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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津区詹敏女士自述被迫害的经历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我叫詹敏,现年60岁,家住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五津镇五津北路60号,曾是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师范学校任职教师。

二十六年前,我因体弱多病,经单位同事介绍,于一九九六年十二月走入法轮大法修炼。通过修炼法轮大法,用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在极短的时间里,所有疾病不治而愈,使我能以充沛的精力、健康的身体,真诚向善的热情投入到工作和生活之中后,工作成效与家庭环境都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我所担任教职的班级几乎年年被评为市级、县级、校级先进班集体,自己也获得了优秀教师荣誉。并且,我还明白了善待他人,为他人着想的道理,使家庭关系更加和睦,邻里关系更加友好,祥和与美好的生活,已悄然降临到自己身边,使我真正体验到了身心健康的愉悦。

然而,平静祥和的日子不到三年。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了对法轮大法的残酷迫害,我仅仅因为对法轮大法信仰的坚守,对真、善、忍价值观的坚守,从中共镇压法轮功以来的二十三年间都处于中共的威逼恐吓与身心折磨中,备受摧残。

二十三年中,我遭遇了十二次的绑架、关押,三次非法抄家,5000元罚款,八次非法拘留(包括刑拘),二年零三个月零二十六天的非法劳教,八个多月的洗脑班残酷折磨,后又被非法判刑三年,关押于四川省女子监狱。在劳教所、洗脑班以及监狱的酷刑折磨中,几度被迫害致生命垂危。

因坚持自己的信仰、修炼法轮大法,我二次被中共开除公职,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起,我被停发了每月的全部退休养老金,至今已三年多没有养老金了。

以下是我二十三年来经历的一些被中共迫害的遭遇:

一、被绑架、关押

第一次遭绑架、非法关押、抄家、罚款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起,中共及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利用手中的权力开始了对法轮功的残酷镇压,运用了所有的宣传工具编造谎言、诬陷、栽赃法轮功。同年九月,我被当时的任职学校——新津师范学校领导逼迫交出法轮大法书籍,不许我修炼法轮功。作为一名亲身受益者,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我与我们新津当地的几位法轮功学员一道,乘坐飞机去北京上访,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被北京公安警察绑架,关押至成都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内,遭到强行搜身,抢走现金700多元,并遭到非法审讯。在驻京办非法关押至十二月二日,由时任新津公安局一科副科长罗正明、时任新津五津派出所副所长彭树、新津五津镇派出所民警张小兰以及新津教育局的高晋川等人,押送回成都新津,以“利用邪教扰乱社会秩序”的莫须有罪名,非法拘留十五天。关押我的同时,警察去我家里非法抄家,抢走我所有的大法书籍和师父法像等私人物品,并处以家人5000元罚款。

第二次被非法关押、强制洗脑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由新津县公安局、新津县教育局将我及另外两名教育部门的法轮功学员非法押送到新津水上运动学校,进行强制性洗脑,逼迫我放弃大法修炼。几天时间,新津政法委和教育局逼迫我们每人交纳食宿费2700元。所有工作人员、公安警察人员的费用,全部强行由法轮功学员们承担。

第三次遭绑架、非法关押

二零零零年五月六日,我再一次来到北京,到天安门广场向中国民众讲明法轮功的真相。被北京公安警察绑架到北京前门派出所非法审讯。当天便被转押到成都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非法关押、审讯、非法搜走现金300多元。然后被关押在一间遮挡着窗户,没有光线的黑屋子里六天七夜。之后,被成都市公安局防暴大队从北京押送到成都市青羊区戒毒所关押两天。然后由新津县五津镇派出所公安民警、新津师范学校治安负责人蒋学林将我押送到新津县拘留所,继续非法拘留关押十五天。

十五天后又将我转到新津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关押三十天,于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五日被取保候审回家。

