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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陈雪等三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 律师辩护无罪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一日】

福州市法轮功学员陈雪、黄碧仙及翁美钗被绑架构陷,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七日、二十三日在福州市马尾区法院遭非法庭审,律师依法多方为她们做了有理有据的辩护,要求无罪释放。
绑架及非法关押构陷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八日晚,福建工程学院教师陈雪、家住保福公寓的黄碧仙和姐姐及表妹翁美钗,同时被非法抄家、绑架。陈雪、黄碧仙、翁美钗被非法关押在闽清看守所,黄碧仙的姐姐回家。

不到二十天,二零二二年七月初,陈雪和黄碧仙被马尾区检察院非法批捕。翁美钗随后也遭非法批捕。

二零二二年十月,陈雪、黄碧仙、翁美钗,经第二次补侦后,被构陷到马尾区检察院,均由郑田森经办。此后,三位女士被构陷到马尾区法院,由李楠经办。

福州马尾区法院原定于二零二三年一月三十日对陈雪、黄碧仙、翁美钗非法开庭,由于在开庭之前,法轮功学员们的律师指出,对黄碧仙的起诉书是在开庭前一天才送达的,不符合司法程序,正常情况应提前十天,要求取消当天开庭。

福州市马尾区法院又定于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七号上午九点,对陈雪、黄碧仙、翁美钗非法开庭。

非法开庭 律师公正做无罪辩护

二月十七日早上九点,福州马尾区法院开庭。庭审中,检方和律师进行了控辩和证据论证。陈雪和黄碧仙家属委托的两位律师,本着对案件认真负责和良好的职业操守,有理有据地指出了许多证据的漏洞和本案不合法之处。中间休庭半小时,非法庭审到下午四点结束。但是,此日非法庭审程序还没走完,二月二十三日福州市马尾区法院继续对陈雪、黄碧仙、翁美钗非法庭审。

二月二十三日庭审中,陈雪和黄碧仙的律师配合默契,掷地有声地辩护,正气凛然,彰显正义良知。公诉人无言以对,不停地翻看卷宗。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鼓舞了在场旁听的亲朋好友。有受害者家属明白了法轮功真相,不仅转变了态度,由不理解家人到主动要求旁听,还针对审判人员的不作为表达了不满。

律师犀利地指出公检人员的违法之处:作为执法人员,办案程序违法。对三人均采用先非法抄家持有所谓的证据才立案的手段,所提供的证据漏洞百出。如提供的现场视频证据没有时间,非法抄家时当受害人家属要求出示搜查证时,警察回答如是:有搜查证,等会儿送来,先办案。受害人在里屋,警察破门而入绑架,但起诉书上却陈述受害人是在户外被劫持,严重与事实不符,如此拙劣的造假随处可见。

最初公安意欲定陈雪的罪名是“组织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但因缺乏证据无法构陷,随后又将罪名修改成“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执法者把法律随意玩弄于股掌之中。律师指出法轮功学员所有的行为都出自于个人意愿的自发行为,既无领导也无章程,三人是个人行为,并无实质的关联,不是同一案件却牵强的将三人各自的行为并为一案,更无组织之说。

首先,法轮功不是邪教。《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法无明文不为罪”,这是刑法的最基本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刑法》300条根本都没有涉及到法轮功,唯一认定“邪教组织”的法律文件是二零零零年四月九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文件,里面没有法轮功。二零零五年及二零一四年又公开重申了这14种邪教后又增至20种邪教,名单中仍没有法轮功。简而言之,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

其次,任何个人和组织都无立法权。《宪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立法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何其它机构、个人均无立法权。《宪法》第五条第五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换句话说,不仅中共领导人讲话和中共媒体报导没有法律效力,而且“两高”针对《刑法》第三百条作出的三份司法解释,都是企图将法轮功学员维护信仰、讲述真相的行为,生拉硬扯到毫不相干的《刑法》第三百条,其实是歪曲了《刑法》第三百条的立法宗旨和原则,而且是以司法解释之名行立法或立法解释之实,是滥权、越权的表现,属于无效解释。

其三,传播和拥有法轮功相关书籍资料是合法。二零一七年六月份,国内互联网上公开了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总署令,废除了江泽民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就是说,拥有法轮功书籍合法。这几年,国内有上百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了近一千场的无罪辩护,充分证明了修炼法轮功是无罪的,而迫害法轮功却是违法违宪的。《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由于《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因此法轮功学员传播《九评共产党》和“劝三退”是完全合法的。而散发法轮功宣传资料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出版自由、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的具体体现,并不违法。

中国宪法第四十一条明文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因此,《九评共产党》等宣传品行使的宪法规定公民对国家机关的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并没有违法,更没有破坏任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

最后,三名法轮功学员都各自在不同角度为自己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陈雪认为修炼法轮功是个人信仰,属于思想范畴,真、善、忍是普世价值,法律只能惩戒犯罪行为而不能干涉思想自由,更无权定罪。黄碧仙在修炼法轮功之后,身心道德都得到了升华,身体从一身病到无病一身轻,在家做孝女良母,一个人辛辛苦苦将三个儿女拉扯大。小儿子还在上学,需要照顾,面临家庭破裂。

翁美钗因抑郁症得法,修炼后难治之症消失了,在家是个贤妻良母,一家大小都由她打理。现在身处这个被非法关押的恶劣环境中,旧病复发,每天要靠药物维持,身体状况每况愈下。非法庭审中,她面色苍白,两腿发抖,身体有点支撑不住。

法轮功学员在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之余,希望将这高德大法广传他人,济世苍生。当今的中国异象纷呈,灾难频发,疫情蔓延。上天垂怜于世人,让法轮功学员告诉民众法轮功真相,传《九评》目的是认清共产党的本质,明白共产党为何要迫害法轮功,民众才能从谎言和思想禁锢中解脱出来,找到躲避瘟疫的良方,这种大善大忍之举却被无辜迫害。请相关公、检、法、司人员秉持公正,本着良知,呵护善良,为你们的生命未来做出正确的选择。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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