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据吉林省二零二三年三月消息:吉林四平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法官符建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被查。
符建军任职梨树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期间,梨树县法轮功学员张景全被秘密判八年半,妻子刘金茹含冤离世。符建军任职四平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期间,长春地区16名法轮功学员被四平市梨树县法院非法判重刑,符建军是主要责任人之一。表面上看,符建军是因贪腐被查,也是他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因果报应。
符建军,男,汉族,一九六三年七月出生,吉林公主岭人,中共恶党党员,历任四平市中级法院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四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四平市铁东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零一六年八月任梨树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院长、三级高级法官;二零一九年五月任四平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法官。
符建军任职期间发生的对当地法轮功学员枉判迫害的两个典型案例如下:
1、张景全被秘秘判八年半 妻子刘金茹被迫害致死
梨树县法轮功学员张景全、刘金茹夫妇,二零一六年六月被当地国保警察非法入室绑架、抢劫,妻子刘金茹被绑架的当天被迫害得浑身是血,跟腱断了三根、神经断了一根,一直病危,于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含冤离世。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六日上午十一点三十分,梨树县政法委610李长富、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王明山、警察杨文伙同梨树县树文派出所所长邵占山及宋姓警察等十多人,翻墙跳进张景全和刘金茹夫妇家的院内。夫妇两人从外面回到家中就被他们非法抓捕。之后,警察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非法入室,翻箱倒柜,大肆抄家,抢劫走的私人物品装了四车,同时还抢走近十九万元现金。国保大队队长王明山称这次是秘密行动。
当天刘金茹在公安局里受伤严重,左小腿后外侧皮肤撕裂、左跟腱大部断裂、左腓骨长短肌断裂、左腓肠神经断裂、缺损,术后出现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血压高达210/140毫米汞柱,时常出现意识不清状态。即便刘金茹的身体出现如此危重的病状,警察仍威胁要随时把她关进看守所,并宣称要判他们夫妇六年。张景全于当晚被劫持到梨树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后被转送到四平市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份,梨树县法院秘密开庭,非法判张景全八年半。法院不但没有通知张景全的律师,还欺骗张景全,说他的家人不管他,也没有给他聘请律师。当天非法庭审的过程总共十几分钟。
张景全被秘秘判八年半,于二零一七年四月被劫持到公主岭监狱。刘金茹被迫害身负重伤,后来回家后,神志一直不十分清楚,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晚上脑出血离世。
2、长春地区十六名法轮功学员被四平市梨树县法院非法判刑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四平市公安局、梨树县公安局出动约几百警力,在长春市当地警察的配合下,在长春市开始了对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的绑架,并到在省内其它地区居住的学员及亲属家中进行绑架,绑架人数30余人。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四平梨树县法院对十六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四平市梨树县法院非法开庭,十六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判刑结果如下:
孟祥岐:男,38岁,原籍梨树县,家住长春,被非法判刑七年半,罚金四千;
孟凡军:男,60岁,被非法判刑七年,罚金三千;
付贵华:女,56岁,被非法判刑七年半,罚金四千(已被迫害致死);
于健莉:女,31岁,被非法判刑七年,罚金三千;
王东吉:男,41岁,被非法判刑七年,罚金三千;
王克民:男,70岁,吉林蛟河,被非法判刑七年,罚金三千;
王凤芝:女,70岁,吉林蛟河,被非法判刑七年,罚金三千;
崔桂贤:女,57岁,公主岭市大岭镇,被非法判刑七年,罚金三千;
刘冬英:55岁,公主岭市范家屯镇,被非法判刑七年,罚金三千;
韩建平:男,59岁,长春市,被非法判刑七年,罚金三千;
姜 涛:男,47岁,长春市,被非法判刑九年,罚金五千;
谭秋成:男,45岁,长春市,被非法判刑七年,罚金三千;
侯红庆:男,50岁,长春市,被非法判刑七年,罚金三千;
张绍平:女,52岁,四平市,被非法判刑七年,罚金三千;
李长坤:男,77岁,长春市,在看守所期间被取保候审,判三缓四,罚金三千;
周丽萍:女,63岁,长春市,在看守所期间被取保候审,判三缓五,罚金三千。
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上午,四平市中级法院到四平市看守所,对孟祥岐等十四位法轮功学员视频宣判,维持原判。长春法轮功学员付贵华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后,因拒绝“转化”,被关到攻坚监室加重迫害,于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五日被迫害致死。
中共江泽民邪恶集团对修炼真、善、忍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败坏了社会道德,同时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无法弥补的灾难。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