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八日】
历时三年多被北京丰台区公安局、丰台区检察院和法院构陷,六月十五日,82岁的法轮功学员邓春仙被强行体检,并被送达当日签发的非法判决书——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金三千元。
邓春仙老人,今年82岁,因为修炼法轮大法,健康、幸福。她为了把法轮大法的福音传给百姓和平安度过瘟疫劫难,她免费赠送一个老板《天赐洪福》和疫情期刊的真相资料。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三日上午十点,邓春仙刚吃完饭,正在洗碗,有人敲门,她开门,进来五个警察,有丰台岳各庄派出所的,有马家堡派出所的。这帮警察非法抄家,据称有人举报她,警察非法抄走家中打印机、电脑、塑封机、大法书等私人物品。然后,将邓春仙绑架到丰台区岳各庄派出所非法审讯。
当天下午两点,警察把邓春仙拉到丰台医院检查身体。晚上,警察没让邓春仙回家,她不得不在岳各庄派出所呆了一晚上。
第二天上午,邓春仙被劫入丰台看守所,因她血压高,看守所拒收。下午,邓春仙被办所谓“取保候审”一年。警察让她儿子把她接回家。此后,丰台区公安警察继续构陷邓春仙。
被构陷到丰台区检察院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丰台区检察院给邓春仙的儿子打电话,叫她儿子把她送到检察院。她的儿子回答:你们谁规定叫儿子把自己亲妈送到检察院?我不送。
后来,检察院找丰台岳各庄派出所。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岳各庄派出所警察用卑鄙的手段——一个姓安的警察到银行,冒充银行经理,给邓春仙打电话,说她的存款有点事,必须来一趟,带上身份证,找安经理。
邓春仙来到银行,姓安的警察手拿所谓的逮捕证,说你被逮捕,让邓春仙签字,邓春仙不签,他将邓春仙劫持到检察院。
检察官张莉问邓春仙警察抄家的东西是否属实,看了之后签字。邓春仙说:这是我个人财产,我不承认这是犯罪。
骚扰、监视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一日,马家堡两个警察在晚九点敲邓春仙家的门。当时邓春仙已睡觉,他们没敲醒。于是,警察就敲邓春仙家邻居的门,那家的老头八十八岁,老太太八十五岁,被警察敲醒。警察问他们邓春仙和谁来往?老太太说:她很少出门,没有看见有人来。她都八十多岁了,能犯什么事?!你们没完没了的来找她。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五日上午十一点,一警察来邓春仙家找她,当时说的很客气,说有什么困难找他们;你儿住的太远,来不方便等等。结果,第二天,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六日早上六点钟,这个警察伙同马家堡家委会的人,雇人在邓春仙家门口,两人倒班,二十四小时监视、跟踪。
被构陷到丰台区法院和非法判刑
直到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丰台区法院胡春生、刘瑞珍给邓春仙老人送来传票。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一日,她被丰台区法院非法开庭。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一日,丰台区法院人员给邓春仙老人来电话,通知她六月十五日到丰台医院体检。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五日,丰台区法院人员来车接邓春仙去体检。结果,邓春仙血压高。当天下午,她被劫持到丰台公安局,警察给她办了“取保候审”。之后,警察要邓春仙签字,说她已被逮捕,是因为血压高,才办了“取保候审”。
邓春仙不签。他们让邓春仙说出不签的理由。邓春仙说:我没有犯法,发真相资料是为了救人,告诉人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是为了众生得救,将来不被淘汰,不是犯罪。
最后,警察拿出判决书给邓春仙。邓春仙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款三千。判决书的日期当天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五日打印前签发的。
参与迫害人员如下:
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010-63892000
检察官:张莉13911180931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010-57492499、010-67655680
审 判 长:胡春生18600857573
书 记 员:刘瑞珍15210505116
陪审员:宋蔚皓
陪审员:曹守令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