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四日】(法轮大法在长春记者站报导)
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李桂华
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李桂华。法庭不允许旁听。
李桂华,女,58岁,2022年3月17日,李桂华和高作奎去蜂蜜沟村附近给村民送有关法轮功的真相资料,被受谎言毒害的村民举报,因为疫情原因被放回。十月份,中共警察把李桂华和高作奎列为所谓“网逃”。目前高作奎被迫流离失所。
2023年1月11日11点,三位身穿便衣的人冒充社区人员到李桂华的女儿家,进屋后说是警察,把李桂华绑架到葫芦岛市连山区寺儿堡镇派出所,寺儿堡镇派出所所长李晓飞、副所长刘佳铭非法把她送进葫芦岛看守所。
连山区检察院法官龙胆将案件起诉到连山区法院,法官张亮。
责任人:
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寺儿堡镇派出所所长,李晓飞电话:13898781111;0429-4502025;车牌号:辽P-XF108;(警号:954270)
寺儿堡镇派出所副所长刘佳铭 (办案人) ;电话 13091485777(警号:951332)
教导员;赵文山电话:15942985118;车牌号:辽P-18308(警号:951875)
副所长孙强(警号:951715)
葫芦岛市连山区检察院:
检察长孙玲:13998980543、0429-2659001
检察官龙胆:电话:13942924343、0429-2659789
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
院长杨书泽:18009899720、04292164111
法官张亮:0429-2164503
(消息来源: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