴超被构陷到检察院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重庆江北区84岁的法轮功学员张兴超老人去年邮寄的真相信,被打铜街邮局非法拦截,交到渝中区公安分局道门口派出所,遂被警察利用大数据摄像头追踪到家,被监视居住迫害。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六日,她接到重庆九龙坡区检察院的所谓告知书,称她已被审查起诉。

二零二二年七月八日早上八点多,渝北区国安、国保、派出所等共计二十多人闯到张兴超家,警察手里拿着信件问张兴超老人:你是张兴超?这个是你寄的吗?你这是哪来的?警察气势汹汹,称手里的东西是张兴超给渝北区政法委书记写的真相信。警察非法抄家,抄走老人的大法书籍,并威胁老人及她儿子:如果继续修炼大法,就对其孙子的学习、工作造成不利。之后,警察还派人蹲守监控她的行踪,并经常打电话骚扰、威胁她的儿子。

二零二二年中秋节前,警察开了三辆车上门骚扰张兴超老人,并直接威胁说这次要把她办成大案、要案。

张兴超一九四零年三月一日出生,退休前是潼南区卧佛镇人大常委会副主席。她曾患有腰椎间盘骨质增生、肾盂肾炎、低血压、贫血病、风湿关节炎,一年四季药不离身。一九九七年一月十二日,她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不久身体上的疾病全部消失。她非常感激法轮大法。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张兴超因坚持真、善、忍信仰,曾三次被非法拘留,一次被非法劳教。二零零零年八月,她被劫持到重庆茅家山女子劳教所三中队非法劳教一年,期间遭长时间罚站、洗脑、被迫做奴工等。

以下是张兴超女士曾经自述遭中共迫害事实: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张兴超和两位法轮功学员去北京要为法轮功说公道话,被铁路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十多个小时后,押送到重庆火车站,被潼南县公安局绑架戴上手铐、搜身,没收大法书一本,现金一千多元。并在深夜将张兴超等三位女性非法关押在一个男犯人的房间里。第二天把她们转关潼南县看守所,并每人安排一个犯人监视,逼迫写“三书”。一个月后,家人被勒索四千元所谓“保证金”才放张兴超回家。还规定,要定期向公安局汇报,走哪里要请假,非法限制张兴超的人身自由。

二零零二年二月,警察将张兴超绑架到拘留所,非法拘押四个多月。

二零零零年七月一日,张兴超第二次去北京上访,第二天在天安门广场被警察绑架,遭拳打脚踢拉入警车,非法关押在天安门派出所,下午被押送到大兴公安局,深夜被劫持到离大兴县一百多公里远的一个派出所。此后五、六天,每个警察都对她挥动拳脚,轮番辱骂,整夜不停,逼张兴超说出姓名地址,没有得逞。第二天把张兴超绑架到大兴县看守所非法拘禁。每个不报姓名的法轮功学员都被抽血,后来才知道,是为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做准备的。七月十六日,凡是不报姓名的法轮功学员全部被送天津关押。张兴超被劫持到天津市武清县公安局看守所非法拘禁,用各种手段逼张兴超说出自己的姓名地址,七月二十三日,她被重庆市公安局驻京办接去,七月二十五日被劫持到重庆,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多月后,张兴超被劫持到重庆女子劳教所,劳教一年,加期一个月。

 
酷刑演示:罚坐小板凳

在劳教所,整夜不停,被强行每天走军姿,坐十公分高小凳子,面向前方,手放膝盖,不准动,稍微动下,就会被两个包夹犯人打骂。或报告队长受严厉惩处。张兴超臀部皮裂化脓,疼痛难忍。每天还要逼看污蔑大法的录像,邪书,并逼写思想认识,强迫做奴工,完不成任务不准睡觉或增加刑期,不转化不许家人接见。

二零零一年八月,张兴超本应解教回家,但是张兴超县“610”办公室不放张兴超回家,要强行送张兴超去洗脑班,继续对张兴超非法拘禁,那时丈夫在重病中,孙子才七个月,无钱请保姆,在他们的威逼下,张兴超违心地写下了所谓保证书,才放张兴超回家。

二零零三年十月,张兴超去贴“真善忍”粘贴,被绑架到五里店雨花村派出所,被警察刑讯逼供,并用下流话调戏辱骂,在没有找到所谓证据的情况下,放张兴超回家。

二零零四年,张兴超在本小区发真相资料,被绑架到雨花村派出所,逼供近七个小时,“610”人员把张兴超儿子叫去派出所威胁,要拘留张兴超,在找不到张兴超证据的情况下,才没有执行拘留,但给张兴超警告处分。三天后又到儿子公司去威胁,如果儿子不管好张兴超,就叫公司开除他。

二零零九年腊月二十九,张兴超被便衣警察跟踪,又绑架张兴超到大兴村派出所,又逼供张兴超几个小时,张兴超不配合,被警察辱骂。后假装放张兴超,继续跟踪张兴超。

张兴超多次被绑架、非法拘禁、劳教迫害,她的丈夫和儿子也不能过正常生活,她丈夫原本身体健康,在这种压力下,患上了心脏病、糖尿病、生活不能自理,在病危之中给儿子写下了遗书。

重庆市九龙坡区检察院: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红狮大道2号,邮编:400039
电话:023-8906 2001
党组书记、检察长 孟卫红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庞 忱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吕玉波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周彤纲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代丹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杨军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周莉
检察委员会委员:
孟卫红、庞忱、周彤纲、杨军、周莉、刘席、郑静、赵敏、林鹏、谢荣、何可、陈希
检察二部
主 任:郑 静
副主任:张顺杰、刘娅
员额检察官:胡学成、张琳、蒙振宇、张新平、罗静、陈勇、温小天、董银萍、黄承地
联系电话:023-63426013
本案承办检察官:温小天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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