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四月七日】
近日,锦州市法轮功学员郭淑芬家属接到辽宁省女子监狱电话,被告知郭淑芬已经被非法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第十二监区(集训矫治监区)。家属问什么时候可以接见,狱警说目前“级别”不够,不让接见。
现年67岁的郭淑芬的身体状况令人担忧,血压高达200,其它身体指标也不乐观。请各界人士持续关注。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九日晚九点,郭淑芬在锦州市北郊营盘药房经过,看见电线杆上有法轮功真相就停下来观看。此时附近有个女人看见后,说是郭淑芬所为,她抓住郭淑芬不让走,并打电话恶意举报。很快锦州市北郊派出所伙同锦州市太和国保大队将郭淑芬绑架至锦州市北郊派出所。
一小时后,警方出动十多人和两辆警车到郭淑芬家非法抄家,领头的是太和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刘长杰、李蕾等人。当时警察们都没穿警服,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搜查证,用脚踹坏郭淑芬家的门,强行入室,吓坏了她的女儿和外孙女。警察在郭淑芬的房间非法抢走法轮大法师父法像、香炉、香、大法书籍、几张光盘、一万二千多元现金。特别是警察在郭淑芬家发现了她女婿做生意用的、已经弃置的三台打印机三台电脑机箱,就认定是所谓的“证据”,将这些私人物品全部抄走。警察还抄走了她外孙女学习外语和看动画片的DVD。他们没有给郭淑芬亲属出具任何在家所抄走的物品清单。
郭淑芬当天被绑架到锦州市北郊派出所,次日中午被劫持到锦州市女子看守所,当时警察将郭淑芬所有外衣都给脱下,只给她穿了一身内衣,连胸罩都给拿掉。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郭淑芬被锦州市太和国保大队构陷到凌海市检察院。十二月二十一日,凌海市检察院以所谓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批捕郭淑芬。据悉,就是因为锦州市太和国保大队给郭淑芬诬陷的材料太多才导致她被非法批捕。
二零二二年七月六日,郭淑芬被非法庭审。被诬判两年零三个月后,郭淑芬向锦州中级法院提起上诉,锦州中级法院没有开庭审理就非法维持冤判。
辽宁女子监狱十二监区024-31236316、024-31236313
狱政科024-31236086
狱务公开024-31236096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