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四月六日】
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日,重庆九龙坡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余红女士非法判刑四年半。这是余红第三次被非法判刑。
余红今年约69岁,家住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五日上午,河南省商水县国保警察,伙同重庆南岸区大佛寺派出所警察闯入余红住处,非法抄家四个多小时,抢走电脑、U盘等物品,并绑架余红,把她非法关押在重庆看守所。据悉,河南和重庆警察怀疑余红上明慧网曝光河南省商水县警察绑架重庆法轮功学员余秀容的恶行,而绑架余红。
二零二三年二月九日,九龙坡区法院开庭非法庭审余红。余红的亲友闻讯到法院参加旁听,法院人员谎称今天没有余红开庭。据悉,法院当天临时更换了审判厅,连余红的儿子也不许进入旁听,非法庭审情况外界无法得知。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日,九龙坡区法院对余红非法判刑四年半。
余红90岁高龄的母亲身患重病,处于意识模糊、大小便失禁状态,平日全靠余红照料。余红遭绑架后,她母亲被送到养老院。二零二一年二月十一日除夕当日,在女儿被绑架三个月后,可怜的老人在养老院孤独离世。
余红之前曾两次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以下是她多年遭中共迫害事实:
二零零二年,余红被非法判刑四年,在永川重庆女子监狱里遭受迫害,二零零六年三月冤刑到期,她又被非法关押在重庆南岸区南山洗脑班,迫害十多天之后才让她回家。
二零零六年九月,余红给重庆市长王鸿举写信反映她被非法关押四年、应合法办理退休等问题。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七日上午,余红外出时遭九龙坡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当天中午,九龙坡区公安分局警察挟持着余红到她家中非法抄家。余红后被当地法院(可能是九龙坡区)非法判刑五年,再次被劫持到永川重庆女子监狱。
示意图:中共监狱中的奴工迫害
在重庆女监二监区,五十二岁的余红长期被迫做奴工,完不成生产定额就延长时间直到完成为止,收工回到监区后还被罚站几个小时,甚至到半夜,连续几个月的罚站,令她的脚肿得很大,鞋子都穿不上,监区长李晓娟还加大对余红的迫害,她亲自在厂房的地上用粉笔画了一个小圆圈,让余红站在圈里边,并安排两个吸毒犯二十四小时包夹余红,后来余红确实站不了,只有坐在地上,两个吸毒犯就用烟头烫她的脚杆,跳到她腿上狠踩。一年多来的罚站,余红被折磨得变了形,消瘦,精神也很差。因她实在站不了,狱警就叫她每天收工后在警察办公室门口坐小凳,一直坐到全监区都关灯睡觉后才能回到监舍。而两个吸毒犯因迫害余红卖力,减刑回家。
余红出狱回家后,仍遭中共人员监视,家门楼梯口有两个戴“治安巡逻”血袖笼的人守着。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余红被九龙坡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被劫持到九龙坡区看守所非法关押至十一月一日。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五日,余红被河南商水县国保警察、重庆南岸区弹子石派出所警察合伙绑架,后被九龙坡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
相关责任单位信息:
重庆市九龙坡区检察院: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红狮大道2号,邮编:400039
电话:023-89062001
党组书记、检察长孟卫红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庞忱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吕玉波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彤纲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代丹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杨军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周莉
检察委员会委员:
孟卫红、庞忱、周彤纲、杨军、周莉、刘席、郑静、赵敏、林鹏、谢荣、何可、陈希
检察一部:
主任刘席
副主任:周观长、张永
检察官:张敏、唐家欢、牛克林、王永晓、谭登峰、周含玉、胡丹丹、谭超念
本案检察官:唐家欢
联系电话:023-63426061
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15号,邮编:400039
诉讼电话:023-68199967
纪检监察:023-68199968
行政办公:023-68199700
立案庭:023-68959516
刑 庭:023-68159910
党组书记、院长王子伟023-62850924
党组成员、副院长饶大发
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正文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吕毅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冉飞
审委会委员:王子伟、饶大发、吕毅、冉飞、杨正文、韩健、李进、邓均、戴庆伟、向蕻、樊亚琴、蒋陆军、王晓明、张涛、张雪方(市五中法院下派)
列席:李向阳
主审法官:楚浩天
刑庭电话:
023-68159810
023-68159936
023-68152820
023-68152819
023-68152824
023-68159810
023-68152817
023-68159910
023-61246691
023-68152822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