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八日中午大约一点,在郑州开元路清华园路段,警察突然从后方架住马鹏飞的两个手臂,马鹏飞拼尽全力反抗,并大声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这时多名警察过来将马鹏飞按倒在地、并背铐其双手。其中一警察拦住过路行人,要求行人打开手机蓝牙接收短信,作为取证。警察反复用手机录视频拍照后,将马鹏飞架入警车中使他不能动弹。
到了大石桥派出所,警察将马鹏飞固定在老虎凳上,铐住双脚,用绷带固定腰部,双臂从椅子上边绕过铐在椅子背面,动作扭曲,马鹏飞在痛苦中挣扎了两、三个小时,直到下午大约四、五点,警察将他的手臂铐在前方,才减轻了一些痛苦。马鹏飞被固定在大石桥派出所老虎凳上超过两天两夜。
在被轮番的所谓交流和审问过程中,马鹏飞零口供,不签字,不配合,从18日中午1点被绑架的那一刻开始绝食。
金水分局大石桥派出所用技术开锁的方式,非法闯入到马鹏飞家中,抢走大法书、师父法像、手机、电脑等大量个人物品,抄家时马鹏飞和家人都不在场。马鹏飞的电动车被当作“作案工具”没收,身上带的1000多元现金被大石桥派出所非法抢走。
马鹏飞生于一九八二年八月,郑州本地人,他毕业于许昌学院体育教育专业。在被绑架前,马鹏飞被警察跟踪了两个月。一国保扬言要把所有的手机都挖出来。
四月二十日中午大约一点,三名警察要把马鹏飞带去体检并送到郑州第三看守所,马鹏飞再次拼尽全力反抗,并大声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师父救我!”一警察认为这样无法体检,就暂停了下来并请示领导。
下午四点,一领导(戴眼镜,男,平头,头发部分已白,略瘦)拿着宽胶带走过来,当着摄像头的面说“咬人是吧,咬人把嘴缠起来”,此领导故意用这种栽赃咬人的方式,亲自上阵用宽胶带将马鹏飞的嘴从脑后缠了几圈封住,并叫来四个年轻力壮的警察将马鹏飞的手脚绑住,四名警察将马鹏飞抬上警车。过程中,此领导时不时地捏住马鹏飞的鼻子使其无法呼吸。在警车上,此领导说要给马鹏飞喷催泪瓦斯,一警察说这样会把车里弄的到处都是。
到了西开发区一个医院,四个警察将马鹏飞抬到轮椅上并拉到几个房间强行做了体检。到了第三看守所大厅,几个警察按住马鹏飞的手要强迫按手印,这时几个胸前戴工作证的人路过,有人赶快上来制止才没按手印。看守所打开大铁门,六个警察抬着马鹏飞一路抬到215监室。
在看守所,马鹏飞不穿号服,不背监规。在大约二十二日,金水分局大石桥派出所派人拿来拘留证让马鹏飞签字。拘留证上声称因案情复杂,对社会“危害极大”,拘留时间由三天延长到三十天。马鹏飞不签字,并将此非法拘留证当场撕掉。
在绝食过程中,马鹏飞身体出现了一系列病业,越来越虚弱,连续几日处在极端干渴中,舌头和喉咙干得几乎无法收缩,发出声音和说话很困难,最终在四月二十八日晚回到家中。
金水分局大石桥派出所给马鹏飞强加了非法的“取保候审”。
15713670000-9999
15729370000-9999
(这两个手机号段是郑州警察警务通号段,主要是集中在不带四的号码,越是好号越是领导用。)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