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四月十日】
法轮功学员张桂云,本来家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多次被当地警察骚扰、绑架,二零零二年被迫流离失所,后来居住在辽宁省鞍山市。二零一八年八月,张桂云被警察非法抄家,随后被绑架构陷、非法判刑一年,释放回家后她又多次被警察骚扰迫害,于二零二三年一月十六日含冤离世,终年73岁。
张桂云女士遗照
张桂云女士修炼法轮功后,做事先考虑别人,净化了心灵,身体得到了健康。她以前有肾炎、膀胱炎,又因为老伴好赌博,三天两头打仗,家务活都自己干,就觉得活得太苦了,总是偷偷地掉眼泪。通过修炼法轮功,并按照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和老伴也不打仗了,不管他怎么发脾气,她也不吱声了,真正做到了忍,疾病也好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疯狂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以后,张桂云在户外炼功,被齐齐哈尔市黄沙滩派出所绑架、送到齐齐哈尔二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她女儿被非法刑拘四十多天。十一月份她和女儿在家炼功,警察突然闯入,把她们又带到派出所。所长打她嘴巴子,脸都打肿了。他们把书都抢走了,后来把她的女婿带到派出所圈一天都不让上厕所,还要罚3000元钱。
二零零零年,张桂云和女儿上北京上访,被拉哈分局劫回到讷河看守所非法关押二十多天后,又送到双合劳教所。因不符合劳教条件,张桂云十四天后回家。她女儿被非法劳教一年。女儿回来后,张桂云又被送回拉哈老伴单位二粮库被非法拘禁半个月;回家后,被四名职工两人一班,二十四小时看管,又看了半个月。等回到齐齐哈尔,派出所天天去骚扰,撵他们走,不允许别人租给他们房子。
二零零二年张桂云被迫流离失所,远走他乡。老伴的单位黄了,没有工资,受了很大打击,在二零零四年因过度忧虑而去世。张桂云回老家办低保,街道办公人员说你不在家不给办。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在张桂云不在家的情况下,鞍山市铁西共同派出所擅自入室、非法抄家,抢走了大法书籍,然后又跟踪她。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张桂云独自一人坐火车去天津的女儿家过年,是网上提前购的票。当日晚间,鞍山市共和派出所打来电话通知张桂云的儿子说她已经被送到看守所了。
二零一九年二月三日,张桂云被鞍山市立山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但从二零一九年开始,鞍山市所辖地区所有迫害法轮功事件都移送至鞍山市立山区检察院和法院。三月十三日,张桂云家属到了鞍山市立山检察院询问情况,被告知三月一日已经到公诉科,并拒绝告诉家属关于负责此案的检察官姓名。
张桂云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在鞍山立山法院被非法庭审,六月二十四日再次遭非法庭审,开的副庭。法庭告知家属第一次庭审证据不足,公安机关又补充一份所谓“证据”。其实,很明显的可以看出这是一桩构陷案。二次补充的所谓“证据”草草潦潦,空口说张桂云去做什么了,连个见证的人的名都没有,时间地点、危害的后果更没有,完全是蓄意构陷,没有原告、也没有被害人,及没有明文法律依据有没有危害后果的证人、证据,书籍内容没有当庭做质证。
律师从多个角度为张桂云做了充分的无罪辩护。律师提出,我的当事人无罪,法庭应依法无罪释放,如果给张桂云判刑就是在制造一桩冤假错案。依据《宪法》第三十五条、三十六条明文规定,公民有出版、言论、游行结社自由;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和个人都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哪一种宗教,和不信仰哪一种宗教。因此我的当事人信仰法轮功无罪!
张桂云在庭上证实自己修炼大法是为了做好人,她是个善良人,没做任何坏事,对得起鞍山的父老乡亲,她边说忍不住哭了,告诉法官没炼法轮功前一身病,到医院都治不了,是师父给了她第二次生命。
随后张桂云被鞍山市立山法院冤判一年,释放回家后又多次被警察恶意骚扰迫害,在担惊受怕中于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出现脑出血症状,几度发作加重。由于没有经济来源未能医治,于二零二三年一月十六日(二零二二年腊月二十五日)含冤离世。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