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洛阳77岁的杨梅老人,因在疫情中发传单《祝你平安》(两张共四页),被洛阳市涧西区法院非法判四年,并勒索罚金一万元,并与二零二零年八月也被洛阳市涧西区法院枉判三年六个月,并罚八千元,合并执行,共枉判有期徒刑六年半,并勒索罚金一万八千元。杨梅老人已提出上诉。
杨梅老太太,一九四六年三月六日出生,河南省孟州市槐树乡张洼村人,现住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世纪华阳小区19号楼。以前她全身多种疾病缠身,修大法后各种疾病不翼而飞,二十多年从未吃过一粒药片,从未进过一次医院,节约无数医药费。她并按“真、善、忍”标准做人,是村里有名的好人。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杨梅在家中和附近几个法轮功学员一起学习法轮大法的书籍,并按“真、善、忍”标准谈论修炼的体会。洛阳市涧西区长春路派出所十几个警察强行闯入,并非法抄家,把几个学法的法轮功学员及法轮大法书籍和真相资料带到长春路派出所,并非法拘留几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上午十一点时,杨梅在涧西区法院被非法开庭。他们把打印好的文字匆匆地念了一遍,接着就问杨梅:“你有没有罪?”杨梅说:“我没有罪,我炼法轮功道德提升、做好人、我全身多种病都好了。”等等,一直给他们讲真相。他们理屈不敢听真相,就一再说:简单点、简单点。当时他们全体警察鸦雀无声。杨梅继续讲真相。最后他们没啥说了,就以“取保候审”为名草草收场了,全过程不到二十分钟。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七日,杨梅外出张贴真相不干胶,被不明真相的常人诬告,她被洛阳市涧西区长春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到长春路派出所,并非法抄家。警察在杨梅家中抢走了大法书籍《转法轮》两本、大法师父经文几本、台历等私人财物。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三日,洛阳市涧西区法院给杨梅送法院判决书,非法判杨梅三年六个月,并勒索罚金八千元。法院强行收监,因检查她身体不合格,她被看守所拒收。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晚,杨梅因发传单《祝你平安》,被绑架、构陷,又被洛阳市涧西区法院非法判刑,与上次枉判合并执行,共枉判六年零六个月,勒索罚金人民币一万八千元。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