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法院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上午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内非法庭审高州市法轮功学员、优秀教师俞涛。俞涛坚决认为自己无罪,几次要求法庭拿出诬构自己的法律依据,法官和公诉人都无言以对。律师也为俞涛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要求无罪释放当事人。
俞涛自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二日被高州市国保警察绑架后,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高州市看守所。辩护律师在开庭前一天去高州看守所会见俞涛时,俞涛才知道第二天要开庭。
在庭审的过程中,俞涛严肃地对法庭人员说:“今天我坐在被告席上是在座的司法工作人员的耻辱,也是全国司法作人员和法律人员的耻辱。”一言既出,法庭的空气像凝固了,所有法庭的人员都在静心倾听。俞涛说:“法轮功不是邪教。”法官马上打断俞涛说:“法律早已定性。”俞涛说:“请法官出示法律依据。”法官拿不出法律依据,便说:“这个问题不讨论。”俞涛还问公诉人和法官:“我破坏了法律的哪一条、哪一法规不能实施?”法官和公诉人也回答不出。
两位辩护律师为俞涛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指出此案有多处违法:1、俞涛的“案子”是在高州,茂南区法院没有管辖权,是违法的。法官回答:“有上面指定管辖文件。”律师要求,请出示给我们拍照。法官不予采纳。2、俞涛被绑架前,所在的学校广东省高州市大井镇天堂小学的校长和几个同事,把俞涛给他们的信件交到公安局国保那里,这是违法的。法律保护公民有通信自由,有隐私权。在没有经过俞涛的同意,你们怎么把俞涛给你们的信件交给公安局、让公安局把信件作为是俞涛的犯罪证据?律师请证人出庭没有被法庭采纳,违法。3、法庭没有证人出庭,没有出示物证原件,违法。4、法院没有提前通知当事人俞涛开庭时间,这是违法的。最后律师要求法庭无罪释放俞涛。
俞涛的无罪辩护发言,启迪着在法庭所有的公、检、法等人员的善念。法官打断了俞涛的发言,让俞涛把发言稿交给法庭。最后,俞涛说:“希望法官作出经得起法律考验的正确判决。”
非法庭审在十二点零几分结束。法院只给家属两个旁听证,俞涛的母亲和弟弟进入法庭旁听。旁听席上还有俞涛原学校高州市大井镇天堂小学的老师三人,俞涛老家村委会去了三个人:村委书记、妇女主任、办事员等。俞涛近70岁的母亲,看着戴着手铐脚镣、一年九个多月没有见面的、消瘦很多的儿子时感慨万千,老人拉着儿子冰冷的手,给儿子坚强的鼓励。法警进行阻止:不能摸,只能说话。
(俞涛遭迫害更多事实请见《广东教师被非法关押三月余 老母亲公安局门前伸冤》、《广东高州俞涛被非法批捕 妻子讨要私人电脑遭恐吓》)
本案参与迫害单位及人员信息:
茂南区法院: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名市油城四路53号,邮编:525000
电话:0668-2287073、0668-2877278
主审法官:副院长谭卫
审判员:刑庭庭长柯学军、潘创华
书记员:龚衍芬
茂南区检察院: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官渡街道人民北路5号大院,邮编:525000
电话:0668-2892000、0668-3397049、0668-3397093
公诉人:余华丹、谭嘉麟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