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法轮功学员潘玉秀一年半来,一直被临沂公检法人员骚扰、迫害,使得她全家老小及亲人们都不得安生、备受摧残,经济与精神上都无辜遭受巨大损失。以下是潘女士自述这段时间的经历。
1、突遭抄家、绑架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晚七点多,我和老伴还没吃饭,有人敲门,我开门后一下子闯进来一群穿特警服的警察,大约十人。其中一个问我:你是某某吗?我说是。他拿出一张纸说是搜查证。
这群特警开始对我家非法搜查,把我家翻个遍,床上、衣柜、冰柜都翻了,非法抢劫了家中四部手机、一台电脑、打印机、全套大法书籍等,还有许多我的私人物品:背包里买菜的钱、台灯、手电筒、纸、笔、小喇叭7个、20多个卡。师父的法像也被从墙上取下来,年画也被野蛮地撕下来,非法将我和未修炼的老伴押上大型的依维柯警车劫持到临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东公安分局,连夜非法审讯。
第二天,警察劫持我与老伴去医院查体,老伴被他们戴上手铐,警察一边给我儿子打电话要钱,一边欺骗我与老伴说:给你们做免费查体。我儿子被警察非法勒索五千多元钱。我与老伴两人查体都不合格。
二十四小时后老伴被释放回家。警察劫持我送了临沂看守所、临沭看守所、河东拘留所等处图谋非法关押迫害,因疫情紧张,看守所、拘留所都拒收。
四十八小时后,警察向我儿子非法勒索二万元现金,非法为我办理所谓取保候审,时间一年。
2、被检察院、法院欺骗、签字
二零二二年七~八月份,临沂市经济开发区河东公安分局国保警察杨自尚电话通知我家人,我的案子到了检察院。我被临沂市经济开发区国保警察杨自尚非法构陷到河东区检察院,随后移交到临沭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刘艳。
八月份,刘艳给我打电话约我去谈谈。刘艳徇私枉法,根本没有让我说话的余地,我告诉刘艳不要参与迫害法轮功,刘艳被江氏流氓集团一手炮制裁赃陷害法轮功的“天安门自焚”谎言欺骗,说自己也不想管,谁让你们上天安门?刘艳逼迫我在一摞文件上签字,让我儿子也签,我不让儿子签。她问我:你认不认罪?我说炼法轮功做好人没有罪。她说:你要是没有罪,你就把字签了。我被刘艳欺骗,签了字。最后刘艳威胁我说:你就等着吧。
刘艳将我非法起诉到临沭县法院,承办法官胡松刚。一个星期后,临沭县法院法官胡松刚叫我去签字,他拿出认罪认罚通知书,我看上边的内容都与事实不符,拒绝签字。书记员说:你看上面说的属实吗?我说:不属实。他说:那你写上不属实。我就写了不属实。他说:你认罪吗?我说:我没有罪。他说:那你写上没有罪,写上你的名字就行了。就这样我又被临沭县法院法官欺骗签了字。
几天之后,临沭县法院胡松刚电话告知我家人,让我准备开庭,问我请律师吗?不请他们给请。我想宪法规定公民信仰自由,我信仰真善忍无罪,不能让他们犯罪,不能让他们对无罪的好人进行审判、关押。
九月份,我给法院打电话告诉承办法官胡松刚:你们不用给我开庭,我信仰真、善、忍没有罪。法官胡松刚要求我撤掉律师委托书,由法院指定中共御用律师为我做有罪辩护。
3、被迫离家出走,家人被骚扰
为躲避迫害,为了让他们不再对大法犯罪,我被迫离家出走。
我出走后,临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东公安分局国保警察杨自尚与朱某某带人到处找我。
二零二三年新年前,他们到我儿子家找我,欺骗我儿媳说:快过年了,把你妈找回来,取保候审一年多了,办完就没事了。儿媳说:取保候审到期了,把两万块钱押金给俺,那钱是俺的。杨自尚欺骗说找到你妈再说。
我被非法取保候审期间,临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东公安分局国保警察杨自尚要我儿子、女儿去一趟派出所,我女儿没去。杨自尚就带领警察非法入侵我女儿家,进行搜查,把卧室墙上的年画撕下来,非法问讯我女儿炼不炼?又入侵我儿子店铺,胁迫我儿子带路入侵女儿的婆婆家,楼上楼下翻了个遍,最后在婆奶奶床头上找了一个小喇叭,抢走了。女儿的婆奶奶九十多岁了,杨自尚逼问老人小喇叭哪儿来的?老人吓得直哆嗦,过后大病一场,几个月后悲伤离世。
然后,杨自尚将女儿的婆婆绑架劫持非法拘留十五天,非法勒索罚款一千元现金。同时又打电话叫我老伴去洗脑班学习,我老伴说我不去,就挂了电话。
二零二三年三月,杨自尚找到我儿子欺骗说给你妈办理取消取保候审,让我儿子签字。我儿子信以为真,就签了字,签字完后,杨自尚得意地说:两万元押金我们没收了,没有了。并说:你妈这个事没完,还得继续找,你找,我们也找。
之后不久,杨自尚又带领警察非法入侵我女儿家,没人在家,他们就叫着我女婿的名字问邻居:他丈母娘(指我)是不是住在这儿?邻居说没有,是他妈住在这儿。
结语
我们家祖祖辈辈都是老实人,从来没跟公检法打过交道,自从江泽民流氓集团掀起了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血腥迫害,我与家人备受这些中共公检法办案人员的枉法无理迫害:非法侵入公民住宅、非法抢劫、侵吞、侵占个人财物、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无休止的骚扰、报复陷害、谎言欺骗;恶意勒索、徇私枉法、滥用职权、枉法办案等等数罪,我将依据中国宪法与法律对所有这些参与执法犯法、违法办案的单位与个人逐一向上级各部门进行申诉与控告。将不法之徒绳之以法,还我天理公道,彰显司法公正。
相关办案单位电话:
临沂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0539-5495458、13053937137
临沂市经济开发区检察院:0539-3012025
临沭县法院:
地址:临沭县沭河西大街131号
电话:0539-6200027、6200051、6200002、6200025
胡松刚 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承办此案法官
院长:张星磊 电话待查
法院副院长:王绍良,18669606899,13954987661
法院副院长:王旭波,18669567669,13805499669
法院副院长:谢耀军,18669606886,13953939189
杜勇剑,法院副院长,18669606800,13864930968
段培房,政治处主任,18669567618,13505393539
任洪波,纪检组长,18669567688,13792921569
臧岚,正科级审判员,13953913661
禚山,法院执行局长,1866956761913953979678
季文涛,诉讼中心主任,18669667699,13869936602
张锦文,法庭庭长,18669606889,13864901599
刘晓光,法院审管办主任,18669606869
腾海燕,法院办公室主任,18553910898,13583940998
吴淑芳:18669567687
民三庭电话6200057:王云、龚长峰、王敏兰电话待查
临沭县检察院 0539-3012660、3012630、3012526、3012666
检察长:姚晓东(2019年4月19日上任)
冯金华,检察院副检察长,18505391602,13805494118
卢文平,检察院副检察长,18505391603,15616050006
赵应柱,检察院副检察长,18505391605,13605492198
刘乃如,副检察长,18505391606,13605395536
李正时 电话待查
刘艳:19853970197
王健 电话待查
王福臣,检察院纪检组长,18505391607,13605492098
吴超,办公室主任,18505391608,13791585283
于志恒,政治处主任,18505391616,13605395539
朱璐,检察院公诉科长,18505391630,13505493366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