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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退休海员林武遭非法庭审 律师作无罪辩护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法院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七日上午九点半至十二点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林武。家属聘请的两位维权律师为林武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林武的两个女儿参加了旁听。

据悉,在非法庭审开始时,林武被带入法庭,他的两个女儿已经两年多没有见到自己的父亲,赶忙上前问候两句话,竟被法警斥骂。一位维权律师严厉责问法警:“你没有父母吗?法官都没有干涉,你还说什么?”看到自己的父亲瘦了二十几斤,老了很多,两个女儿有泪只能往肚子里吞。

林武现年59岁,原广州远洋轮公司职工,是一个很有经验的船员、水手。他常年漂泊在海上,工作中认真负责,任劳任怨,大半生都贡献给了航海运输事业。一九九九年前,林武与妻子李素真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双双身心受益。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团伙迫害法轮功后,林武因坚修大法被单位取消提工资资格;妻子李素真在迫害中离世,留下四个儿女,是林武一手拉扯大的。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四日,林武在家中被茂名市高新技术公安分局警察范来表等绑架,被非法关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在这期间他遭刑讯逼供。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他被构陷到茂南区检察院;二零二一年一月初被构陷到茂南区法院。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七日,林武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驻所法庭遭茂南区法院非法庭审。林武已被非法关押达两年九个多月,被迫害出血压高症状,法院在非法庭审时出动了120急救车。

据悉,两位律师进入法庭时,法警要求律师安检,律师要求与检察官同等对待。然后,法警把已经进入法庭的二个检察官又叫出来,重新安检,看检察官安检后,律师才安检进去。这一次法警没有限制律师带电脑进入法庭。

法庭内的旁听席位大约有二十个,林武的两个女儿进入法庭旁听。没有其他旁听人员。剩下的大约有十个法警。

在审理的过程中,两位律师认为,公诉方提供的所谓证据都是孤证,且完全没有相关的法律和事实依据支撑,显然林武是无罪的,应立即无罪释放。办案人员已经涉嫌违法犯罪,应当受到追究。对此,律师还引用了某政府领导二零一四年一月七日在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大致内容是:对于那些错误执行者,他们都是有一本帐的,都记在那里。一旦出事,都要给你拉出来。别看你今天闹得欢,小心你今后拉清单。头上三尺有神灵,要有敬畏之心,也就是对法律要有敬畏之心,不要做法律的错误执行者。当律师说到这里时候,法官无理粗暴的打断了律师的发言,不让律师继续往下说。

另外,律师在提到现行所有的有效法律文件当中,认定的邪教根本没有法轮功;并指出两高的两个《决定》不能作为正式的法律文件和定案的依据。这两个决定分明提到对待法轮大法“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法官又打断律师的发言。最后,律师坚持要求书记员将律师说的话和打断律师发言的过程记录下来。

对于审判庭的程序违法和在庭上法官多次打断律师的发言,另一位律师表示要向有关部门投诉控告这些法官。律师也当庭指出审判人员程序违法之处。包括,没有提前十天通知律师合议庭组成人员和审判委员会组成人员,没有提前三天向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律师向法官当面监督批评,要求纠正错误,并向公诉方提出要求。要求公诉方履行监督职权,履行对法官的监督职权,纠正其错误。

律师提出了回避申请,但法官置之不理。整个庭审,一帮公检法人员知法犯法。

(林武遭迫害更多事实请参看《广东茂名市林武被非法关押两年 家人举报责任人》、《取消开庭 茂名市茂南区法院要无罪释放林武吗?》)

茂南区法院:
主审法官:副院长谭卫
法官:刑庭庭长柯学军、潘创华
书记员:龚衍芬

茂南区检察院:
公诉人余华丹

茂名市电白区公安局:
局长兼书记赖劲13929731449
国保队长李伟超13580059133
法制科科长严全志13902517998
法制科副科长李武生13809787033

电白区政法委主任吕孔维13809761738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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