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河北秦皇岛海港区78岁的法轮功学员倪桂云,四月二十四日早晨一出门,就被在门外蹲坑的警察劫持到蔡各庄派出所。随后她被拉到抚宁县检察院,检察院给她所谓“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传唤证”等。
二零二二年九月九日,倪桂云老人在秦皇岛北戴区河蔡各庄市场向人们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恶意举报,被蔡各庄派出所警察绑架到派出所。警察将她的包抢去,拿到了她的老年乘车证,从而知道了她家的详细地址,直接去抄家抢劫,抢走了几本大法书,还有几个真相小葫芦;随后又把她带回蔡各庄派出所,让她在清单上签字。她拒签,只讲真相。最后以岁数大不拘留,取保候审为由,在她不知道的情况下,警察给她外地的儿子打电话,要了1000元,让她回家了。
二零二三年四月五日,蔡各庄派出所所长和一青年警察到她家骚扰,拿出编造改动后的“清单”让她签字,声称签个字就没事了。她只讲真相,拒签。
四月十一日,那个青年警察和另一警察再次来家骚扰,让她签字。她仍拒签,只讲真相。四月十三~十四日连续两天,他们又来敲门骚扰。她没给开门。
四月二十四日,警察在门外蹲坑,早晨6点45分她一出门,就被堵住,说是让她去蔡各庄派出所证实签字,她说不去、也不签字,就被三个警察强行架上了警车,拉到了蔡各庄派出所,等他们吃过饭后,就把她直接拉到了抚宁县检察院。
检察院又做笔录,问东西是不是她的,让她签字。她以不符合拒签,讲真相,表示不签是为他们好,如果签了,就是他们迫害好人的犯罪证据。最后给她一张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只有省秦皇岛市抚宁县检察院的公章)和一张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县检察院传唤证 (抚检传(2023)101号)( 只有省秦皇岛市抚宁县检察院的公章),另外还有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县检察院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及两张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县检察院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告知书。
倪桂云的丈夫几年前去世。亲属把有先天缺陷而又患有脑血栓不能自理的弟弟送到她家,她除了每天做好自己该做的事,还要照顾弟弟的生活起居,虽然他们平均生活每月每人不足1000元,可是她却宁可自己省吃俭用,也要善待弟弟,给他买牛奶、蛋、肉等补养身体。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文革”已过去数十年,在今天的中国大陆,警察、检察院、法院假“法律”之名,制造冤假错案,践踏信仰自由与基本人权、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好人的悲剧还在上演着,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不可悲吗?为什么还要推波助澜呢?!现在的天灾人祸一波接一波的,那是上天对人作恶的警告,为什么还不醒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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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宁区检察院 邹素敏 熊子慧(助理)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