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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法轮功学员张玉华诉述遭冤狱一年的经历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四月十日】

吉林市68岁的法轮功学员张玉华,二零二一年六月六日去在集市向人讲法轮功真相,被绑架、构陷,被船营区法院秘密非法判刑一年;妹妹张玉凤当天也被警察绑架,被非法判刑三年。

下面是张玉华女士自述她被吉林市船营区公检法和吉林市看守所相关人员迫害的情况。

二零二一年六月六日,我去吉林市(船营区冯家屯)的马市集上讲真相,集市上人很多,我就开始发放“真相挂件”,有荷花,小白菜挂坠,还有真相材料。我一边走,一边发,一边讲真相。快发完的时候,来了个女的40多岁,把荷花挂件给我退回来了,表情很不自然,走了还回头看我,我也没有多想,还站在那也没走。往旁边一看有几个年轻人,他们看我瞅他们,马上两个便衣警察过来抓住我胳膊。我就开始喊:“法轮大法好!”

他们看集市的人都围过来看,四个人把我抬起来,往市场外边动迁的残墙断壁处走去(此处人少),我一直喊“法轮大法好”,集市的人很多,一直跟到哪,围了老大一圈人看。他们把我扔在墙角里的地上,有一个年轻的警察还坐在我背上。我说:“我是学真善忍的,你们好、坏都不分了,你这是在犯罪呀,你们这样做要遭报应的。”便衣警察看到人少了,就强行把我塞进车里拉到黄旗派出所。

到派出所,警察问我家住在哪?我说:我是修法轮大法修真、善、忍的,做好人没有错,你们这是犯罪。你们问啥,我都不能配合你们。知道越多,迫害大法弟子犯的罪就越大。善恶有报是天理,你们还是别问了。我不能配合你们让你们犯罪。一警察写完笔录问别的警察定啥罪,有个警察说:“三百条,法轮功不都是三百条吗?”我说:“你们随便定罪名,没有法律依据,你们这是在犯罪。”

警察又把我拉到吉林市江南465医院检查身体,然后又把我拉到吉林市看守所让我签名。我说:“我不签,按真善忍做好人我没犯罪”。于是警察替我签的名,把我关进了看守所里。

看守所里面先搜身,因我的外套全是泥,警察说:“不能穿了,说里面有衣服。我就穿线衣线裤到了监室里,结果监室里没有我穿的衣服,我就一直穿线衣裤,等到家人来存衣服时才换的衣服。看守所人很多,睡觉都得侧身睡,用的卫生纸都很贵。吉林市看守所条件很差,每天就是玉米发糕,白菜汤(水),里面就有几个菜叶。

过了一些日子,我觉得不能这样消极承受迫害,我按真善忍做好人,把我关在这里我是冤枉的,于是我就开始绝食抗议对我的迫害。警察问我为啥绝食?我说:“按真善忍做好人我没罪,你们帮我反应一下情况。”她们说:“我们这里就是仓库,别的事我们管不了,小胳膊拧不过大腿。”第三天开始在号里给我灌食,号里有五六个犯人按住我的身体,三个女的穿着白大褂配合着灌食,一天灌两次。看到折磨我的情景,有的犯人都落泪了。

为了阻止我绝食,看守所搞株连迫害,挑拨我与监室里犯人之间的关系。累号里的人被加长时间坐板,监室里有的人很生气,有个别的人一走一过趴我耳朵骂我,还有的犯人一走一过掐我大腿里子,把我的腿都掐青了。监室长私下跟我说:“别绝食了,让我们也不好过,你讲讲你们的事多好啊!”我说:我想想。绝食十多天后的一天早上,号长和其他犯人对我喊:“张大娘别绝食了。”喊了好几遍,过了一会警察又找我谈,劝我不要绝食。我想,绝食号里的犯人都不理解,我想让她们明白真相是关键,就不再绝食了。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日警察把我拉到船营区法院非法开庭。李忠诚是审判长,还有五六个警察都在旁边。李忠诚问我:“你认不认罪?”我说:我做好人有啥罪呀?然后他又问:“再给你一次机会,你认不认罪?”我说:“我修炼真善忍做好人,我没有罪。我们做真诚、善良、忍让的好人,哪有罪呀?”然后李忠诚拿法锤子敲了一下桌子,就完事了。又把我送回了看守所。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五日下达判决书,我被非法判刑一年。在看守所里关了九个月后,警察说要把我送吉林省女子监狱。一些在押人员也说,得给你送进去。我说:去不了。过了几天大瘟疫来了,整个吉林市都封城了。要把我送监狱的计划也就不了了之了。又过了三个月,我就被无条件释放了。


李忠诚

张福洪:船营区法院院长:
蒲海东:船营区法院副院长:电话:13844235001
李忠诚:船营区法院法官:电话:13704316606
吉林市船营区政法委副书记、610负责人:王宏家 手机:13944677270
吉林市船营区610头目张青山电话15948676100
吉林市船营区公安分局:
吉林市看守所所长:朱宝林、电话:13804417779
副所长:丛茂林、电话:13904422992
警察:辛惠颖、陈瑞佳;狱医:张少卿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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