第四次遭绑架、非法关押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九日这一天的早上六点多钟,我和十八位当地的法轮功学员,相继来到新津县五津镇的金三角广场炼功,被劫持到新津五津镇派出所。在盛夏的强烈阳光下,我们被警察用手铐铐在一棵棵大树上、或者是铁档杆上曝晒一整天,不准喝水、不准吃饭、不准上厕所,十八个法轮功学员裸露的皮肤都被强光晒脱了皮。下午六点左右,我们十八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押送到新津拘留所关押,因我们绝食抗议非法关押,我和另二位法轮功学员又被转到五津镇派出所非法关押了几天,再被转到新津拘留所非法关押三十天。

第五次遭绑架、非法关押

二零零零年九月三十日深夜两点多钟,中共的所谓国庆日前夕,也是他们所谓的敏感日,我被公安局一科科长徐长安以找我谈话为由,从家中骗出绑架,于当晚被关进了拘留所非法拘留,这一关就是近一个月。

第六次遭绑架、非法关押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新津公安局又准备无故绑架法轮功学员,获知消息后,我不得不第三次踏上去北京上访之路。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我又一次来到天安门广场,手拿横幅,喊出了我的心声:“法轮大法好!”我被北京公安警察绑架到北京东城区看守所关押。在北京东城区看守所,我遭到了非法搜身、拍照、毒打等迫害。有近十个警察手持警棍,将我打得浑身是伤,身体的背部及腿部80%的部位皮下出血呈紫色。我被迫绝食,九天未进一粒食物。大约十多天后,我又被劫持到成都市政府驻京办事处。非法关押几天后,由时任新津五津镇派出所副所长的彭树全来北京将我押送回新津县公安拘留所非法拘留。随后被新津公安局非法劳教两年,押送到成都市宁夏街监狱非法关押。一星期后,押送至四川省资中市楠木寺女子劳教所执行非法劳教。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第七次造非法关押:二年三个月零二十六天的劳教迫害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日,我们三十多位成都法轮功学员被戴上手铐,由全副武装的武警,从成都市宁夏街监狱押送到四川省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执行非法劳教。在二年多的非法劳教期间,我受尽了非人的折磨。思想、说话、行动、睡觉、上厕所等等最基本的权利都遭到了剥夺或限制,任何其他犯罪人员,都可以肆意欺负蹂躏大法弟子,在生死未卜中长期受着各种各样的酷刑。如:

1、“站军姿”

一进劳教所,我和其他三十多位成都法轮功学员被分到入所中队——五中队,我们被逼迫贴壁墙“站军姿”四个月:每天从早上六点站至深夜十一点或十二点,面壁站立,两眼离墙壁不超出十公分,眼睛却必须睁开。大法弟子之间从此不能说话,互相之间一个眼神都会招来包夹们(被警察派来二十四小时监管、转化大法弟子的其他案犯)的辱骂或拳打脚踢。站了四个月后,双脚肿胀,从脚一直肿到大腿部位,连鞋子也穿不上了还必须天天站,站姿不符合她们的标准就挨打、挨踢,有的包夹脚上的皮鞋都踢坏了。

2、脚尖点地吊铐在铁窗上几个小时

二零零一年五月底,我又被分到劳教所的九中队继续迫害。刚进九中队,有一次,我站出来抗议恶警对乐山市法轮功学员林莉莎的残忍伤害,被九中队张队长用手铐将我双手铐上后,吊在高高的窗子上,只能脚尖点地,吊了几个小时。

3、电击毁容

大约在二零零一年底,有一次,我因不配合参加揭批法轮功大会,被九中队曹队长用电警棍电击我的脸部,电警棍电在我脸上长时间不放开,只见我的脸直冒火花,像放烟花一样。当时我的脸就被电坏了,脸上的皮肤红肿、溃烂,布满血泡,过一些天后脸部又肿的发黑,劳教所一些转化了的学员都悄悄对我说:这是对你毁容,是犯法的,你应该告她们(指警察)。

