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四月九日】
西南石油大学南充校区退休医生、80岁的法轮功学员刘俊华(女),被南充市顺庆区公安国保警察绑架、抄家、取保候审、构陷至今已有两年,分别于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九日、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五日、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七日三次被非法开庭,并被枉判两年,勒索罚款3000元。刘俊华已上诉。
刘俊华曾经患胃下垂、低血糖、颈椎骨质增生等多种疾病,体弱多病,脾气暴躁,自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按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成为更好的人,品德高尚,真诚待人,身体获得健康,精神焕发,敬业尽责,得到就医的师生和员工的好评。她丈夫患病行动不便,不管是到外地手术住院、还是在家调养,她都精心照顾,倾心尽力。在亲戚、朋友、同事、邻里中,她都是一个受人尊重的好人。
然而,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掀起对法轮功的迫害打压后,刘俊华屡遭骚扰、绑架、抄家、几次关押、非法监视等迫害。刘俊华一九九九年九月到北京上访被非法拘留34天,后在南充市顺庆区看守所非法拘留15天。二零零零年七月在郑州被非法拘留4天,后在南充市顺庆区看守所非法拘留63天。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被绑架到南充市顺庆区看守所非法拘留7天;被非法抄家二次,将防盗门砸烂。二零零零年八月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一年七月在南充市顺庆区看守所被非法拘留31天。被扣养老金一万多元,还被强行勒索四千三百元。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刘俊华被南充市顺庆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非法抄家、绑架(当天回家),二零一五年、二零一七年曾被绑架到派出所。
遭警察绑架、骚扰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一日上午八点多,刘俊华被恶人构陷,南充顺庆区公安国保大队警察、将军路派出所警察、西南石油大学政保科人员共7人闯入她家并抄家,抄走大法书、真相资料、电脑、真相币约1000多元等私人物品,将刘俊华绑架到顺庆区西河路派出所非法审问,强行处以“取保候审”。在非法审问的过程中刘俊华祥和的给警察讲真相、劝善,当晚十二点多,刘俊华回家。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顺庆区将军路派出所警察、单位人员上门骚扰,叫刘俊华签字,刘俊华一看是什么“悔过书”,刘俊华说:我修真、善、忍做好人有什么错?签什么字呢?告诉你们:善待大法弟子得福报,迫害大法弟子得恶报。请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才有一个美好的未来!他们几个人一听就都走了。
刘俊华在二零二一年至二零二三年三月多次被上门骚扰、电话骚扰。
控告社区侵犯公民权利:居住权,个人隐私权,人格尊严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下午五时左右, 顺庆区油院路社区,顺庆区将军路派出所,来了几个人,在刘俊华家门正对面墙上上方,安装了萤石牌智能摄像机一台,正对她家大门,正在旋转监视。他老伴为了维护宪法赋予公民的居住权,个人隐私权,人格尊严权,用手机录像拍照取证后,当日拆除了该摄像机作为物证,向顺庆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法院依法处理。顺庆区法院受理了此案,在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号的开庭调解中,顺庆区油院路社区作为被告方出庭,顺庆区法院负责此案的法官就这种公然违反宪法、侵犯公民的住宅权,个人隐私权的违法行为,当庭要求被告方顺庆区油院路社区向原告刘俊华的老伴公开口头道歉和书面道歉并对被告方进行了普法教育,出具了顺庆区油院路社区对刘俊华的老伴道歉的调解文书。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九日,顺庆区舞凤街道办、油院路社区等十几人,到刘俊华家粗暴打门,刘俊华的老伴拄着拐杖开门后这一伙人欲进门,老人坐在板凳上挡在门口,阻止他们进入家门。其中上来一人自称是志愿者,他有身份证要进门,老人回答说:杀人犯还有身份证呢,拒绝其进门。他们说要给老人打疫苗,老人说有病不能打并提供病历给他们看,他们不认,还是强行坚持要打针,同行来的一个医生当场给老人测血压,血压很高,不能打针。这时大部分人离去,顺庆区舞凤街道办主任黄全、油院路社区主任袁香果走上前来在门口说,要给你女儿安排工作,到他们那去上班,还给她办养老保险。老人问,你们有什么条件?他们回答,去了再说。老人说我们自己会给她办。他们这是为达到“清零”迫害目的的一种手段。
