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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宁城县法轮功学员张向云被非法判刑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三月三日】

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法轮功学员张向云、孙桂芝,在乡下集日发真相资料,被宁城县公安局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构陷。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张向云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张向云、孙桂芝两位法轮功学员在大明镇麻城子集市发放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到大明镇派出所。两人被大明镇派出所非法抓捕并通知了县国保大队。

当天宁城县国保大队非法抄了两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孙桂芝家里跟大法相关的一切东西全被警察抢劫走。张向云家里当时只有两个孩子(外孙)在家,他们没有动任何东西就走了。当天下午七点多,两位学员被大明镇派出所送回家,要求随时配合他们。这时等候多时的国保大队见张向云回到家里,便马上去非法抄了家。

两位学员到家后为了避免迫害,没在家里停留。两天后,张向云被姑爷从外地亲戚家里接回家,马上就被国保绑架。国保又去绑架孙桂芝,孙不在家,只有老伴在家,国保又把孙的家翻了一遍,没找到任何东西就走了。

张向云被非法关押在宁城县看守所。家属去要人不放。张向云被警察非法构陷到检察院。

二零二二年五月,张向云被检察院非法构陷到法院,六月二十三日被法院非法开庭并非法判刑三年半。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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