酷刑演示图:电棍电击

4、剥夺睡眠,连续罚站

二零零二年七月我又被转到八中队继续遭受迫害。监狱的狱警经常高声播放诬陷、诽谤法轮功的录音录像强迫我们听、看。在二零零二年下半年里,好几次我因不服从警察叫我们去听诽谤法轮功和我师父的文章,被八中队队长李琪指令关小黑屋,长期关在不见天日的黑屋小间里,在小黑屋里无论白天黑夜都连续罚站不让睡觉,警察特派吸毒人员轮班二十四小时值守,稍一闭眼就是一阵拳打脚踢,我曾全身大面积被打青、打肿、打得皮下出血。有一次我被连续罚站了六天七夜未合过眼。

5、大量灌水后禁止上厕所

二零零三年的年初,四川省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对大法学员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迫害。劳教所不准未转化的大法学员上厕所,要上厕所就得承认自己修炼法轮大法是犯法的。我也被禁止上厕所,憋不住就尿在裤子里。在山区寒冷的季节里,裤子湿了不许换,自己焐干。干了湿,湿了干,就这样劳教所的恶警们还嫌不够,还强行往大法学员的肚子里灌水来变本加厉的进行折磨。由几个吸毒犯人按着我从我口里灌水,每隔一个小时灌一次水,一次灌几杯水,灌水后不准上厕所。用这种残忍的手段折磨伤害大法学员的身体和尊严,企图从精神上摧毁大法学员的意志,以达到转化大法弟子放弃修炼的目的。

6、长期被吊铐在铁床柱子上

有次,我见攀枝花大法学员蒋贤凤、峨眉山大法学员肖红俊被几个罪犯按在地上打得爬不起来还不停手(后来得知,蒋贤凤的筋骨都被打断了)我便站出来制止,被队长李琪指使包夹人员用绳子绑着我的双手,吊在双层床的高柱子上,后来又用手铐铐着双手吊在高柱子上,不分白天黑夜就这样吊着,更不用说上床睡觉了。只是在给我野蛮灌食时(因我绝食反抗对我的吊铐),才放下来一会儿,灌食完后,立即将我吊铐在铁床柱子上。那些包夹们还趁我双手被吊着不能反击之机,在我的脸上、手背上写攻击大法的话和大法师父的名字。


酷刑演示:吊铐

就这样一吊就是一个多月。由于手铐长期压迫着血管,我的手被吊得失去了知觉,不听使唤。这时,我的两年非法劳教期满了,可劳教所不放我回家,以违反监规为理由,超期关押我。

7、野蛮灌食

在劳教所九中队和八中队期间,我曾多次被灌食。最野蛮的两次,一次是在九中队,一次是在八中队。在九中队,因我经常受到种种残酷的迫害,后来我不得不采用绝食来进行抗议。在一次长达近一个月的绝食中,在九中队曹队长的指令下,每天都由几个吸毒包夹把我按倒在地,压住头部和四肢,甚至有的人干脆坐到我瘦弱的身体上,强行用开口器撬开牙齿野蛮灌食。遭受的折磨和痛苦,无法用语言来表达,有一次被灌得窒息差点缓不过气来;在八中队,当我的非法劳教期满后,仍非法超期关押我,我便又一次绝食抗议,劳教所又一次对我野蛮灌食,仍然是每天七、八个人将我按倒在地上,强行用开口器撬开我的嘴灌。那时候,我的身体已经在劳教所被折磨得非常虚弱了,也是好几次几乎被灌得窒息。每次被按倒在地灌食时,都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到哪一天,还能不能活着走出劳教所。我的牙撬松了,食道出血了,口吐鲜血。八中队恶警队长李琪便指使人将我拖到劳教所医院灌,用胶管子插到鼻子里,从鼻子里灌。到后来,我的肺也发炎了,胃也萎缩了,医生说胃液都抽不出来了,医院也不给灌了。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就这样,我被四川省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折磨得奄奄一息,只剩下一把骨头,连那些参与迫害我的包夹看着我都害怕。劳教所怕我死在里面,在遭受了二年又三个月零二十六天的非法劳教迫害后,于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六日通知新津公安部门把我接回去。

