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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中退伍军人曾朝华遭七年冤狱 退休金被克扣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法轮功学员曾朝华二零一三年四月遭西安市莲湖区公安局暴力绑架,后被莲湖区法院枉判七年,其间遭受殴打、体罚、劳役迫害等酷刑折磨,二零二一年结束冤狱回到家中。

二零二二年曾朝华已满60岁,到了办理退休手续的年龄。当地社保部门却以判刑为由,退回了冤狱期间家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同时,曾朝华九年的义务兵也不计工龄年限。本应42年的工龄却变成了20年。近期,发放的退休金已到个人账户,曾朝华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仅1200余元。

曾朝华一九八零年应征入伍,适逢对越战争没有退役,当了九年的义务兵。一九八八年退役到地方,被安置到城固县化工厂。因单位人员超编,又面临破产,让曾朝华在家待岗。面对一家老小,为养家糊口,曾朝华不得不外出打工。难得的是,他自从二零零六年修炼法轮功后,在部队患上的肩周炎、关节炎、冻伤都好了,冬天不再复发,身心健康,精力充沛。

曾朝华二零零八年开始在西安做生意。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日,曾朝华去法轮功学员家,突然间遭蹲坑警察暴力绑架,打耳光,四、五个警察几乎将其腿劈成两半,戴上黑头套将他带到莲湖区公安局暴力审讯。他们将曾朝华捆绑在老虎凳上,象沙袋一样拳打脚踢,鼻口流血,擦去后再打,全身上下打了个遍,持续四、五个小时之久;又使用酷刑—“秦琼大背枪”,将两手从后背上、下捆绑半小时之久,痛苦的让人窒息。


中共酷刑示意图:背铐(背剑)


酷刑演示:老虎凳

警察本应惩恶扬善,匡扶正义,曾朝华怎么也没想到警察竟然好坏不分,善恶不分,是非不分,他亲身见证了警察是中共的杀人机器,没有善念良知,没有公平正义,施暴的过程伴随着狂笑。而后,中共警察非法搜查曾朝华租住的房子,抢走全套大法经书四十多本、电脑一部、DVD一部、手机六个、照相机一部、MP3、MP4和用于救人的真相资料等私人物品,还有现金七千多元。

二零一四年九月曾朝华被西安市莲湖区法院重判七年。(同时遭绑架的其他四位法轮功学员也遭判刑。李华九年、寇巧云五年,金荣和王娟秀各四年。)二零一五年四月八日,曾朝华被送到陕西渭南监狱遭受迫害。而他七十多岁的老母亲毫不知情。陕西省渭南监狱(也叫陕西第二监狱),为强制曾朝华放弃修炼,他被关小号,每天站军姿到十一、二点才让睡觉。体罚长达半月之久,腿脚红肿,膝盖不能弯曲,行走困难。逼迫看污蔑大法师父、诋毁大法的录像。后来遭受劳役迫害,每天逼迫超负荷劳动,强制出工十二、三个小时,从早上七点到晚上八、九点,有时赶工期到十一、二点才能收工,星期天还要把活搬到号舍干。

这场迫害使曾朝华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父亲得知儿子被重判的消息,天塌地陷,恐惧、悲伤不已,一病不起,老人怎么也想不通这么善良的儿子会进监狱?二零一六年老人痛苦离世,临终前也未见上儿子一面。弟弟承受着巨大压力,遭受接二连三的打击后意外病故。妻子在恐惧、高压中抚养着未成年的一双儿女,因不想遭受株连、影响儿女学业,迫于无奈和曾朝华离婚。七、八十岁的老母亲为见儿子一面,三九天、大伏天往返西安,流离颠沛。

身为退伍军人的曾朝华,面对失业待岗,家庭重担,没有领取过工资和生活保障及补助,没有给政府添任何麻烦,自谋生路。为强身健体修炼法轮功,修炼后,曾朝华身体健健康康,没有吃药、打针、住医院,为国家节省了医药费。然而,他健康的身体却遭到政府警察的如此摧残。好端端的一个家庭在中共的迫害中就这样破碎了。

二零二一年,曾朝华结束冤狱回到家中后,靠打工度日,还要照顾八十多岁的母亲。已到退休年龄的他,本应领取养老金,孝顺母亲,让老人家安享晚年,却不得不早出晚归,为生计奔波。把青春奉献给国家的子弟兵,没有政府的关欣慰问,却依然遭受当地政府的骚扰。

如今,曾朝华的养老金又被克扣。老有所养,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中国《宪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立法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所强调并予以保障的。当地社保局违背了依法行政的原则,随意减少养老保险缴纳年限,克扣养老金,是对退休人员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

曾朝华的遭遇只是众多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一个缩影。法轮功学员在中共的残酷迫害中依然坚持不懈的传递着真相,为的是让人们得到法轮佛法的救度,在劫难中免于被淘汰。劝告那些还在迫害正信、迫害大法、迫害大法弟子的公检法人员,不要再追随邪党做恶,给自己的生命带来无尽的痛悔。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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