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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陷冤狱八年 湖南临澧县吴传英在迫害中离世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吴传英老人,因为坚持信仰真、善、忍,遭受中共八年冤狱迫害,在各种非人折磨后,她仍然坚守正信。她被剥夺养老金后上告而胜诉,却被人社局拒绝执行,可她仍为维护修炼人的合法生存权而努力。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九日,70岁的吴传英老人在被迫害中含冤离世。

法轮大法救了她

吴传英一九五三年三月二十八日,出生于湖南省临澧县,高中文化。她是临澧县供销社退休职工,家住临澧县安福街道迎宾路社区朝阳西一区35号。

一九九八年,吴传英喜得大法。修大法前,她体弱多病,特别是患有严重的神经官能症,并伴有严重的失眠和头痛。她还曾患有糖尿病、肾炎等十二种疾病,经多年医治无效,痛苦不堪。

就在她走到人生绝境之时,幸遇大法,从此她走上了一条返本归真的修炼之路。通过学法修真善忍,做好人,身缠多年的疾病不翼而飞,真正达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状态。她心身净化,判若两人。

被非法判刑一年

一九九九年迫害发生后,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对世人讲法轮大法的美好。吴传英屡遭迫害。

二零零零年二月,在大法遭魔难,世人受毒害,大法弟子遭关押之时,吴传英不畏生死,走上天安门,喊出心声:“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还师父清白”。她被县公安绑架关押在临澧县县看守所。

在临澧县县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时,与吴传英同室的一位大法弟子讲述了吴传英被反铐酷刑的部分经历:

第二天清早,吴传英和我一起炼五套功法。上午,吴传英被非法提审后回监房,她面带笑容,却多了一付脚镣手铐,手反铐在背后。因她坚持要炼功,所长说,只要答应不炼功,就松铐,但她坚持说:“要炼。”
第三天,何姓所长亲自提审吴传英,威逼吴传英答应不炼功,可吴传英坚持说:“炼功祛病健身,没有罪。”所长便大声吼叫,瞪着血红的眼,凶狠地将吴传英反背提铐,叫着“难道我就把你没整了?”吴传英此时坚定正念,恶警没办法,只得把她押进监房。

第六天,何姓所长对吴传英照例一阵恐吓折磨,还威胁说要戴更重的大铁镣,可吴传英没有动心。

在早春二月天气,还是十分寒冷,吴传英的双手已经铐冻肿得象大红包子,手铐深深的陷在手腕里,双臂双手肿痛难忍。到了晚上,吴传英只得侧身坐着,靠着墙壁、侧身坐着,在痛苦的折磨中一分一秒地熬着,在实在挺不住,心里难受的时候,她在睡板上用屁股一点一点地移动,喘着粗气。

进监好几天了,我和另一位女犯轮流给吴传英喂饭、解裤大小便。连续几天,警察也没给她松铐,让她换衣裤。

第七天,我提笔写了控告状,控告县看守所酷刑虐待大法弟子的事实。到九天晚,我离开监室,可吴传英的铐依旧还没松开。

后得知,吴传英经受了十天十夜的脚镣、手铐的酷刑迫害后被非法劳教一年。经劳教所医检,拒收,县“610”警察把吴传英关进县拘留所,竟达两年半,因她不服关押而绝食,奄奄一息,才被释放回家。

回到家后,吴传英经常遭到公安、610的恐吓、骚扰、抄家。因讲真相、发资料、劝三退,吴传英先后遭到警察四次绑架、罚款。

被非法判刑三年 走脱后又被判刑八年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吴传英在一年之内竟遭四次绑架,被强迫洗脑。因她不放弃信仰,被临澧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她在狱中与其他法轮功学员绝食十多天,被送往医院输液。从看守所去医院的过程中,她与此法轮功学员一同正念走脱,后流离失所数月。

二零零六年九月九日,吴传英在长沙超市发真相资料,不慎被新一佳超市恶徒举报,再次落入中共魔掌。在长沙被非法拘禁四天后,吴传英被当地警察杨飞等人押回临澧县看守所迫害。