第八次绑架非法关押——关“新津洗脑班”迫害

从劳教所出来后,我恢复了炼功、学法,身体很快得到奇迹般地恢复。因我已被工作单位开除工作,失去了生活来源,当时全靠70多岁高龄的父亲那点退休金维持我们父女二人的基本生活。为了恢复工作,为了讲清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我频频奔走于有关部门和单位,特别是新津教育局,多次找过当时的教育局局长田峰及相关领导,要求恢复工作。因为我没有任何违法行为,被开除工作是有关部门特别是新津教育局及新津师范学校(现在的实验中学)对我不放弃大法信仰的迫害,是违法的,我有权维护自己工作和生存的基本权利。但他们都以种种理由推诿。后来,我将自己的亲身遭遇写出来,交到新津人大,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处,经过近一年的奔走,经历许多波折,仍然没有结果。终于在二零零四年二月,我自己在外地找到了一份工作,能够维持自己的生活了。

但工作没有多久,新津教育局、新津县实验中学和新津五津派出所为了监控我的行踪,他们多次到我父亲家(因我离婚后住在父亲家)骚扰,打听我工作的地方。70多岁的老人,常被这些恶人逼得悲愤难忍。后来他们采用欺骗我家人的方式,谎称叫我家人找我回家商谈恢复工作问题。于是,我向打工单位请了三天假,于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七日回到家里。

回家的当天晚上,我去儿子那里看望孩子,却被新津五津派出所警察跟踪、暗中监视。当晚我正在孩子家时,被突然闯进家来的五津派出所公安警察王建军及实验中学治保人员曾全章、帅敏等人强行将我从家中绑架。我被几个人抬着塞进了停在儿子家楼下的警车里,直接绑架到了五津镇派出所。当时孩子一个人在家,我年幼的孩子被暴力绑架吓得不知所措。

第二天,四月二十八日,在当地政法委、610办、教育局、实验中学等部门的操控下,由五津派出所王建军、当时的实验中学校长倪昔刚、实验中学教师何锦等人将我强行绑架至地处新津花桥蔡湾的所谓“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实为“新津洗脑班”,是司法系统之外,不受法律管辖的黑监狱)进行关押,强迫洗脑,逼迫思想转化,以达到他们让我放弃信仰的目的。

绑架至洗脑班后,我被关押在一间小屋里。我绝食抗议公安和单位对我的欺骗和绑架,要求无条件放我回打工单位上班,因为我只请了三天假。绝食四天后,在“洗脑班”主任布置安排下,由教导科主任殷舜尧亲自上阵,带领该“洗脑班”医生周琴、张医生、工作人员王雪芹等人开始对我进行第一轮强行灌食、输液。恶人们将我五花大绑的绑在一张木板上,用绳子将我的双脚、双腿、双手都分别固定在木板床上。由于身子被固定不能动,他们便给我插上导尿管排尿。强行灌食的胶管从鼻子插到胃里后,也给固定在胃里,不给拔出,想什么时间灌就什么时间灌。

就这样,我的身体被插上各种管子进行着灌食、输液、导尿,且五花大绑固定在木板上几天几夜不能翻身,折磨几天下来,我已极度虚弱,感到肝区隐隐作痛,即使这样,他们不但不放人,且在第一轮几天几夜的野蛮灌食折磨后,没过几天,又用同样方式开始对我第二轮强行野蛮灌食、输液。再后来又是第三轮强行野蛮灌食。特别是他们强行给我身体输入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使我的身体越来越差,到后来出现神智不清的状态。

洗脑班怕我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便将我完全隔离封闭在房间里,连洗漱、上厕所也不许出房间。我想开门去上厕所,被“陪教”罗霞等人几次推倒在地。有一次我喊“法轮大法好”,被陪教人员罗霞将我按在床上,将我的整个头压在枕头底下,以致呼吸困难,看我快缓不过气来时才松手。该“洗脑班”教导科主任殷舜尧还恶毒地说:“要你死在房间里”。

