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一日】
江西省鹰潭市78岁的法轮功学员赵龙英老太,二零二三年元月三十一日被鹰潭市月湖区公安分局二男一女伙同洪湖乡派出所绑架,非法关押、构陷,五月六日她被鹰潭市贵溪市法院枉判三年,勒索罚金二万元。
赵龙英老人一九四五年八月出生,她家住鹰潭市余江区洪湖乡东阳村李家村。修炼法轮功后,她按“真、善、忍”做一个好人,处处为别人着想,身体健康,尤其是她几十年的头痛不见了,家庭和睦。有一次,她在上街的路上,被一辆面包车撞了,撞得很凶,车头都撞坏了。他们以为她死了,她慢慢地从地上爬起来说,没事、没事,你们走吧。说没有事,可那车灯都撞坏了。她没有找人家麻烦,她想司机不是有意撞人。可是,现在的人你不找他的麻烦,可那司机还反过来叫她赔车灯。
可是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以后,赵龙英经常被县、乡及大队的人员骚扰,她家人也受牵连。仅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份她就被连续骚扰了七、八次。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五日下午三点多,东阳村委会李家村的副书记胡雄平带了一个人来到赵龙英家,把她的大法书抢走。由于事发突然,赵龙英一心想把书要回来,就跪在地上求胡雄平把书还给她,胡雄平就是不给,赵龙英就站起来把书抢回来,然后走出去,走出不远,洪湖派出所姓毛的副所长一共三个人,就把她强行绑架到派出所,说要录手纹,因那里没有电脑,又把她带到县里派出所,强迫她录了手纹,才放她回家。
十月十七日,一位名叫万书记的女警察先来到赵龙英家,不一会儿派出所毛所长带了人来,还有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来了两个男的,两个女的,还带了手铐。公安分局人说是赵龙英村委会的领导要求他们把“案子”结了。村委会还派来了许多人,他们象对待杀人犯一样将赵龙英团团围住。村委会计李初丰带头,把赵龙英带到东医院去做检查,赵龙英不配合做,他们就强行做,致使赵龙英的血压升的很高。李初丰说检查花了五百元钱,然后就把赵龙英带到审讯室非法审问,直到五点多钟才把她放回家。
十月十九日,村委会的人李火太到外面来找,找到了赵龙英叫她回家。她一回家就看见好多邪党人员,有洪湖派出所的毛所长,有鹰潭市月湖区派出所的,毛所长说赵龙英的“案子”结案了,毛所长就叫赵龙英签字,赵龙英说:不签,我没犯法。他们就走了。
所谓的“案子”是:几个月前,鹰潭市月湖区警察说摄像头摄到了赵龙英贴了大法真相粘贴,就将她绑架了,因为疫情就放她回了家,但留了个“尾巴”。
鹰潭市月湖公安分局将赵龙英老人起诉到了鹰潭市贵溪市检察院。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她接到了鹰潭市贵溪市法院办案人员打来的电话,说她的所谓“案子”已到法院,叫她请律师。并有人蹲守不准她出门。
二零二三年元月三十一日,赵龙英老人再次被余江区洪湖乡派出所二人(周所长和一个姓杨的)及鹰潭市月湖区公安分局二男一女(带队的是姓肖的大队长)绑架,她被非法关押到鹰潭市看守所。
五月六日,老人被鹰潭市贵溪市法院枉判三年,勒索罚金二万元。具体情况待查。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