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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房子

争房子

文/圣莲(中国大陆)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二零零二年我母亲和弟弟同住的房屋拆迁,于是姐姐、大妹和我共同出资七万五千元,买了一所房子,给母亲和弟弟住。房产证上当时写的是我大妹的名字。几日后母亲和弟弟搬了进来。等拆迁款下来以后,由于弟弟不喜欢此房,迟迟不交付房款,我们姐妹三人垫付的资金拿不回来。三个月后,大妹对我说:她孩子上学需要用钱,因当时这房子是我主张买的,让我把她出的钱还给她。

回到家我和丈夫商量,考虑到自己有个儿子,将来也需要有所房子,我们就把她出的三万多元还给了她。连同我姐姐出的五千元钱一同还给了姐姐。当时我们姐妹仨签有合同,因为我付的房子全款,房屋所有权归我。我丈夫说:要把房本名字改过来,我说:没事,我们姐妹不会因为房子闹事的,我花全款买的房子,这是大家都公认的。于是房本就没改名字。两年后,我母亲去世,我弟弟说尽快搬走,结果一住又是几年。

前些天,我弟弟准备搬走,就在这时麻烦事来了,姐弟几个对着我一哄而上。弟弟说:他在住房期间买过一个闸门,换过一把锁等等,现在需要搞回报,张口就找我要十万元。远在境外的姐姐在电话里说:这房子是母亲留下的。她准备让我弟弟搬到她那去住,她搬到这所房子里来,说这房子就属于她的了,跟我就没有关系了……在二月二十九日晚上,我另外的两个妹妹来到我家,我大妹妹给我丈夫做工作,说给我们六万元房款我们就得认可,其他的房款,只当是炒股炒赔了,还告诉我们,买房子就是有风险的,等等,说话声调是越来越高。我丈夫见势头不好,怕影响家里的老人,连忙推托,说以后再说,赶紧送她们走,结果在大马路上闹起来了。大妹说:最多给你八万!这房子我说了算,房本是我的名字,我不在了还有儿子,儿子不在了还有孙子……好不热闹,想不到的事情竟在我家真实的发生了,几个人都在争这所房子,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啊。一时间,几十年的亲情、和善荡然无存,赤裸裸的暴露在了利益面前。

师尊讲:“是你的东西不丢,不是你的东西你也争不来。”(《转法轮》)

我跟丈夫说咱把房本给大妹吧,任她处理好了。为了这所房子,小姨子和姐夫在大马路上大吵大闹,实在不值得。房子有价,人品丢了是无价的,咱不能把这些恶劣的作风留给晚辈。虽然话是这么说,一个目前价值三十万的房子一下子要失去二十多万,是有些难以接受。

二月五日这天下午我说服了丈夫,把房本给我大妹送去了。正好外甥也在家,外甥对我的举动感到惊讶,说:“二姨,你真不简单,把房本拿来了。”我说:“我是修炼人,和常人不一样。”我想,此举我已经给晚辈留下了最值钱的东西,那就是一个大法弟子的修为。我跟大妹说:“房本我拿来了,你看着办吧。”当时我的心态非常好,面带笑容,心里没有一丝波动,心平气和的就把这事办了。

回到家我再发正念,看到我发出来的功,由原来的金黄色,变成了赤橙黄绿青蓝紫,一圈一圈的,约十公分宽一圈,一圈一个颜色,非常漂亮,甚是好看。我心里在想,这功怎么长的这么快。过了三四天我才想起来,是因为自己放下了一颗利益之心,在将要损失二十多万的情况下没动心,所以师尊才给长功的。此时我想起了师尊讲的法:“其实,你在修炼中,就是一点点、不知不觉中修上来的。”(《精進要旨》〈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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