我在新津洗脑班被折磨得骨瘦如柴,用那些“陪教”人员的话讲:“风一吹就会倒”。再加上在洗脑班他们给我施用了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使我出现了精神恍惚的状态,甚至分不清是上午还是下午、是白天还是夜晚,眼神也是呆板的。在洗脑班遭受了八个月的迫害后,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被放回家。

第九次遭绑架、非法关押并抄家

我于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四日因向民众发放法轮大法真相资料,被新津县五津派出所恶警绑架、抄家,并遭到审讯和酷刑逼供,之后被劫持至新津县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在我被绑架到五津派出所的当晚,大约是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五日凌晨二点左右,新津公安局刘晓及五津派出所民警程久平等十几个人,拿着没有公安局长签名的无效的搜查证,来到我儿子的居住地,强行抄家,抄走师父法像、大法书籍、电脑、打印机、手机等私人物品。并留下一张没有任何公安机关盖章的清单,逼迫我年幼的儿子在清单上签字,按手印、指纹。儿子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就在政府和警察的暴力阴影下,蒙受各种恐吓和屈辱,目睹家庭和亲人的遭遇及痛苦,承受社会的歧视和压力。他的整个成长过程,都伴随着恐惧与伤痛。

第十次遭绑架、非法关押并抄家,后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六日下午,我和丈夫到成都接儿子回家。大约是下午五点左右,丈夫和儿子到宿舍拿东西,我在街上等他们时,向两个行人介绍“二零一二年新唐人全球华人新年晚会”光盘,被一治安协警举报,被成都市芳草街派出所绑架,几个警察强行将我抬上警车绑架到芳草街派出所,丈夫和儿子闻讯赶到派出所,却遭派出所警察强制笔录口供,还立即派警察到我儿子在成都租住的房子进行非法搜查,一无所得后又立即开着警车到新津五津镇我的住家处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大法师父法像、真相资料及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且没有留下任何清单。三月十七日凌晨我被芳草街派出所强行绑架至成都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迫害。

在成都市看守所,我遭遇了野蛮灌食、强行脱光衣服非法搜身、强行抽血化验等迫害。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一日被成都市高新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十一月二十七日,成都市高新区法院在没有通知我的家人、没有任何人旁听的情况下,秘密非法对我判刑三年。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五日,我被非法押送到四川省女子监狱(四川简阳市养马镇)服刑。当天,我被分到八监区,说是吃饭后再去监狱医院体检。可八监区不但不给吃午饭,还在没有办理移交手续的情况下,强行给我穿上囚服,用绳子捆上押到监狱医院做体检。

八监区对我进行了为期近三个月的入监学习,即对法轮功学员的强制“转化”。一入八监区,就特派蔡雪花、王海芝两个犯人监管我(即所谓的互监),派罪犯杨娅玲负责对我进行转化学习。因怕我脱囚服,怕我炼功,刚入监的几天时间里,白天晚上都给我穿着使人非常难受的束缚衣(一种限制身体行动的酷刑刑服),连吃饭、睡觉、上厕所也不给脱。

在入监学习期间的一天,我因炼功、因拒绝听、看诽谤大法、诽谤师父的书籍和录像,在该监区警察吕冬梅、陈红及监狱教育科张主任的授意下,再次给我穿上束缚衣,并将双手反捆到后背肩上,从早站到晚,在这种疼痛难忍的酷刑折磨下,强制我写所谓“保证书”,不写就不给松绑。

晚上睡觉时,警察指使罪犯蔡雪花、王海芝分上、下夜轮流值班守在我的床前。这种精神上的洗脑,身体上的摧残,使我的身心受到极大伤害,大概从二零一三年四月起,我的大脑成天嗡嗡响——即脑鸣,从此大脑不分白天黑夜嗡嗡响个不停,那种痛苦是无以言表的。

