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赵勇岳被浙江省第四监狱二监区迫害被迫害得不能走路
浙江省缙云县法轮功学员赵勇岳,男,因为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于2015年11月11日被绑架,被缙云县法院非法判刑六年,被非法关押在浙江省男子第四监狱二监区迫害。2021年期满回家。
赵勇岳被浙江省第四监狱被非法关押期间,在狱警指使下,两个罪犯几次用枕头憋在赵勇岳的嘴巴鼻子上,掐着他脖子、拉着他脚等,在严酷的迫害下赵勇岳差点窒息了。更残酷的是罪犯还抓他的小便。赵勇岳被迫害得不能走路。
当赵勇岳2021年期满出狱的前一天,狱警给他买了一个拐凳。赵勇岳就这样靠着拐凳回到家。
(消息来源: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