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六月八日】
新津洗脑班,对外称“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位于新津花桥镇,成立之初的二零零二年,原是成都市乃至四川省“610”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地。原610头目、现已遭恶报入狱的周永康曾亲自批示过“新津洗脑班”的迫害政策。殷舜尧担任过副主任、主任,徐丹、陈树涛、包小牧等一直在那里工作。
自二零零零年起,该洗脑班非法拘禁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达上千人次,迫害致死多人。其中,新津洗脑班以成都市政法委头目殷舜尧(男,50多岁)为首,和徐丹(男,40多岁)、陈树涛(男,40多岁)、包小牧(女,40多岁)等另外三个成都市政法委人员,不遗余力参与迫害法轮功。
二十多年来,殷舜尧等四人在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即“新津洗脑班”)一直对法轮功学员实施洗脑迫害,他们在成都市以至四川省输出其迫害手段,甚至以“视察组”的名义,到四川省内各地指挥当地基层人员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从二零二一年开始,特别是二零二二年六、七月份后,洗脑班成员以当年“七二零”将至为由,在成都市、德阳市、乐山市、凉山州、泸州市等地,大肆上门骚扰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恐吓,强迫他们签字放弃信仰。他们靠欺骗造假邀功领赏,骗领工资。二零二三年六月一开始,他们又开始在成都市各个区县大肆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
此外,他们对于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长期采用体罚、殴打、不许睡觉、注射毒针、或暗中在饮食里放入不明药物等方式折磨摧残,企图迫使他们放弃信仰,造成多人被迫害致死,如:成都市的谢德清(男)、成都市新都区的刘生录(女);有的被迫害致疯,如:成都市青龙街道的刘英(女)。
一、法轮功学员遭迫害致死、致疯的部份事实
1)成都市某研究所的退休工程师谢德清(音),男,终年70岁左右,二零零五和二零零九年两次被关押在“新津洗脑班”,二零零九年被迫害的全身疼痛难忍、骨瘦如柴,送回家一个多月后,在痛苦中离世;
2)成都市青龙街道的刘英,女,中年,二零零几年在“新津洗脑班”被迫害致疯;
3)成都市新都区身体健康的刘生录,女,终年大约53岁,二零零二年在“新津洗脑班”被关押一个多月后,送回家时,已经是蓬头散发、口吐白沫、赤脚,几天后,就离世了;
二、欺上瞒下邀功领赏,恶行斑斑
殷舜尧等人长期靠欺骗造假,欺上瞒下,邀功领赏,骗领工资。他们欺骗造假,然而,基层的人却还会相信并遵照执行。在这里仅举一例:
在日全食那年(大约二零零九年),日全食是在早上九点几分发生的。前一天,一个法轮功学员的单位领导告诉她说,第二天早上八点三十分要到她所在的办公室开会,让大家等着。
到时候,领导来了,又没有开会,就在那里闲聊一会。当日全食发生时,大家就到屋外去看,之后,就各自上班去了。
一个月后,她的一位熟人(社区主任)问她,日全食那天,你们“闹事”没有?她不知什么意思,社区主任解释说:“我们之前就得到通知,说你们法轮功要在日全食发生时,在全世界统一闹事!让我们把你们看管好。”到此时,她才明白过来,领导说八点三十分开会,实际上是来监视她的。
二零一九年,殷舜尧又在成都市的各个区县开设了洗脑班(假称“关爱中心”)。采用同样的欺骗手段,殷舜尧等人所到之处,纠结当地的政法委、国保队、派出所、街道办、社区、司法局等十多人一起,上门骚扰,把法轮功学员弄到派出所或者社区里,甚至把其家属、儿女等一起弄到派出所里。尤其在二零二一年和二零二二年里,特别疯狂。
三、殷舜尧之流的造假手段
1)欺骗法轮功学员说“你说法轮功好,那你就写在纸上,签字摁手印。”他们就在录影、拍照;
2)向家属、儿女施压,再让家属、儿女逼迫法轮功学员签字,或者家属、儿女代签;
3)也有的被殴打后签字的;
4)还有的让法轮功学员手里拿着笔和纸,让他们拍照就行了;
5)实在不签的,他们就一窝蜂的冲上去,把法轮功学员摁倒,强拉着手摁上红色印泥;
最后,他们在电脑里,拼集合成“法轮功学员已经不炼了的签字书”,再配上他们当时拍的照片。这个假签字书就完整的制作出来了。殷舜尧等人拿着这个“假签字书”,就可以去欺上瞒下,邀功领赏,骗领工资了。
“新津洗脑班”的主要成员殷舜尧、徐丹、陈树涛、包小牧等人,至今仍然在为祸一方,逍遥法外。
成都市新津洗脑班(对外称“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
地址:新津县花桥镇蔡湾村
邮编:611400、611432
电话:028-82461856,82461166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