被检察院构陷
二零二一年九月南充顺庆区公安国保大队强行将构陷刘俊华的“取保候审”一事送到顺庆区检察院。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九日,南充市顺庆区610头目卿星、南充市顺庆区舞凤街道办主任黄全、油院路社区主任袁香果等一行近十人欲上门骚扰,他们就约刘到附近茶房见面,刘俊华和老伴如约而至。在茶房,他们分两组人分别与刘俊华和她老伴交谈,想要刘俊华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并转化签字,要刘俊华的老伴去劝刘转化,结果均遭拒绝。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刘俊华被顺庆区检察院通知到油院路社区去,顺庆区检察院公诉科杨某、肖熠辉、顺庆区610主任卿星、顺庆区舞凤街道办主任黄全、油院路社区主任袁香果及其他一些社区的主任、书记和一些工作人员,在油院路社区分两批人给刘俊华和她老伴交谈,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杨某、检察官肖熠辉对刘俊华说,只要你同意转化、签字,就撤销对你的起诉,案子就不进行下去了,刘俊华坚定的拒绝转化、签字。
在另一个办公室,顺庆区610主任卿星、顺庆区舞凤街道办主任黄全、油院路社区主任袁香果等人和刘俊华的老伴交谈,劝老人去给他女儿说,不炼了,在转化书上签字。刘俊华的老伴说,法轮功救了她的命,她以前疾病缠身,如果不是炼法轮功,命都没有了,哪还有什么工作,是法轮功给了她第二次生命,就是把脖子给她拧了,她也不会签这个字的。继而又叫老人去给刘俊华说劝其在转化书上签字,以此换取对刘俊华的撤诉,遭到老人的拒绝。
三次被非法开庭
西南石油大学南充校区79岁(时年)的退休医生刘俊华(女),被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检察官肖熠辉构陷到南充市顺庆区法院,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九日下午在顺庆区法院第三庭审室非法开庭。后以疫情为由,本案辩护律师(北京)不能到庭辩护,改为远程辩护,庭审室改在有同步视听设备的第十四庭审室。
辩护律师和辩护人就本案一些重大不实关键问题向公诉人质疑,并表达了自己的意见,为刘俊华作了无罪辩护。
法院审判长是李波;公诉人肖熠辉临时称“有事”,顶替肖熠辉站台的是检察官陈琴(起诉书署名是肖熠辉,后来法官解释说公诉责任人还是肖熠辉)。有目击者说,当时肖熠辉戴个大口罩进入旁听席一群人当中。
四月十九日开庭时,不准一般群众和法轮功学员进入;来的都是他们指定的人。非法庭审从下午3:30开始,到6:30结束。刘俊华回到家中。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五日下午1点30分,南充市顺庆区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审80岁的法轮功学员刘俊华。刘俊华的丈夫罗旭光先生出庭做无罪辩护。这是顺庆区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审刘俊华。对顺庆区检察院检察官提出的构陷起诉,辩护人刘俊华的丈夫罗旭光先生做了有理有据的辩护。刘俊华回到家中。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六日,顺庆区法院书记员蒋娟打电话给刘俊华的老伴说通知第二天开庭,刘俊华的老伴问,有什么事?对方谎称:有些事还要弄清楚。刘俊华的老伴当时还准备出庭做无罪辩护,三月十七日下午2点,南充市顺庆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刘俊华,开庭后,当即由法官李波非法宣判刘俊华有期徒刑二年,勒索罚金三千元,警察马上给刘俊华强行戴上手铐,刘俊华高呼:“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我无罪!”刘俊华当即被绑架关押到南充市看守所。
八十岁的刘俊华现在被非法关押在南充市看守所,已提出了上诉。
刘俊华老人按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成为更好的人,在大疫当中,不顾个人安危,坚持不懈的向世人讲真相、希望更多的人得到法轮佛法的救度,在自己屡遭迫害的情况下,心系众生,给能接触到的人讲真相,愿人明真相渡过劫难,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对待参与构陷迫害她的公、检、法人员,不断地讲真相,没有丝毫的怨恨,而是充满慈悲和祥和。对这样一个善良的老太太,你们这些所谓“执法人员”不择手段的构陷,你们不觉得可耻吗?不觉得可悲吗?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