在临澧县看守所,恶警教唆犯人新碧兰、胡冬梅等折磨吴传英,并扬言:只有听他们(指恶警)的话,专整法轮功(学员),才会减刑。吴传英遭受残酷折磨,二十四小时被反铐后背数日,被折磨得生活不能自理,吃饭、上厕所要靠别人帮忙,看守所还不准家人探视她。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五日,吴传英又被送往长沙女子监狱继续迫害,被日夜体罚,不准睡觉、长期站立、电棒击打、脚镣手铐、不准上厕所、跪地吃饭、强迫劳动,加班加点至深夜,每晚只睡一到两个小时。吴传英被折磨的皮包骨头,体重只有八十斤,身体极度虚弱。

二零零七年,身心受到极大摧残、极度虚弱的吴传英被转入临澧县看守所。看守所长刘尧波对她扇耳光,揪头发,冬天赤脚整天站地下。因长期的心身迫害,身体消瘦,吴传英的体重从八十多斤降至六十多斤,弯腰驼背成了九十度,精神萎靡,心慌气短,走路困难。

因她曾经走脱的原因,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九日,她再被临澧县法院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二零零八年,临澧县“610”又将吴传英劫入长沙女子监狱迫害。二零一四年,吴传英走出冤狱。

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吴传英和法轮功学员金新春,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二日上午,乘公共汽车到修梅镇。刚下车,被县公安国保大队熊某某、安福镇派出所乔立等多个警察拦截,绑架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二楼非法审讯。警察收缴了二人背包和包中的六十多份大疫中救人命的真相资料。

当天吴传英和金新春被强行身体检查。下午安福镇派出所所长高峻将她们带到安福派出所办公室。当晚深夜,所长高峻给吴传英和金新春左右手铐上联铐后,指定到警察休息室床位休息。

次日上午,人民医院医生开车到派出所对吴传英和金新春取样,进行武汉肺炎核酸检查。经查无异样后,下午所长高峻、几名警察等将吴传英和金新春开车送往桃源县拘留所关押,没有出示拘留证。

吴传英和金新春被非法关押十五天后,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七日下午三点,所长高峻、警察何彬开车到桃源拘留所接她们,吴传英和金新春五点后回到家。

被停发养老金 上告胜诉后仍无解

二零零七年,吴传英被非法判刑八年后,于二零一四年回家。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日,因去女儿家过年,在火车站过安检时,收出包中的MP3和护身符,被非法行政拘留五日。二零二零年三月,在疫情期间,和同修出去发真相资料,被跟踪并被拘留十五天。从二零二零年八月份起,已被停发养老金。

二零二零年九月五日,迎宾路居委会、警察多名邪党人员以查户口为由,堵在她家大门外骚扰几个小时。吴传英孤身一人,拒绝开门,隔墙给他们讲真相,到中午时,一伙人才离去。

临澧县人社局执行上级错误决策,追缴她十四年来已领取的十三万多元养老金,从二零二零年八月,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停发吴传英的养老金。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委托常德中信律师依法行政起诉,并于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五日开庭。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一日,法庭作出吴传英胜诉判决:

一、确认临澧人社局于二零二零年八月起停发原告吴传英基本养老金的行为违法;二、责令临澧人社局于本判决生效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对原告吴传英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三、撤销被告临澧县政府作出的临政复议决(2021)一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判决生效后两个多月,临澧县人社局有关责任人拒不执行法庭判决。吴传英数次与临澧人社局、社保中心、法规科及李清、张辛春两位副局长咨询(局长刘艳菊已调县人大任职),要求按判决恢复补发她法定养老金。

直到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六日,临澧人社局不仅没有对原告吴传英作出新的行政行为恢复、补发法定养老金,却要以民事起诉法庭,坚持追缴。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二日,吴传英向临澧县法院、澧县行政诉讼庭、县法院、县人大、县纪委、县妇联、县人社局等单位依法维权,已发出《刑事申诉状》与《维权信》,力致有关领导要求恢复发放养老金,以维护修炼老人的合法生存权。

再被绑架和非法关押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湖南省临澧县公安局、安福镇派出所、望城乡派出所出动大量警力,到法轮功学员家进行疯狂的非法搜查、抓人,如土匪一般。

这些公安都是清一色的年轻警察,当天上午,共有七位法轮功学员被警察绑架。当日,吴传英被非法抄家,警察从一楼搜到三楼,然后,被警察戴上手铐带到公安局非法审问,晚上九点多,单位去车接她回家,吴传英被临澧县公安局监视居住。

由于遭受长年的非法关押、酷刑迫害,七十岁的吴传英,于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九日,含冤离世。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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