此后,大约二零一三年六月底,因我不承认在身体遭捆绑承受不住时写的保证书及强制洗脑时写的所谓“三书”,并于二零一三年七月一日声明“三书”全部作废,坚定修炼法轮大法,从而遭到警察谭雨强迫我长期罚站、不准上厕所等处罚。每天从早上站到晚上十二点(吃饭、洗漱时间除外),有时甚至是站到深夜两点才让睡。因长期站立,双脚肿得发亮。因不“转化”,警察谭雨罚我中午在车间不许吃午饭。
二零一四年夏季的一天,因我抵制监区的互监制度,坚持对法轮大法的信仰,罪犯于迎春叫罪犯何正华等人强行将我拖下楼去,使我摔倒在地,头部着地时的巨大响声让周围的人都吓了一跳,使本来就被迫害得有脑鸣的大脑雪上加霜。

因抵制所谓“转化”,不承认罪犯的身份,监狱警察指使罪犯韩静、严秋霞、蔡雪花等每天把我拖到奴工车间罚站。后来专门监管我的罪犯韩静、蔡雪花等人便每天用手捂着我的嘴(不让我说法轮大法好)、架着我的双手拖到车间接受监管,直到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六日出冤狱。四川省女子监狱对我的非法关押迫害,使我的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身体也极度虚弱。


示意图:中共监狱中的奴工迫害

出冤狱后,经过短暂的休息,为了好监控我,当地公安与工作单位叫我去上班,但不给我安排任何工作,只是坐在办公室以便他们盯着我,别乱跑,直至我于二零一八年四月退休。

第十一次遭绑架、关押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上午大约十一点左右,新津区五津镇派出所警察方了等一行五人到我家敲门,并说是来了解情况的。那天我因身体原因向单位请假在家里休息。这些年我家里多次发生警察上门绑架的事,所以我就没有给他们开门。只是打开了防盗门的小窗问他们要了解什么情况。警察方了凶狠的说必须开门。见我仍不开门,警察就用脚使劲踢门,使得整个楼房都被强烈的踢门声惊动。为了不影响左右邻居的休息,我把门打开后,问他们了解什么情况。警察方了说,他是该片区的警察,问我是什么时间从监狱回来的,犯的是什么罪。我说我没有犯罪,我是被迫害,拒绝回答所提的问题。结果警察方了说我不配合他们的工作,方了等五个警察强行将我绑架到五津派出所。

在派出所的讯问室,我给警察讲真相,拒绝回答他们的问题。方了叫几个警察又强行给我照相,摁指纹。我断然拒绝。他们就使劲按,扯,抓住我的头发,将我的手用力反背到肩上。整个过程方了表现的尤为凶狠。直到下午一点半才让家人把我接回家。

第十二次遭绑架、关押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上午约十点半左右,我和当地一法轮功学员在新津县五津镇街上被突然开来的巡逻警车绑架到五津派出所,说是有人举报我们在街上传播法轮功真相资料。

在派出所,我们遭到警察的非法审问、非法照像、摄像。并收走我们的一些随身物品。在这期间,五津派出所还通知我的丈夫到五津派出所接受非法询问、录口供,且全程摄像。大约下午五点半左右,才放我们二人回家。

当地公安、单位、社区等人员长期对我非法监视、骚扰

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及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镇压的二十三年以来,我的电话长期被当地公安监听,我和我的家人长期被警察及单位、街道社区人员不分白天、黑夜的上门骚扰或电话骚扰。并威胁我的住家小区门卫及时向公安报道我的行踪,特别是有谁上我家来过,门卫都得向派出所报告。

这些非法监管,使我和家人长期处于中共警察明里暗里的监控和恐吓中,严重影响我和家人的正常生活。

二、二次被非法开除公职并停发每月的全部退休金

第一次被非法开除工作

二零零零年五月的一天(记不清具体时间了),在我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时,在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新津县610办公室以及县教育局的指令下,我的工作单位,新津师范学校时任校长彭幼林及总务主任余木松,给我拿来一份开除工作的通知书逼我签字。就这样,我被学校开除了工作。

