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西南石油大学南充校区80岁的法轮功学员、退休女医生刘俊华,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七日下午两点半,第三次被南充市顺庆区法院非法开庭,被非法判刑两年、勒索罚款三千元,她当即被绑架关押到南充市看守所。现刘俊华已提出了上诉。
自二零一九年九月,刘俊华老人多次被西南石油大学保卫处、南充顺庆区公安警察及社区人员骚扰、非法抄家,她家人也被骚扰。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下午大约四点多,将军路派出所(原石油南路派出所,现更名将军路派出所)两个警察一个姓冯、一个姓徐、还有一个是西南石油大学保卫处治安科的何锐,未进家门冯姓警察手里拿着一个表,叫刘俊华签字,刘俊华一看是什么“悔过书”,刘俊华说:我修真、善、忍做好人有什么错?签什么字呢?!告诉你们:善待大法弟子得福报,迫害大法弟子得恶报。拧搅三江水,不扰道人心。请记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才有一个美好的未来!他们几个人一听便就都走了。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上午九点多钟,将军路派出所两个警察和西南石油大学保卫处治安科何锐,又来上门骚扰,当时刘俊华不在家,她老伴很反感,便说:你们三天两天来骚扰,烦不烦嘛!他们就走了。过了一会儿,治安科何锐看见刘俊华在校医院旁公路上行走,便告诉这两个警察,当刘俊华快要走到学院门口时,看到一辆轿车急速开到她面前停下,从车里跳下来两个警察,一个警察姓黄,一个警察叫吕鑫。吕鑫拿着手机要想拍照,并问她女儿在哪上班。刘俊华回答在南充市,问他们要想干什么?于是他们马上上车就走了。
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将军路派出所给刘俊华的老伴打电话骚扰,问他女儿在不在家,刘俊华的老伴回答说:上班去了不在家。七月二十一、二十二日,西华师大教师张小兰(华风洗脑班的“帮教”,打的旗号什么“心理专家”)接连两天打电话来找刘俊华的女儿,被刘俊华的老伴拒绝,并表示来了也不会开门。
顺庆区油院路社区,顺庆区将军路派出所,七月二十三日下午五时左右,就来了两个人,在刘俊华住处宿舍内、大门正对面墙上上方,安装了萤石牌智能摄像机一台,正对她家大门,正在旋转监视。他老伴为了维护宪法赋予公民的居住权,个人隐私权,用手机录像拍照取证后,当日拆除了该摄像机作为物证,向顺庆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法院依法处理。
刘俊华老人被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肖熠辉构陷到顺庆区法院,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九日下午被非法开庭,辩护律师和辩护人就本案一些重大不实关键问题向公诉人质疑,并表达了自己的意见。法院审判长是李波;公诉人肖熠辉临时称“有事”,顶替肖熠辉站台的是检察官陈琴(起诉书署名是肖熠辉,后来法官解释说公诉责任人还是肖熠辉)。有目击者说,当时肖熠辉戴个大口罩进入旁听席一群人当中。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日上午,顺庆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余志强等4个警察(3男1女)及西南石油大学保卫处政保科科长杜勇等5人,来敲刘俊华的门。刘俊华不配合。杜勇便叫本校离退休科科长涂强给刘俊华老伴打电话,以打新冠疫苗为借口,来进行登记,骗取刘的老伴开门,强行闯入家中,拿着所谓执法仪照相,余志强用力撞击刘俊华的寝室门,抢走部分手抄《转法轮》,并强行绑架了刘俊华。当天下午,刘俊华回家。
据消息称,南充市顺庆区法院图谋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五日非法庭审80岁的刘俊华。这是顺庆区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审刘俊华,情况待查。
附:
南充市顺庆区政法委:
“610”主任卿星电话:189 9083 4759
南充市顺庆区法院:
法官:李波 (办公室 ) 电话:0817—2236287
南充市顺庆区法院书记蒋娟:0817–2236287
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 检察官
公诉人:肖熠辉(办公室)电话:0817—6121150
陈琴电话:138 9087 1277 ; 177 6000 2865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