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三月十四日】
河北省秦皇岛六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田树君,被绑架、非法关押在秦皇岛看守所,被警察伙同检察官构陷,二零二三年三月七日在秦皇岛抚宁区法院遭非法开庭;律师依法驳斥了检察官的指控,要求无罪释放。
律师在法庭上辩护说:(1)手机没有卡怎么传播;(2)三个时间点不一样,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九日抓人,三个证人中两个是二零二零年六月的证词,一个是二零二零年七月初的证词,时间对不上。检察官说是大概的时间,律师说大概可能不能作为证据;(3)鉴定违法。手机、路由器等是电子产品,电子产品必须经过有鉴定资质的机构和专业的鉴定人。派出所副所长是办案人没有鉴定资格,自己办案自己鉴定自己作证人不合法;(4)司法解释三规定数量达到多少作为依据,没有“持有罪”,不能模糊概念;(5)把劳教给加上,把废除的法律运用上了,等于肯定劳教是正确的。所以田树君无罪。
田树君最后正气十足地陈述说:年轻时当兵为国为家做贡献,参加工作后做保管不贪不占,我这样的人怎么能成为“犯罪”呢?
整个庭审,检察官和法官听律师辩护时都没有打断,也没有什么激烈的言辞,大约不到两小时庭审结束。
田树君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健康,十几年没吃一粒药,没花一分钱的医疗费。工作中任劳任怨,兢兢业业,他是家庭、单位、社会公认的一名好人。但中共恶首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后,他因上访说真话遭酷刑折磨(当时恶警把他的手腕打出了血,点燃蜡烛往出血的伤口滴蜡油),二次被非法劳教和奴役。持续的迫害,给他家庭造成精神上、心灵上、肉体上、的巨大伤害 , 经济上重大损失。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九日,田树君被河东派出所绑架,八月十五日办理所谓“监视居住”回家,一直被骚扰。据悉,二零二一年九月构陷田树君的案卷转到秦皇岛昌黎县法院。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三日前后,田树君再次被河东派出所警察绑架,劫持到公安医院隔离二十一天,后被非法关押到秦皇岛看守所。
二零二三年三月七日,田树君在秦皇岛抚宁区法院遭非法开庭;律师与田树君本人都依法驳斥了检察官的指控,要求无罪释放。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