第二次被非法开除公职并停发每月的全部退休金

我于二零一八年三月从成都市新津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退休。二零二零年初疫情期间,我到银行去取退休金时才发现,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份开始,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停发了我每月的全部退休金,却没有通知我本人什么原因和理由。经我向退休单位财会人员打听,才得知一些情况。

原来,在二零一九年底,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接到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要求扣回我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五年三年非法服刑期间的工资。新津区人社局便立即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起,停发了我每月的全部退休金,我失去全部生活来源。
半年多之后,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二日,教育局人事科通知我去教育局作询问笔录。一个月之后,二零二零年十月底,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又在我已被停发全部退休金的情况下,再一次以我曾被非法判刑三年为由,对我作出了“开除公职”的处分,再一次被单位除名。

三、家中亲人遭遇的迫害

在中共持续对法轮功的迫害中,我的家庭成员也遭受牵连,我母亲早年就去世了,没有目睹这场迫害。但年迈的父亲、公公、婆婆,都相继在长期的恐惧与悲伤的心灵煎熬中含冤离世。

我丈夫是在政府机关工作的公职人员,现已退休。由于我被迫害的关系,他在巨大的政治、经济压力下,无奈于二零零零年六月与我离婚。离婚后,丈夫独自艰难地照顾年迈多病的父母,抚育年幼的儿子。可是,他与父母及孩子仍然摆脱不了中共的恐吓骚扰,摆脱不了社会的歧视。为了共同照顾重病的父母,共同抚养、教育孩子,共同面对这场迫害带给这个家庭的巨大磨难,我和丈夫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办理了复婚手续,一起担负起沉重的生活重担及精神压力。

由于这场迫害,我多次被绑架、非法抄家、非法开除工职、非法停发全部退休金等等,丈夫也屡遭牵连,在精神上和经济上都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承受着随时都有可能突如其来的上门骚扰或电话骚扰,担负着沉重的生活重担及精神压力。这些年中丈夫曾两次被公安警察逼迫到派出所非法录口供,并全程录像;长期被当地警察及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电话或上门骚扰,讯问我的行踪,常年生活在恐惧与担忧中,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

我儿子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就在警察和政府工作人员的暴力阴影下,蒙受各种恐吓和屈辱,目睹家庭和亲人的遭遇及痛苦,承受社会的歧视和压力。他的整个成长过程,都伴随着恐惧与伤痛。他曾多次亲眼目睹我被公安警察的暴力绑架,对亲人的担忧,对未来不确定的忧虑,给他的心灵蒙上了厚厚的阴影。这些都给他的精神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以至他长期睡眠不好。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七日晚,儿子一个人在家目睹了我被闯进家的警察、保安人员强行将我从五楼的家中抬到楼下塞到车里的全过程,每当回忆起此事,他都很难过。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四日晚,我因向民众发放法轮大法真相资料,被新津县五津派出所恶警绑架、并抄家。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五日凌晨两点左右,新津公安局刘晓及五津派出所民警程久平等十几个人,来到我和儿子的住家,强行抄家,抄走满满一车的私人物品。当时还是一个中学生的儿子,面对暴力抄家的公安警察,在吓得发抖的情况下,还被逼迫在非法抄家的物品清单上签字按手印;还曾于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六日被逼迫到成都市芳草街派出所非法录口供、签字、按手印。

二十多年来,我因为不放弃对法轮大法真、善、忍的信仰,不服从中共的淫威,不配合中共假、恶、暴的价值观,在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下,遭到中共各种非人道的迫害以及徒刑,剥夺我作为一个人的基本尊严以及生存的基本权利。

我的遭遇,是千千万万大法弟子,甚至千千万万中国民众,在中共暴力政权下的缩影。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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